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所有學校將設校園欺凌處置工作小組,為何校園暴力屢禁不止?
2月1日,武漢市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條例》正式實施,其中包括所有學校將設家長代表參與校園欺凌多方聯合處置工作小組。這一措施的實施,系對未成年人保護的再次升級。
近年來校園欺凌問題受到了廣泛關注,而此類問題呈現出無規律、無特定地點等不確定性特徵,這也使預防工作受到了很大困擾。每次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後,輿論首先指向的是所在學校的問題,學校固然有一定責任,但是責任也並非全都應該歸結在學校身上。
我出生在90年代,那時候網路還不是特別發達,看一場電影除了去電影院、網吧,最流行的方式往往是租DVD光碟。5毛錢一張來享受一場2個小時的快樂時光在當時算是性價比最高的一種方式了。當時最爆火的一個題材就是港台的古惑仔系列,一幫人兄弟情義、快意恩仇,每次觀看都會讓我心潮澎湃。
而在當時的校園中,一股古惑仔潮流也在悄然流行著,抽煙、染髮、翹課、追女孩可謂是當時古惑仔的標配,當時在我們班裡有一個天才型選手,運動、學習、特長樣樣精通、樣樣拔尖,每次看到那些校園古惑仔們在校園中肆意妄為時都會帶著一種羨慕的目光去看。終於有一天,他在和一個男生吵架時用匕首捅傷了那個同學,從此正式「出道」,加入了校園古惑仔的隊伍中。
一個原本從小就接受良好教育、品學兼優的三好學生,一直讓老師和家長認為是重點高校的好苗子,到高考時險些被二本學校拒之門外,我認為根本的原因是因為他的價值觀出現了扭曲。
在那個古惑仔流行的年代有很長一段時間裡,我一直以為在香港每天都能在街上看到打打殺殺、遍地鮮血的場景,直到後來膽戰心驚的到了香港,我才發現即便是在街上吐口痰,都會面臨警察的罰單。
在那時,沒有人告訴過我們電影里看到的都是假的,沒有人告訴過我們在現實中打傷人是要負法律責任的,更沒有人告訴過我們負了法律責任後,在今後求學或是求職時會遭遇哪些坎坷。
應試教育讓我們在求學時掉進了5年高考3年模擬的題海中,評判一個學生的好壞往往也是和學習成等比的,這讓我們在上學時就生活在了一種課上學霸為王、課下武者為首的環境中。
確實在學校中成立類似的欺凌處置小組會在欺凌事件出現時得到良好的解決,但是事後處置往往會讓我們疲於奔命,儘管「為時未晚」但卻是「亡羊補牢」的一個沒有辦法的辦法,欺凌已經形成,會在青少年幼小的心靈留下一道深深的傷痕,一個滿意的處理未必可以把這種傷痕抹去。
在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保護下,即使學生之間出現了欺凌行為,施暴方往往也不會受到很深的責罰。即便在法律允許範圍內被拘留或被勞教,作用也只不過是增加了一個今後在社會上屢屢碰壁的可憐人而已。
在強化校園欺凌問題責任上,還是應該把工作建立預防上。從小教導孩子什麼時候對的什麼是錯的,教導孩子要尊重他人,給孩子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在即將施暴時,他面臨的不是法律的威脅,也不是父母責罵的風險,而應該面臨的是自我良心上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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