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人們愛聽故事?


為了回答這問題,我先講個故事。

很小很小的時候,和奶奶住在農村。

有多小呢?大概是穿著開檔露蛋的褲子,坐在黃花大閨女白花花的大腿上談笑風生的年紀,大概是午夜夢回,布衾湖海一片,翻個身蹬個腿捲起被子繼續睡的年紀。那時候已經聽得懂人言,也會說幾句人話,但是腦袋瓜子還沒怎麼發育,所以不一定比一條狗靈光多少。

一天,鄰居家一個好事的哥哥對我說,你一會兒回家,大聲叫你奶奶的名字,只要叫得街坊鄰居都聽見了,一聲就獎你一塊糖。那時候農村裡沒什麼娛樂,房前屋後,多得就是一條條貓狗一個個小孩。貓狗跑的快,不好拿來消遣,那些成年人種完田拔完菜,無聊的時候,就用些便宜的冰糖逗弄那些流口水的傻孩子,好給平淡的生活增添些笑料。

我二話不說就答應了,回家路上還一個勁兒地尋思著要如何賣力如何嘹亮地叫。然而一進家門檻,居然就把這事給忘了。

於是很安分地吃飯漱口,洗臉擦腚,上床睡覺,只是覺得心裡空落落得,像是一幅拼圖缺了一塊碎片。半夜的時候,才忽然想起白天的事情來,於是便開口叫喚了:

「某某某!某某某!(奶奶的名字)」

剛開始如同小貓嗚咪,接著聲音就像爬山腰一般響了起來,最後一聲聲字正腔圓,氣勢如虹,房梁都聽得抖下了老灰。

奶奶腿一縮身子一抖,終於被我驚醒了,她轉身就要用手捂我,嘴上罵著,說大半夜瞎叫喚什麼。我一個鷂子翻身,便滾到床下去,嘴上示威般地繼續叫,生怕那鄰居聽不見,最後少了糖吃:

「某某某!某某某!」

奶奶費了好大勁支起身子下床來逮,我又像只大兔子般地一蹦,又從她的胯下鑽了過去,翻身上了床,繼續叫:

「某某某!某某某!」

如此折騰了好一會兒,奶奶也拿我沒轍。然而放任著我叫喚肯定是不行的,倒不是怕將鄰居們驚醒。那些人大半夜過來看笑話,想來是樂意的。只是那時農村有個習俗,天黑後是不能大聲叫嚷的,怕招來什麼東西。

然而我依然是叫。

奶奶瞪了我一眼,狠狠地說:「你再叫,再叫大貓就要來了。」

我一愣:「什麼大貓?」

「專門吃不聽話小孩的東西,你就給一口吞。」

我才不信呢,從來只聽說過小孩吃菜吃肉吃糖吃果,從來沒聽說什麼大貓吃小孩的。

「不信?」奶奶見我安靜下來,嘴上暗暗舒了口氣,隨即又綳起臉,在十五瓦鎢絲燈的黯淡燈光下顯得有些陰森。

她開口說道:「很久以前有個小孩,和你一樣,晚上不睡覺就知道哭鬧。她媽媽生起氣來把他鎖在門外。」

鎖就鎖么,我也不怕。我心裡不服氣地想著,耳朵卻還在服帖地聽著。

「那小孩剛開始還在門外唱歌,漸漸地就不唱了。沒過一會兒,他就啪啪的敲起門,邊敲邊叫:『媽媽,媽媽,開門吧,一隻東西過來啦,黑毛粗腰大尾巴,眼睛能有燈籠大。』他媽媽以為他在瞎說,沒有理他。一會兒,那小孩手敲著門像是雨打著瓦,聲音里夾雜著哭腔:『媽媽媽媽開門吧,那東西在看我吶,大眼尖耳長鬍須,嘴巴能有水缸大。』他媽媽坐在屋裡,依然不給他開門。 又過了一會兒,那小孩又說話了,但是這次他沒敲門,聲音從門縫裡勉強擠進來,又細又長:『媽媽......媽媽,開門啊........它張開了大嘴巴,牙齒能有胳膊長,我的肚子好疼啊........』說完這一句,小孩子就沒聲音了。過了半天,他媽媽等得心謊了,連忙開門一看,哪還有那個不聽話的小孩的影子。」

奶奶說完這個故事,安靜地看著我。我也不叫喚了,只是把頭埋在被子里 。

屋後面是一座山,夜風吹動樹葉的聲音,半夜的時候隨著山勢滾落下來,盡數匯聚到我家後門,沙沙得響個不停。我忽然有些錯覺,彷彿那不是風聲,而是大貓的長毛摩擦著牆壁的聲響,它睜著燈籠大的眼睛,貼著牆壁徘徊著,聽著,嗅著,舔舐著牙,等著小孩子被趕出家門的那一刻。

