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來聊一聊西方的「娘man」時尚,以及你該讀的6本高分[中性文學]

最近幾年,我每次回國,在北京的路上晃悠的時候,都能夠注意到大幅的明星廣告畫宣揚著自己的「中性」,「雌雄莫辨」,「爺們兒」,「陰柔「氣質。而且這種趨勢每年都愈演愈烈,女星都要帥氣地說自己小時候是被當男孩子養的,而男星都要陰柔撩妹。

在美國的時候也是如此,在經過了7,80年代hardcore的中性風之後,西方時尚緩了幾十年,現在又開始一陣強勁的95後新生代明星出來挑戰傳統的性別模式:

Jaden Smith,Will Smith的兒子,以男穿女裝在時尚界聞名。(個人覺得毫不違和好看極了)

然而,先這陣中性風五十年,西方時尚界就已經有了我們[如今可以在大街上見到]的中性時尚。

1960年代的的Twiggy剪了pixie cut。她帶動的潮流現在都被明星們效仿:

70,80年代的新中性時尚:大喇叭牛仔褲,松糕鞋,被迪士科音樂影響的男男女女都開始留長發,穿亮色和花紋。

1977年的伍迪艾倫電影「Annie Hall」就是一個典型的[平日里的中性風]的例子,Diane Keaton穿上了襯衫,西裝和褲子。

這個時期,不僅女性解放,男性也開始穿得妖艷「無常」,比如今年去世的David Bowie:

Bowie先生自己卻是個風流的異性戀,他像世界證明了:直男也可以從社會給直男的狹窄定義中脫離,想怎麼穿就怎麼穿:

牙買加女歌手/模特Grace Jones影響了80年代的中性時尚。大家如今熟知的Lady Gaga, Rihanna,Lorde等歌手都是她的粉絲。

從女校Bryn Mawr畢業的好萊塢影星凱瑟琳赫本一直以穿褲裝出名,而且,對於質疑從不退縮。有一次,Barbara Walters詢問她:你有沒有一條裙子?她回答說:「我會在你的葬禮上穿它。」

來一些最近的:90年代的Winona Ryder。個子嬌小的tomboy風,需要少女逆天的甜美顏值頂著。

法國IT GIRL(是不是應該叫IT woman了)Caroline De Maigret,出了名地愛穿中性服裝。她是我大學時法國室友安的最愛,只是當安想要穿成這樣的時候,她的短髮讓她看起來活脫脫像個小夥子。

「Juno」 ,《真探》里的Ellen Page也是同種的長髮+瘦削+文青男裝范

英國IT Girl Suki Waterhouse (多麼優美的姓啊,跟油畫家沃特豪斯同姓)和美國IT GIRL Hailey Baldwin (Alec Baldwin的侄女兒)都是平時里走性感女人風但經常混搭男裝的典範。

而對於職業的成熟女性,貝嫂和Celine的設計師Phoebe Philo都是熟女+中性+簡約風,學起來也很簡單,主要是西裝褲和白球鞋的搭配到位,然後身上不纏掛過多的裝飾品,也不用拼鮮艷的顏色。

如果要想深入地去了解現在我們所接觸到地這些流行詞語「娘man」,「攻「,」娘炮「在西方時尚中的演變,我會推薦以下這六本[相對經典的西方文學]。

這些外國文學的共同之處都是在某種程度上涉及到了「中性」的概念,這其中的大多數我都讀過,有一些也曾經在我的青少年時期給我的性別意識和對於時尚的觀點。

從1623年莎翁的As you like it,到1987年的雨果獎獲獎作品the left hand of darkness,再到2003年的Middlesex,我們可以看到從女扮男裝/男扮女裝來感知異性,到創造一個無性的烏托邦,再到以現代背景為鋪墊講述一個變性人的命運,正如中性的風格在時尚界的演變一樣,在西方文學上,不同時代的作家也在以不同的手法來探索這個話題。

1. The left hand of darkness:

推薦理由:雨果獎最佳長篇/科幻題材

「一個男人希望他的男子氣概被欣賞,一個女人想要她的女人味被讚賞,無論這尊重和欣賞的跡象多麼間接微妙。在冬天,他們將不存在。一個人只因為其個性而被尊重和判斷,這是一個令人震驚的體驗。 「

一部科幻小說,發生在一個可以選擇改變自己性別的星球上。這大概就足以勾起讀者的興趣了。

2.蒂凡尼的早餐

推薦理由:經典電影的藍本/愛情故事/文風細膩

「她仍在樓梯上,如今到了樓梯拐彎的地方,她的男式頭髮的顏色像百衲布一樣,褐色中間夾著一綹綹白金色和黃色,反射著樓道上的燈光。這是個氣候溫暖的夜晚,幾乎是夏天了,她身上穿著一件苗條合身的涼爽的黑色連衣裙,腳上是黑色的涼鞋,頸上圍著一條珍珠項圈。她的體態雖然跟上時髦風氣瘦得可憐,但是她的身上有一種幾乎像早餐麥片那樣的健康氣息,一種像肥皂和檸檬那樣的清潔,雙頰紅彤彤的顯得十分結實。她的嘴巴很大,鼻尖往上翹。一副墨鏡擋住了她的眼睛。這是一張已經過了童年時代的臉,但還不是屬於成年婦女。我猜想她的年齡在十六歲到三十歲之間;後來弄清楚,她只差兩個月就到十九歲生日了。」 ——杜魯門卡波特

