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親密關係里的兩個人總是會互相傷害?


因人與擁有相比,人們更在意得失。

社會心理學家阿倫森提出了一種人際關係的得失理論:

與來自另一個人的固定不變的正性獎賞行為相比,來自這個人的正性獎賞行為的增加,會對一個人產生更大廈的影響。

因此,假如我們將被人喜歡視為一種獎賞,那麼我們更喜歡的是那個在一段時期內對我們的喜歡逐漸增加的人,而不是那個一直喜歡我們的人。即便後者獎賞次數超過前者,這一點也是成立的。同樣,正性行為的喪失,也會比來自另一個人一貫的負性行為,具有更大的影響。因此,與某個一向不喜歡我們的人相比(即使他對我們表現出來的負性行為次數更多),我們會更不喜歡一個對我們的尊重逐漸減少的人。

為了驗證他的理論,他做了個實驗,該實驗有以下四種實驗條件:

  1. 肯定——由幫手做出的針對被試的一系列評價都是高度肯定的;

  2. 否定——這一系列評價都是高度否定的;

  3. 獲得——最初幾次評價是否定的,但漸漸趨於較為肯定,最終達到肯定條件下的肯定程度;

  4. 喪失——最初幾次評價是肯定的,但漸漸趨於較為否定,最終降到否定條件下的否定程度

結果證實了預期:處於獲得條件下的被試,比處於肯定條件下的被試對幫手更加喜歡。同樣,處於喪失條件下的被試,比處於否定條件下的被試對幫手更加討厭

用得失理論來解釋親密關係:

假如某個最初對我們持否定情感的人逐漸變得肯定,會比這個人自始至終對我們持完全肯定的情感,對我們帶來更大的獎賞。反之,我們也往往會發現,假如某個最初對我們持肯定情感的人逐漸變得否定,會比這個人自始至終對我們持完全否定的情感,會使我們感到更加討厭。

其中的可能性之一便是,一旦人們確信可以從自己的長期伴侶那裡獲得某種獎賞性行為,作為一種獎賞源,這個人所具有的影響力就有可能比不上一個陌生人。我們都知道增益是很重要的;但是一個長期的戀人或者配偶的行為很可能會接近極限,因而不能給我們帶來許多增益。換句話說,一旦我們很清楚可以從某個伴侶那裡期待得到的愛、支持與讚揚,這類行為便不太可能被視為此人對我們的尊重而令我們從中受益。同樣,一個我們所愛的人很可能會對我們造成傷害。人們之間的關係越親密,以往所給予的穩定的尊重和獎賞越多,此人不再尊重我們而帶來的破壞性也就會越大。因而,實際上長期的戀人具有足夠的力量去傷害他(她)所愛的人,但提供重要獎賞的力量卻極為有限。

以上標引用的部分來自阿倫森的著作《社會性動物 (豆瓣)》(第九版)第八章:《喜歡、愛與人際敏感性》中尊重的獲得與喪失小節和得失理論:親密關係的含義小節。該書同樣探討了如何維持穩定的親密關係,由於題主沒有問,就不再貼出來,有興趣的可以去看下這本書。


頻率相似的兩個人相互靠近就會產生共振,結果是,要麼改變,要麼分開,要麼讓事情變得更壞。


原來這世上有很多事都是相互的

不僅僅是互相傷害

當你試探別人時

別人也在試探你

當你懷疑別人時

別人也在懷疑你

當你利用別人時

別人也在利用你

當你覺得自己什麼錯都沒有

別人也不會認為是他自己錯了

當抱怨對方時

先想想自己對對方做過什麼

或許人和人的相處就像一面鏡子

反射到你內心深處最真實的自己

不要投機取巧的認為自己可以算計誰

當你在算計別人時

別人也在算計你


深深的喜歡,也深深的痛恨著。


因為總會覺得 我和你這麼熟了 沒關係的

然而不敢傷害外面的人 是因為還要行走社會


那是因為太在意


相愛相殺


因為有希望。因為太在乎。因為我不想讓你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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