在那個天不怕地不怕的年紀,那個腦袋還如混沌初開一般迷迷糊糊的時候,這個故事卻讓我被恐懼擊中了。如今已經過去二十多年,這些年中,有無數的腦細胞被酗酒,熬夜,疲勞殺死,而記錄這個故事的神經,卻如同青銅鑄就的遺迹,鮮活地存在於我頭顱中的某個角落。

故事從來都不是生澀難懂的東西,聽得懂人話的人就能聽明白故事,故事是一件事,它不抒情,不講理,然而聽它的人,卻能聽出情,聽出理。所以有些道理和你說了你不懂,講個故事你就明白了,有些情感你難以感受,說個故事就能有了共鳴,彷彿故事這種東西,能夠直接繞開你的理智和思維,心防和偏見,直接擊中你的內心一般。

或許這就是人們喜歡聽故事的原因吧。


由於故事並不是讀者本身的經歷,所以很容易繞過讀者的心理防衛機制,輕易地實現共情。


曾看過一本書叫《粘住:為什麼我們記住了這些,忘掉了那些》(Made to stick),是斯坦福商學院組織行為學教授和他兄弟寫的。

這本書把「故事」作為讓創意更好傳播的六個原則之一,理由是「研究表明,在腦中預演一個場景會使我們在現實生活中遭遇類似情況時能更好地應對。同樣,聽故事擔當著一種飛行模擬器的角色,這能夠幫助我們更快、更有效地應對事務。」

不知在科學上該研究是否站得住腳,請高人評判。


?主題豐富多樣深入淺出

不同的故事(同一個人說、不同人說),他所圍繞、引申出來的主題各不相同。主題的豐富多樣性,滿足獵奇心理)。

因我曾就同一主題,聽不同人說不同故事,最後我審美疲勞了。

同時通過角色代入、模擬,道理更好明白。

?說故事者的表達能力/個人魅力。

a 有些人素質高,說話吸引耐聽

b 人在說故事的時候,會表現得更加人性化、更顯親切。

哪怕日常覺得高不可攀的人,因為一個故事,可能大大拉近心理距離。

?細節

一個故事有很多細節,哪怕主題你不喜歡,也可能存在某個點讓你覺得很有意思、很感動(這個細節點,或許講演者本人也沒有去重視)

?正如其他人說的,我不累贅了。

?期待更多補充


人喜歡聽故事,一定程度上是喜歡看到故事裡的自己。


能在故事裡找到自己

能在故事裡脫離現實

能在故事裡沉迷幻想

能在故事裡發現世界


聽故事過程中讓人產生代入感,比如把自己當作某一角色,從而得到滿足感。就像有情節的遊戲更容易吸引人一樣。


舉個栗子先。

虞夕長得很漂亮成績也很好,班主任很喜歡她,總是對她動手動腳的,有時候晚自習結束了還留她下來討論學習問題,不過虞夕不排斥班主任的行為。全班同學除了阿飛都很討厭她,並且時常對她進行欺凌,大家在她背後罵她裝高傲又犯騷老愛向老師打小報告,還勾引班主任。

阿飛是個例外,他已經喜歡虞夕兩年多了,每天都給她送吃的用的,還幫虞夕整理被同學扔掉的書。而虞夕對於他送的東西和給予的關心毫不動容。但阿飛還是喜歡她,並堅持給她送東西和給她打電話,哪怕她接了電話馬上掛掉。

有一天,虞夕被人殺害在了教室里,兇手用繩子將她捆在在了她的座椅上。她的臉上蓋著很多層的濕紙巾,是窒息而死的。虞夕頭髮凌亂,掀開紙巾發現她滿臉淤青,衣服被撕得稀巴爛,但沒有受到猥褻。死亡時間大概是前一晚的11點左右,現場還發現了一大堆開封的零食和用品。班裡同學眾口一詞表示那些都是阿飛送的。

Police還在兜里發現了她的手機,打開手機查了通話記錄,發現前一晚的11點整阿飛曾打過電話給虞夕,通話時間為2秒。學校保衛處表示昨晚他們很早就睡了,沒查看教室,學校各處大概有30個的監控攝像頭都在短時間裡被人打歪並用黑布給蒙住。班主任馬建也表示他昨晚很早就回家睡覺了。而阿飛對虞夕的死則是痛苦不已。這對阿飛造成了巨大的陰影,阿飛準備挖一個大坑厚葬虞夕。

我們的問題來了!!!!

請問挖掘機學校哪家強?

原諒我這個一生放蕩不羈的逗比吧。

對於未知的世界,人類除了恐懼的情感,還有好奇。

不管故事的世界觀設定多麼離奇不切實際,可是如此紛繁複雜惹人心動的可能性,怎麼讓我不好奇?我只是想看到更大的世界而已。


人生在世。不就是看看別人的故事。偶爾笑笑別人。當然。有的時候還是別人笑笑自己。


體驗我們未曾體驗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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