在那個年代,Holly代表著一種獨立,中性,但是脆弱的形象。我記得幾年前讀熱播美劇《Gossip Girl》的書,大概是第四本,講他們在Sun Valley滑雪的時候,Blair的髮型是一個「Pixie cut」,也就是那種超級短的男孩子頭,跟電視劇里的長捲髮淑女形象完全不同。她的這個髮型的來源也是《蒂凡尼的早餐》

原作里的Blair看上去應該更像Emma Watson:

而非這個髮型:

如果你想要了解現在紐約女孩還時興的時髦,這本書是必讀書目,畢竟,那些紐約女孩兒也都在讀它,並且幻想自己是奧黛麗赫本。

3. Orlando

推薦理由:溫和的女權主義/天馬行空的筆調

這本書於1992年被拍成電影,由Tilda Swinson出演。最近在看完這部電影之後,我上豆瓣刷了影評,看見了一句十分喜歡的影評並且將其貼在了廣播里:「偉大的腦子是半雌半雄的,即言其不局限於女性的小格局,同樣也無男性的過分擴張。」 這句話發出來,立馬就有女性來反駁:為什麼要說女人小格局,伍爾夫都沒有說女人小格局,你自己小格局罷了。

其實伍爾夫的這部作品很容易招激進的女權主義黑,因為在整本《奧蘭多》中,她其實一直在諷刺男女的各種缺點,還有社會對於他們的定義。哈羅德·布魯姆評價伍爾夫的「女性主義」為思想上的,即她是一個作家,並非一個activist:「她的女性主義(暫且這樣稱呼)之所以持久有力,是因為它並非一種思想或幾種思想的混合,而更是對現實的一系列強有力的領悟與感知。與它們爭辯只能自取失敗;因為由她敏銳的洞察力所感知和經歷的一切都被她組織得有條不紊,遠非我能所換取的任何應答可比。」

也正是因為對於社會的精確諷刺和對於男女的細微觀察,才能讓此書在小說出版後的第一年 (1929年)賣出八千冊,讓伍爾夫夫婦暫時擺脫了拮据生活。

在這個故事裡,從16世紀伊麗莎白時代到1928年10月11日午夜12點,奧蘭多經歷了四百年的社會變換,中間還變了性,但是儘管時代變遷,書中出現的女性仍然多愁善感,為愛獻身,而男性則征服欲強,渴望權力。她的視角從男變女,從一個王公貴族到一個詩人。

奧蘭多在最開始作為男性,愛慕女性的時候,他就對社會對於女性的印象存疑:「奧蘭多想告訴她,他是如何形容她的。可當他潛心尋覓意向時,那成千上萬個意向卻都是形容一般女人的陳詞濫調,白雪,奶油,大理石,櫻桃,雪花石膏,金絲帶?都不配形容她。她就像一隻狐狸,或一棵橄欖樹;就像從高處俯瞰的大海波濤;就像翡翠;就像沒有雲遮霧繞的青翠山巒上那一輪紅日——她與他在英國所見所知的一切都不同。」

長生不老與性別變換使得奧蘭多即使在自身成為女性以後,也有一點厭煩自己:「 女人真是纏人 奧蘭多邊走向壁櫥倒酒,邊暗自思忖,她們從不給人片刻安寧。世上再沒有人比她們更喜歡多管閑事,搬弄是非了...」 但是就在她這樣想的時候,她忽然意識到了自己的性別。並覺得糾結而「太過荒唐」。

奧蘭多不斷地意識到:讓自己迷茫的是他性別的變化,並非他對自己性格的質疑:「無可否認,奧蘭多變成了女人,但除了性別之外,奧蘭多還是原來的奧蘭多。不同的性別,意味著不同的人生軌跡,但並不意味著不同的性格特徵」 但伍爾夫話鋒一轉:「但我們還是儘快擱下性別和性這些討厭的話題。讓別人討論去吧。」「

簡而言之,伍爾夫的這部小說,可以說打了各種人的臉:女權,男權,階級主義,文藝青年(書中的吉普賽人)。這並不是伍爾夫為了make a statement而寫的一部作品,它被作者認為是一個「玩笑」,一部建構在伍爾夫密友Vita Sackville-West (一個風流的拉拉)生活上的作品。但正是因為這部書易讀,有情節起伏,所以被各種學者研究挖掘。伍爾夫在寫《奧蘭多》的時候,更多是嬉笑怒罵的態度,而非苦大仇深。

