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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應該怎麼打?

經濟環境不景氣,朋友熟人間總是避免不了借錢,雖說禮尚往來,借借更健康,但由於借條打得不規範,導致後期要求還款時雙方產生糾紛,就讓人不痛快了。

前段時間有個朋友的老爸借錢被坑了,加之兩個月前買到知乎V高杉峻編的書《民商法實務精要》,其中《借條範本與書寫借條注意事項》一文因司法解釋頒布後,存在需要調整的地方,因此自己大致寫一篇,也算讓朋友們對打借條這件事有一定了解,如有錯誤,儘管提出來,我改正就是。當然也需要提一下,這本書對法律實踐層面的分析還是很不錯的。

【一般借條格式】

然後還有一張:

【我們慢慢講講注意事項】

1.借條、收條和欠條是有區別的,借條實質上是借款合同,收條是借款合同生效的證明,而欠條上往往要寫明欠款原因。

實踐中,貸款人最保險的做法就是讓借款人打一張《借條》、打一張《收條》。套用網上傳播的借條範本,在《借條》上寫「今借到XX元」,這樣的結果是一旦出現糾紛, 僅有一張《借條》的證據不算紮實。

2.借期的約定

貸款人以訴訟的方式要求還款的訴訟時效為借款到期的兩年內,如果未約定借款期限,貸款人可以隨時要求返還借款。

3.利息的約定

如果借條中未約定利息,那就沒有利息咯!

利息的約定最高不能超過年利率24%,即是文中的月息二分。這屬於合法範圍內較高的利率,熟人之間借款可酌情減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年利率高於36%,即月息三分的,超過的部分約定無效,借款人甚至可以要求貸款人返還超出部分的利息,可見國家對於高利借貸是嚴格禁止的。

因此,承諾回報高於月息三分的借款,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貪圖借款吃利息,最近經濟環境不好,很多想賺利息的阿公阿婆最後連本金都收不回來,你惦記別人利息,別人惦記你本金。

除了借款期內的利息,也可約定逾期利息,【如借款到期未清償,未清償部分按照日萬分之二計算逾期利息】,注意無論表述為【逾期利息】還是【違約金】,總計數額超過年利率24%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擔保及保證

貸款人如果擔心借款人不還錢,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借款人用XXXX對該筆借款做擔保】,當然,這個XXXX一定得是借款人自己的東西,並且要注意寫法上應有排他性,比如用機動車做擔保時,要寫明機動車的車牌號碼,並在《借條》後附駕駛證、行駛證的複印件,如果能去車管所辦個抵押登記就更好,當然實踐中還沒見過在打借條時就考慮得如此周密的。

一般來說,採取更多的還是【提供保證人】的方式。在借條上,一定要寫明【XXX為該筆借款承擔保證責任】如果保證人只簽個字,沒有寫明其他內容,僅被視為是見證人,不對借款承擔清償責任。

同時,一定要讓保證人親筆簽字、摁手印,我朋友他爸就是不知道這一點,被借款人一頓忽悠,再讓借款人在《借條》上籤上了保證人的名字,你說這能有效么?

說到保證要再多說兩句。一般來說,作為貸款人,最好讓借款人提供保證人,而作為吃瓜群眾,最好不要為他人做保證。保證的意義在於,如果借款人還不上錢,保證人要負責還錢,更坑逼的是,保證人的配偶可能也要為該筆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實踐中盲目給人擔保搞得家裡雞犬不寧的事讓人心酸啊。

5.其他小事

雖然不是非常重要但是也還是應該點一下,看完以後不吃虧的小知識點:

5.1

借款人書寫《借條》時,最好由貸款人提供紙筆,高杉峻大在書中說實踐中出現過用褪色筆寫借條的情況,我沒有遇到過,但是褪色筆的確存在,並且存在所說可能性;

5.2

借款方為自然人的,應當寫明身份證號碼,並在《借條》後附身份證複印件;

5.3

借款原因,可以寫,根據自身需要決定是否寫,高杉峻大說是最好要寫;

5.4

數字盡量用漢字寫,因為使用阿拉伯數字容易被改動。當然細心是第一位的,實踐中見過不少阿拉伯數字都寫錯的,是那種把伍寫成肆的錯;

5.5

《收條》方面,貸款人使用銀行轉賬的,應保留轉賬憑證;現金給付的,如果數額較大,最好有見證人。

5.6

高杉峻大特彆強調,要將文本寫滿,如果有較大空白處,應當將空白處撕掉,避免他人增添新內容。

5.7

千防萬防,如果真碰上個毫無履約誠意的主,以上的努力恐怕都不能讓貸款人稱心如意地收回本息。合同啊,防君子不防小人,要麼就別借錢,要借就至少要信任你借款的對象。

實踐中,被借款糾紛坑的較多兩類人是:

1.自認為聰明會理財,想靠借款吃利息的;

2.自認為跟某個朋友特熟,盲目借給人錢/給人做擔保的。

【最後講個小笑話吧】

原告訴被告償還借款,被告稱已償還。

法官問:【原、被告接不接受調解啊?】

原告說:【不接受。】

被告說:【接受。】

法官說:【被告你都自稱還款了還接受調解,一看就是有問題!】

話說回來似乎大家都喜歡這種益智抖機靈小故事啊。

話說回來我為什麼要寫這麼一篇文章orz

本文僅為作者生活感悟,不對任何讀者的作為或不作為行為負責,亦不作為讀者投資之參考。

經濟生活有風險,任何經濟行為或借貸行為均應謹慎。

【參考文獻】

《借條範本與書寫借條注意事項》,高杉峻,《民商法實務精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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