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質和精神何者對幸福的影響更大?

這問題有點扯淡

這問題的實質是「感覺幸福的直接途經和間接途經」。

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人感覺幸福,都是來源於精神上的。

幸福本就是唯心、唯自我感知的事物。

所有看似物質上的幸福感都是精神上對現實事物需求的滿足。

個人觀點,好好交流,不要噴我。(?ω?)


謝邀

首先,物質是一切的基礎。但既然問題是精神和物質何者對幸福的影響更大,我們就默認已經有了能夠生存下去的物質基礎。

物質帶給人的感覺是強烈的,比如第一次買奢侈品、第一次去奢華的飯店,第一次擁有自己的房產……

但是,有沒有人想過,這種感覺是不是直接的幸福感?我想,物質帶來的是安全感,而不是幸福。

你有了Coach,就會想要Gucci,有了Gucci,又渴望限量版的Berkin……你的物慾只會與日俱增,永遠都無法滿足。

但如果你能看淡這些,有了生活必需的物質條件就知足常樂,對於物質追求的精神壓力就會煙消雲散。

在此基礎上,如果再去追求一些精神上的愛好,就能真正地感受到幸福。我有個有故事的親戚,兒時受到了很全面的教育,但後來十分清苦。他酷愛藝術,大部分的收入都用在去聽交響樂、買國畫用具上。其他人都不理解,總說他傻,但我能看出他繪畫時眼中的炙熱,我能感受到他聽交響樂時的投入——那些時候,我堅信沒有人能比他更幸福。

我真的很羨慕他,然而我達不到他的境界,我知道大部分人也達不到。但是只要我們看淡物質、提高對精神世界的追求——哪怕一點點也好,幸福也會隨之而來。

綜上,大概是精神對幸福的影響更大吧。


本質上是精神的健壯程度決定了一個人的幸福程度。物質屬於錦上添花的東西。正常人都能吃得飽穿的亂有地方睡覺。所以不要提「連飯都吃不飽哪來的幸福可言」這種質問。物質一時爽,來得快去得快,所以維持不了幸福感。精神健壯才能讓一個人不斷拓寬認知領域,面對各種問題,才能維持幸福感。


很早的時候,

有錢的親戚總對我們說:「有錢也不一定幸福。」

那時,沒錢的親戚也總是一臉懵的聽著。

後來,我聽說了馬斯洛的需求層次,

再後來又看了《自私的基因》,

於是有了我對幸福的胡思亂想:

1、精子和卵子,分開的DNA鏈條合二為一後;

DNA需求簡單:存在下去……

所謂食色性也,吃飯和好色是人之本性,不假;

DNA不幸福,人別想幸福;

2、細胞不斷分裂,動物性逐漸顯現;

動物需求簡單:變強大和更安全;

當沒有足夠的力量面對弱肉強食的世界時,人也別想幸福;

3、呱呱落地後,存在於人群;

我們必須遵循人群的遊戲規則,並無法離開群體而獨立存在;

我們希望成就,希望被尊重,希望離世後不至於那麼快被他人忘記,甚至期望來生……

當在人群中找不到存在感時,人也別想幸福;

……

直到最近,

讀王陽明,陽明說:「心即理」。

恍然間似乎有悟,

原來幸福並非一個目標,

僅僅是一種選擇。


物質再好,對幸福而言,並不是真正的幸福!相信每個人心靈深處都有一個最深切的期許:擁有一個充滿期盼的生活,回到處處滿是喜樂的心靈家鄉!


缺什麼則什麼對幸福的影響大。


肯定是精神啊,物質帶給你的,也是精神幸福啊


以國內目前的社會條件為背景,以未來幾十年國家綜合實力會越來越好為前提下,生存已經是默認值。幸福與否是一個主觀的感受,很難用量化標準來形容。理論上講人對物質的基本需求無非衣食住行,在這個條件出生即配備的情況下,精神才是幸福與否的關鍵。正如上面答主所說,幸福感的下限關乎物質。這個下限在我這裡就是生存下來的條件,當這個條件滿足了當然只剩精神了。


同意物質決定下限,精神決定上限的說法。具體到個體,對物質的過度追求將導致不堪其累,如負蝂傳所言;然而只追求精神也不是很靠譜,比如顏回早早歿了。可能老子的觀點更合理一些:為腹不為目。這樣可以騰出大量時間和精力追求精神享受,增加幸福指數。


對待這問題我換了幾次關鍵字,最後還是落在「影響」上比較容易粗淺的回答。

反過來看吧,作為你來說,一天里有多少次慾望來自物質渴望,多少次又來自精神渴望呢。

換言之,對待一段戀愛關係,你更需要的是上床,還是陪伴和共鳴。

不因人而異的說,嚴格把物質和精神區分開。

單純的物質帶來的幸福感,要遠大過單純的精神帶來的幸福感。

但是在日常生活上下限幅度並不大的多數人的角度來看的話。

從實際生活的角度看。

多數人的物質缺口要遠小於精神缺口。

這種時候,他們會誤以為非物質帶來的幸福感會更大。

但早早晚晚的,他們又會發現,最能讓自己爽的還是物質。

而精神享受也會隨著他們的智力瓶頸停頓,基因問題,沒任何歧視。


精神的快樂是建立在物質基礎上的。

如果對於大眾,那物質帶來的幸福更大。

如果對於天才,那精神帶來的幸福更大。


影響幸福的,只有可能是精神。

人分為兩種,一種因為物質而幸福,一種因為精神而幸福。

我先說第二種,第二種人因為精神而幸福,他們可以放棄物質,比如,我要跟喜歡的人在一起,不管他有沒有錢;我要為人民做好事,不在乎工資;我要當義工,雖然沒工資。 這種人是偉大的,他們也因為精神而幸福,這個不用解釋。

再說第一種人,他們因為物質而幸福。他們喜歡錢,因為有了錢,我可以買很多東西,東西多了我就幸福啊。但是,真的是因為物質讓你幸福的嗎?其實不是的。你是有錢了,然後買買買,吃吃吃,這時候,你精神才會滿足,你才會幸福。所以從根本上來說,你是有了物質,物質產生精神,然後幸福的,所以歸根結底還是精神上的幸福。

我現在給你很多東西,很多物質,但是你不可以使用,你不可以利用他們,你還會幸福嗎?我給你一屋子的現金,但是你只能看著,這個錢你不可以拿去買買買,吃吃吃,玩玩玩。你還會幸福嗎?

買買買,玩玩玩,是精神上的愉悅,大家都知道,吃吃吃也是精神上的愉悅,大家可能就不太理解了。其實,食色,性也。好吃的,好看的,都是人喜歡的,都是人的本性,這個本性,都來自於大腦。刺激了大腦,產生了精神的愉悅感。所以是精神上滴。

所以所以,我說,精神上的幸福才是真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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