紅粉傳卷第六瀟湘傳第六
娥皇、女英者,帝堯之二女也。帝堯立二十餘年,天下不息,浩洋不止,民有飢色,野有餓莩。帝堯言於四岳曰:「放勛之罪夫!天下毀棄,而賢人不用。今老矣,奈天下何?」四岳乃舉虞舜。帝堯曰:「善。放勛將試之。」下二女於媯汭,嬪於舜。二女曰:「女也聞之,是人也,父逆之,弟傲之。」帝堯曰:「父逆弟傲,而鄉人咸稱孝慈,不亦可乎。」二女遂攜絺抱琴,歸於舜。
虞舜,軒轅黃帝之後也,祖微為庶人。生而重瞳,故名曰重華。居媯汭,耕歷山,漁雷澤,陶河濱,作什器於壽丘。數年,而聚邑成都。帝堯乃為築倉廩,予牛羊。舜父名曰虞叟,而後母弟名曰象。虞叟私愛象,而舜事之勤順,不露微詞,孝聞鄉野,是以見舉。
二女既歸,言緘有時,動靜有法,婉娩以為容,貞順以為德。明年,女英生商均。歸寧,皇、英言於帝堯曰:「重華之治牛羊也,隱隱然有法度,牛羊繁殖盛茂。是以知其有治世之才。」
帝堯見舜,問以為政之要。對曰:「為政在治人,治人在刑。今明主在上,能臣在朝,而天下多難,庶民不治者,政寬故也。昔者媧皇立規矩而生民知禮,神農作弓箭而生民知治,黃帝有牧野之兵,而天下不敢有異心。政寬則民殆,民殆則指令不達,指令不達則無功,欲救黎民於燃眉,可得乎?古人云:大仁不仁,是也。重華請立五刑,象之以典明,斧作極刑,流作宥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贖刑。凶慝,刑。毀信,刑。怙惡,刑。貪貨,刑。假重華數載,可以晏洪水,抵天下。」
帝堯乃使舜任事。典刑既明,姦邪不起,盜賊不生。民勇於公事,怯於私鬥。海內將治,民生萌櫱。謳者作歌曰:「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微夫重華,我何有之?」
帝堯老,舜益專政事。歲二月,東巡狩,至於岱宗,望秩于山川。乃作辯於群神曰:「璿璣玉衡,可齊七政。山川形勝,可禋六宗。重華見東方君長,合於時月正日。天賜其德,與民休息。伏惟聖朝,恩澤萬代。欽哉,欽哉,惟刑之靜哉!」歸,同度量衡,揖五瑞,具五禮,備五玉,修五器。擇吉月日,見四岳諸牧,頒瑞。五月,南巡狩。八月,西巡狩。十一月,北巡狩。皆如初。歸,至於祖廟,用特牛禮。定例,五歲一巡狩,群後四朝。遍告以言,明試以功,車服以庸。大夫共工曰:「不在天子之位,而行天子之事,重華其不久乎?」
象往見帝堯,請刺舜。帝堯曰:「我既與之,今又奪之。」象曰:「不然。昔者重華守君臣之禮,不僭行,不逾矩。而今登岱嶽,望秩,巡狩於四方,其不臣之心也昭然。今天下只知有重華,不知有帝。帝其勿念。」帝堯默然。象曰:「使象功成,娥皇女英,象請取之。牛羊倉廩予父母。」帝堯曰:「諾。」
象及虞叟謀刺舜者三,舜皆得免者,皇、英之力也。先是,虞叟使舜上塗廩,而從下縱火焚之。二女教舜以鳥翔,舜乃以兩笠為翼而下,得不死。虞叟又使舜穿井,欲下土埋之。二女知之,告於舜。舜穿井匿空以旁出。象乃誘舜走入大麓。大麓者,迷澤也,煙霧終年而不散,入者不能辨方向。二女以夜明之珠與舜,舜執之,烈風雷雨而不迷,得出。
舜出於大麓,往見帝堯,曰:「重華也父事於帝,帝亦以重華為子。以父謀子,是無親也。以君謀臣,是無道也。」乃囚帝堯於宮室。又封丹朱于丹淵,使不見帝堯。丹朱者,帝堯之大子也,其母為姑射鹿姬,生於丹水,是以名之。流共工於幽陵,放讙兜於崇山,遷三苗於三危,殛鯀於羽山,皆為蠻夷。用禹以平洪水。禹者,鯀之子也,從鯀治水數十載,通九州之地理。復用高陽氏高辛氏諸族,昔者帝堯所不舉也。
陶唐氏五十一年,帝堯崩,帝丹朱立。舜遷帝丹朱於蒼梧之野,而攝天子之事。由是,天下之諸侯,不歸於帝丹朱,而歸於舜。天下之政事,不決於帝丹朱,而決於舜。
