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IEC17025標準改版進展和修訂重點
目前ISO/IEC 17025標準修訂進度為委員會草案第二版(Committee Draft 2; CD2),而該標準後續進度為,國際標準草案版(Draft International Standard;DIS),預計於2016年9月投票,而最終國際標準草案版(Final Draft International Standard;FDIS)則預計2016年底或2017年第一季,因此此標準預計於2017年第一季至第二季之間會正式發布,考慮到現在增加CD2版階段,標準發布將可能推遲到2017年第三季度。目前於CD2版投票過程,共有86%的ISO會員國同意本次修正,並提出超過2600份的建議。而超過2600份的建議意見數,已是目前ISO CASCO於辦理相關標準之意見徵詢過程,最多的一次,可見世界各國對於此標準的重視。
由於ISO/IEC 17025之修訂,影響全世界的實驗室,未來實驗室應依此新版標準建立其品質管理系統及符合其技術能力相關要求,其影響層次不可謂不大。目前對於新版草案而實驗室是否採取因應行動,似尚言之過早,惟可注意修改趨勢,思考及研究其要求意義。在2016年9月FDIS版發布時,實驗室可著手研究,思考及著手如何作轉換。對於因應2017年5月或6月新版ISO/IEC 17025第三版之公布,經由充分準備而可順利導入運作。ISO/IEC 17025 CD2版階段之修訂重點簡單說明如下:文件標準章節名稱的變更
依據ISO CASCO委員會的政策,符合性評鑒相關標準章節需與ISOCASCO管理系統文件標準格式排序進行連接,即章節名稱將類似於ISO9000:2015版章節。目前CD2版的章節名稱分別為範圍(Scope)、規範引用文件(Normativereference)、名詞定義(Terms and Definitions)、一般要求(Generalrequirements)、結構要求(Structural requirements)、資源要求(Resourcerequirements)、流程要求( Process requirements)、管理要求(Managementrequirements)、附錄A(資訊性)量測追溯(Annex A (informative) Metrologicaltraceability)、附錄B(資訊性)管理系統(Annex B (informative)Management system)。新概念的應用CD2版持續維持關於風險管理的概念,希望可讓測試與校正實驗室利用風險管理的概念,藉由自我風險評鑒、分析殘餘風險與導入持續改善的管理手法,推動實驗室整體運作。新增部份用語或內容
規範引用文件,增加ISO 9000對應。於名詞定義,參考ISO17000:2004內容,新增部份用語,舉例如新增:確認(Validation)、公正性(Impartiality)、抱怨(Complaints)、量測設備(Measuring equipment)、實驗室間比對(Inter-laboratorycomparison)、能力試驗(Proficiency testing)、工作標準件(Workingstandard)、實驗室(Laboratory)(增加關於實驗室的抽樣需伴隨後續相關測試或校正活動)、判定規則(DecisionRule)(用於規格符合性判定或陳述),等名詞說明。於內容章節增加部份內容:舉例:增加實驗室應於實驗室公開場所(如網頁、文宣等),提供客戶關於實驗室維持機密性的相關資訊說明、增加實驗室需提供適當保險措施,以保證測試或校正活動過程的責任、增加設備含括的範圍包括儀器、試劑、耗材及參考物質),設備管理增加如實驗室使用參考物質管理,該參考物質應滿足ISO17034相關規範的要求與紀錄,及增加使用機構外設備應符合本規範要求的說明、增加有關抽樣如為其他機構負責,該機構於執行過程應滿足相關品保要求、參考ISO 15189內容新增實驗室資訊系統管理、增加管理審查一年的建議、增加「文件化流程」用語(documentedprocess)、增加使用設備的準確度應符合規格要求的條文與對應備註說明、增加結果分析條文要求、增加結果品保條文的要求與對應可行作法、增加與ISO 9000相關之管理系統運作手法(option A與Option B)
調整部份用語或內容調整原ISO/IEC17025:2005版部份用語,舉例:「高階管理階層」一詞,調整回「實驗室管理階層」、「外部服務與供應及委託服務」,調整為「外部提供的產品與服務」、「顧客Customer」調整回「客戶Client」。重要爭議議題「抽樣」(Sampling)是目前CD2版較具爭議的議題。主因是於委員會討論過程,就「抽樣」活動的屬性與其本質,到底此活動是否可獨立運作並適用ISO/IEC17025的要求,目前是較具爭議且尚未有圓滿答案的部份。舉例,如某機構僅單獨執行「抽樣」工作,而於後續無伴隨任何校正或測試行為,此機構執行「抽樣」的行為,是否可適用於ISO/IEC 17025要求,或是ISO/IEC17025僅能適用於機構於執行「抽樣」活動且有伴隨後續測試/校正的活動。目前此爭議問題,除已於ISO符合性評鑒委員會討論外,在其他ISO技術委員會,如ISO/TC212或是ILAC相關委員會包括認可委員會(Accreditation Committee)與檢驗機構(Inspectionbody)技術委員會,也都針對「抽樣」的本質與適用規範,嘗試獲得國際間的共識。(轉自TAF,作者:廖志恆)原文地址:ISO/IEC17025標準改版進展和修訂重點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