4.《情人》

推薦理由:杜拉斯/法語經典

「我身上穿的是真絲的衣衫,是一件舊衣衫,磨損得幾乎快透明了。那本來是我母親穿過的衣衫,有一天,她不要穿了,因為她覺得這件裙衫色澤太鮮,於是就把它給我了。 件衣衫不帶袖子,開領很低。是真絲通常有的那種茶褐色。這件衣衫我還記得很清楚。我覺得我穿起來很相宜,很好。我在腰上紮起一條皮帶,也許是我哪一個哥哥的一條皮帶。那幾年我穿什麼樣的鞋子我記不清了,只記得幾件常穿的衣服。多數時間我赤腳穿一雙帆布涼鞋。我這是指上西貢中學之前那段時間。自此以後,我肯定一直是正式穿皮鞋的。那天我一定是穿那雙有鑲金條帶的高跟鞋。那時我穿的就是這樣一雙鞋子,我看那天我只能是穿那雙鞋的。我上中學就穿這樣一雙晚上穿的帶鑲金條帶的鞋。我本意就是這樣。只有這雙鞋,我覺得合意,就是現在,也是這樣,我願意穿這樣的鞋,這種高跟鞋還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穿,它好看,美麗,以前我穿那種平跟白帆布跑鞋,運動鞋,和這雙高跟鞋相比都顯得相形見拙,不好看。」

「在那天,這樣一個小姑娘,在穿著上顯得很不尋常,十分奇特,倒不在為一雙鞋上。那天,值得注意的是小姑娘頭上戴的帽子,一頂平檐男帽,玫瑰木色的有黑色寬飾帶的呢帽。」

「她戴了這樣的帽子,那形象確乎曖昧不明,模稜兩可。」

「這頂帽子怎麼會來到我的手裡,我已經記不清了。我看不會是誰送給我的。我相信一定是我母親給我買的,而且是我要母親給我買的。唯一可以確認的是:削價出售的貨色。買這樣一頂帽子,怎麼解釋呢 在那個時期,在殖民地,女人,少女都不戴這種男式呢帽。這種呢帽,本地女人也不戴。事情大概是這樣的,為了取笑好玩,我拿它戴上試了一試,就這樣,我還在商人那面鏡子里照了一照,我發現,在男人戴的帽子下,形體上那種討厭的纖弱柔細,童年時期帶來的缺陷,就換了一個模樣。那種來自本性的原形,命中注定的資質也退去不見了。正好相反,它變成這樣一個女人有拂人意的選擇,一種很有個性的選擇。就這樣,突然之間,人家就是願意要它。突然之間,我看我自己也換了一個人,就像是看到了另一個女人,外表上能被所有的人接受,隨便什麼眼光都能看得進去,在城裡大馬路上兜風,任憑什麼慾念也能適應。我戴了這頂帽子以後,就和它分不開了。我有了帽子,這頂帽子把我整個地歸屬於它,僅僅屬於它,我再和它分不開了。那雙鞋,情況應該也差不多,不過,和帽子相比,鞋倒是其次。這鞋和這帽子本來是不相稱的,就像帽子同纖弱的體形不相稱一樣,正因為這樣,我反而覺得好,我覺得對我合適。所以這鞋,這帽子,每次外出,不論什麼時間,不論什麼場合,我到城裡去,我到處都有穿它戴它,和我再也分不開了。」

原諒我摘了這麼大段,因為寫得實在太美了有沒有!真心覺得我推薦一句,還不如直接拿書給你們看。

5. Middlesex

推薦原因:普利策獎獲得者/現代版《奧蘭多》

  「我出生過兩次:第一次,作為一個女嬰,出生在意外晴朗沒有煙霧的底特律一月的一天,1960年;第二次,在 密西根洲,婆透思基城的一個急診室里,以一個少年男子的身份,1974年八月。」

這是「Middlesex」的開頭。這是一本講述「一個基因在時間隧道里的過山車般的旅途。」作者Jeffrey Eugenides在1993年發表了處女作:《處女自殺》(電影超級有名),位列近幾年來最好的小說之一。

相比起伍爾夫的《奧蘭多》,「Middlesex」只講述了80年的家庭史,但是卻也驚心動魄,細膩憂傷。從1920年代小亞細亞一個小城鎮里的被命運捉弄的亂倫結合開始到禁酒時期的底特律;從早起福特公司到1967年的種族暴亂;從高尚文雅的底特律郊區里的迷惘愛情故事到現代的柏林。可以說,是奧蘭多的現代版。

(部分資料摘自Amazon)

6. Shakespeare As you like it 《皆大歡喜》

莎翁的名作,主人公也叫奧蘭多(Orlando),聰明的你猜到了這本書與伍爾夫的關係了嗎?是的,這就是影響伍爾夫的人物啊!(翻譯腔)

大力推薦朱生豪的譯本,當然,能讀原版最好。這部戲劇不長,但是妙趣橫生。其中的女主角Rosalind女扮男裝,在森林中遇見曾經[喜歡女身自己]的男子Orlando,並且以[一個男子的身份]教Orlando如何追到自己。是不是很頭暈?

那句著名的:「All the worlds a stage, and all the men and women merely players.」 (世界是一個舞台,所有的男人和女人只是演員。」就是出自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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