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愛情的事在你出生的那一刻就決定了

在我還是一個小女孩的時候,聽著各色各樣的童話,幻想著王子的模樣,我發現我所憧憬的王子無一例外不是文質彬彬,充滿紳士風度,霸道又溫柔的,勇敢而堅強的。

我從沒想過我會喜歡一個大嗓門,在酒桌上談笑風聲,霸氣外露,張揚高調的男人。後來我漸漸發現了,我喜歡的男孩,我媽媽都不喜歡,這裡的喜歡不局限於男女之情,我比較欣賞的男人我母親也是一直看不上的。

後來我認識了榮格,弗洛伊德的門徒,分析心裡流派的大師,看到了那一句,人這一生無非是整合童年的陰影。豁然開朗,所有我喜歡的男人特質都是與我爸爸截然相反的。

我爸爸喜歡打撲克,喜歡社交,喜歡喝酒吃飯,我童年的記憶都是我一邊吃飯一邊看電視,然後媽媽寂寞收拾飯碗的背影。所以我喜歡的男孩都是那種很少出去和亂糟糟的人聚會的。

我爸爸說話聲音很大,咄咄逼人,喝白酒能喝二斤,喝完酒就喜歡拿著鬍子的臉貼我小小的臉蛋,我怎麼哭,他都不放過我,所以我不喜歡勸酒的男生,更不喜歡侃侃而談的男人,更不喜歡耍酒瘋的。

我爸爸對待感情三心二意,典型白羊男來的快去的也快,喜歡你的時候發誓都是真心的,違背誓言的時候也是真心違背的,所以我對待感情就比較慎重,喜歡的男孩無疑是對感情反應慢的。一般女孩都沒有這種耐心,但是我卻覺得慢慢來比較好。

我爸對感情的時候偏向形式主義,喜歡你的時候個你買表買貂買衣服,卻從來不理會我媽媽心裡到底想什麼。所以我從來不覺得一個人給你買東西就是對你好,我覺得對你好不必流於形式,而是真正懂得你,設身處地為你考慮。

所以我媽媽基本就沒看好過我喜歡的人,因為這和她的審美完全不符。但是我卻堅定地認為只有走另一條道路才能給自己幸福。

很有意思的一點就是,我們家對我比較好的異性角色是我爺爺,我爺爺特別喜愛抽煙,打麻將,還特別節約,但是在不富裕的年代,我爺爺每天還會給我五毛錢做零花錢。那時候,他們麻將是一次五分錢。所以,男孩抽煙在我這裡不是扣分項,打麻將也不是。無論是扣還是節約我都覺得是一個好習慣,因為我認為他們是把錢都花在了更重要的人或者事身上,比如我。

但是我有個家庭很幸福的女同學,她的擇偶標準就是他爸爸,因為他爸爸是會和老師說謊帶她看球賽的人,是會承包家務,是會讓她們母女獲得幸福的人。而這樣在親情里得到滿足的人,在愛情里也更具有包容性,更加溫柔,俗話說就是不作,懂事。因為她們已經被家庭肯定了,自我價值得到了很大的實現。

也就是說,家庭幸福的孩子更願意尋找那些與父母相似的人。

但是如果家庭滿意度不高的孩子則願意找和父母不同的人。

畢竟婚姻是人的二次投胎,誰都想抓住這個機會體驗幸福。

相反那些比較作的人,基本上都是按照父母的反面找伴侶的人,這些人一方面是由於比較有開拓性,一邊是真的對原生家庭忍無可忍。這些人的心裡很長一段時間得不到滿足,很容易陷入受害者與拯救者模式

這世界不會有人真的對我好,你對好,你是騙我的。

不信你讓我作作看。

沒作跑,繼續作。

作跑了,你看這世界沒有人真心對我好吧。

對於這種人,只有兩個辦法,一個是轉移思想重心,專攻事業,

女人容易變成事業型女性,很容易終身不嫁或者就是希拉里柯林頓那種搭夥過日子,男人就是典型的有錢女人就都來找我了。

其實這種人都是很可憐的,如果是後天變成這樣的,那一定是被傷透了。

一種就是徹底包子到底,在受虐中得到快感,比如這個男人打我成重傷害,對我不好,那個男人把我打成輕傷害,就是對我好。

兩個沒有安全感的人在一起註定是一場轟轟烈烈的感情,典型的情深緣淺,每個人都不停的使手腕,耍心機看對方到底對自己有幾分真情真意,在不斷地刺探中,越來越離不開對方,卻也傷的越來越深,直到確定了對方是這輩子最愛的人後,他們也就傷透了,再也回不去了。這也就是為什麼說愛一個人七分最好,因為人都是有貪戀的啊,我愛你十分,你為什麼愛我七分啊,我一定要把這三分要回來。其實,很多時候,你所謂的一分兩分,可能就是對方的極限,別人給你的十分,可能是因為他滿分是一百分。如果能少了幾分算計,很多人都會更幸福點。

吃了點小虧,不會影響你掙幾個億,多愛對方一點也不會要了你的小命。但是原生家庭不幸福的人做不到,他怕你要了他的血,更要了他的命。不是不夠愛,而是給不起,害怕不值得。

從20歲開始,我花了整整四年開始整合我的人生,我得到了一份又一份美好的友情,我開始相信陌生人的善意並學會了判斷真情假意與逢場作戲。我開始願意做感情中那個多付出的人,我想,如果我盡了自己的最大努力,我改掉了所有的毛病,如果最後還是無法在一起,我也問心無愧,我也是那個可以讓你託付終生的女人,只是命運無情。

小時候我是一個眼裡不容沙的人,特別偏激,現在我仍然很剛烈,但是我願意耐心地找一找事實真相,給對方一個機會給自己一個機會,就算我會難過,我也會告訴自己,我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的,我會聽你解釋。不過如果我真的做了讓你不高興的事,你也要給我機會,因為你看到的也不一定是真相,我也可能是太心急。

我覺得這就是一個非常好的心態,這樣的我如果投入一段感情,會讓對方和我都過得比較舒服一點,感情也能比較穩定。

那麼從作到不那麼作,到底發生了什麼?

首先我逃離了原生家庭,我開始有了自己的生活圈子和方式。

第二我變得自信了,一些取得的成績讓我有了榮譽感,並且覺得自己不是個廢物。

(我的原生家庭還有一種理論,讀書不好就是廢物。)

第三社會經驗和年齡的增加,有關感情的事也看的透徹了一些。知道了自己以前哪些做的不對,哪些做得對。

當然我還是希望每個缺愛的孩子都有人陪他改寫下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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