諸臣皆曰:「挽狂瀾於既倒,扶社稷於將傾,黜陟幽明,庶績咸熙,舉賢去惡,天下膺服,功莫大焉。今帝堯既崩,丹朱凶頑不肖,不可以繼大業,此天也。」請舜踐土為帝。舜曰:「不可,大子在。夫兵戈常起於社稷之興替,而百姓是苦,是以亂臣賊子,天下逐之。帝丹朱其悔過與,重華將還政。」
帝丹朱在南蠻三年,起三苗之族伐舜。舜引軍擊之,戰于丹浦。三苗有族曰夸父,碩而善戰,舜乃引之入於大澤。夸父望日而走,不得出,陷澤中。三苗敗績。帝丹朱走房邑,途窮,嘆曰:「恨不早用象言!」遂自引決。
帝丹朱既崩,諸臣上書請願者三,由是舜踐天子之位,都有虞,號有虞氏。以皇、英為二妃。陶唐氏自帝堯以至於帝丹朱,歷二世而亡,凡五十四年。
帝舜既立,授公侯,修刑獄,立百官。百官以大理為首,皋陶掌之。皋陶主刑獄,均賞罰,民各伏得其實;伯夷主禮,上下咸讓;垂主工師,百工緻功;益主虞,山澤辟;棄主稷,百穀時茂;契主司徒,百姓親和;龍主賓客,遠人至。於是五典克從,四門穆穆,海晏河清,天地攸寧,青鳥呈瑞,百獸起舞。作舜典。
帝舜乃瞽其父。放其弟象於西南,使治邊夷之地。將行,象請鼓琴為歌,其辭曰:「棠棣之華,萼柎韡韡。脊令在原,孔懷急難。儐爾籩豆,飲酒之飫。瑟琴既鼓,和樂且湛。」舜再拜。象既受有庳之地,乃復陶唐之政以治之,省祭祀,寬刑懲。既歿,土民祠廟祀之,世世不絕,至於今日。
帝舜十年,洪水遂平,克定九州。禹敷土刊木,披九山,通九澤,決九河,定九州。方五千里,至於荒服。九州者,冀、兗、青、徐、揚、荊、豫、揚、雍。各以其職來貢,不失厥宜。隨山浚川,任土作貢。洪水自帝堯十八年起,定於帝舜十年,歷二朝三世,經年四十六,縱橫萬餘里,天下之民十去八九。然其終克定者,舉賢用能,堯之力也,明刑懲,上下戮力,左右同心,舜之力也,涉山川,勘地理,鯀之力也,跋泥淖,櫛風沐雨,不顧其身,禹之力也。
帝舜漸老,禹功大,愈專政事。帝舜察之,而百官不聽用。初,帝舜明罰立懲,百官多有被刑者,故不近舜而近禹。帝舜乃嘆曰:「嗟乎,重華之政不謂弊乎。」
帝舜立三十八年,老病不能移床。禹曰:「帝及禹父子本皆虻民,微帝堯不得如此。重華以外戚而竊先人之國,行殘虐之政,誅除幼主,瞽父放弟,天下恥之。海內有道之君子,莫不嚙臂切齒,思誅惡刺賊,光復陶唐之社稷。禹以治水之功,愧受百姓之戴,以復天下之正氣。」
帝舜不能出言。禹乃登台而呼曰:「帝舜何罪?」左右曰:「昔者帝舜定製,行兇慝,殺無罪,當放。」禹曰:「善。帝舜當下告罪己,自放蠻夷。」帝舜欲見二妃,不許。亟行。帝舜走蒼梧之野,入於九嶷之山。
二妃夜寢,夢歷山陷,雷澤平。驚起而相顧,曰:「帝休矣。」南行,至洞庭之南,瀟湘之浦,大風起,不得渡。三日,舜使來告崩。二妃相對而泣,淚落翠竹盡斑斑然。沉於湘水。秋風瑟瑟,木葉紛紛,而荊山之聲也凄厲,湘水之波也漪漪。
帝舜立三十九年而崩,葬零陵。有子曰商均,女英所出,不得立。有虞氏乃滅。禹踐天子之位,立有夏之社稷。而洪水稍歇,民生方興,諸侯不起,四海咸服者,舜之功也。
初,帝舜之立也,百官皆歡賀,唯伯承子高不樂,曰:「德自此衰,刑自此立,後世庶幾乎。」左右欲逐之,帝舜封以為諸侯。帝禹之立也,伯承子高又不賀,曰:「刑自此衰,貨自此立。後世將亂矣。」帝禹怒,放之蠻野。
沐亞曰:余讀山海經,曰蒼梧之山,帝舜葬於陽,帝丹朱葬於陰。此豈非循循然有天命哉!收人田土者,人恆收之;易人祖業者,人恆易之。然世德節衰,終至於亂。古語有之,上政伐亂,殃及黎氓。如瀟湘之二妃者,身經三世,遭歷貴賤,終及凋殘,可謂連殃而殞殆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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