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月財務相關監管案例

從目前監管處罰情況看,會計政策、會計核算制度及方法失當問題較多;上市公司財務管理在強監管下將進一步規範,近期頻繁發生的業績「變臉」在未來一段時間可能不鮮見。

案例一:

存在問題:會計政策不統一,新增借款期限未披露

發布時間:2018年1月8日

處罰措施:責令改正

案件情況:

廣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問題:

一、合併報表中部分會計政策不統一

檢查發現,公司2016年合併報表中母子公司投資性房地產的會計政策不統一,除控股子公司深圳深九國際物流有限公司採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後續計量外,母公司及其餘子公司採用成本模式進行後續計量。該行為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33號——合併財務報表》第二十七條的規定。

二、未及時披露累計新增借款超過上年末凈資產的20%的情況

檢查發現,截止到2016年底,公司2016年度累計新增借款占你公司2015年末凈資產的22.89%。公司未在知悉或應當知悉該事項發生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及時披露上述信息,直至2017年4月22日公司公告的2016年年度報告中才予以披露。該行為與公司《2016年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中的約定不一致。

案例二:

存在問題:財務核算不準確

發布時間:2018年1月10日

處罰措施:出具警示函

案件情況:

北京太空板業股份有限公司在財務核算、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以下問題:

1.未準確確定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的購買日。公司收購北京元恆時代科技有限公司並取得控制權的時間不早於2016年10月14日,但公司將購買日認定為2016年10月1日,相應多計合併日後營業收入1677.76萬元。

2.未準確確認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司2016年收購東經天元軟體科技有限公司80%股權時,少確認購買日可辨認凈資產1410.27萬元,相應多計商譽1410.27萬元。

3.返利會計處理不及時。公司未按權責發生制原則核算供應商認可的返利金額並相應沖抵營業成本,返利核算存在跨期問題,2016年多衝抵合併報表營業成本229萬元。

4.部分非流動資產未按要求進行資產減值測試。公司建築材料銷售安裝業務分部相關非流動資產2016年末存在較為明顯的減值跡象,但公司未對該等非流動資產進行減值測試併合理估計其可收回金額。

5.未確認向控股股東借款的利息費用。公司從控股股東樊立、樊志取得無息借款,未相應確認借款費用並同時確認資本公積。

案例三:

存在問題:會計估計不充分

發布時間:2018年1月10日

處罰措施:出具警示函

案件情況:

華電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在2017年1月24日首次披露2016年年度業績預告時,未對停緩建項目結果、資產減值、預計負債進行充分的會計估計,導致預計數據與之後披露的業績數據存在盈虧性質上的重大差異。公司2016年年度業績預告不準確且未及時更正。

案例四:

存在問題:財務核算、無形資產減值評估存在問題

發布時間:2018年1月29日

處罰措施:出具警示函

案件情況:

北京首航艾啟威節能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在財務核算、無形資產減值評估等方面存在以下問題:

1.公司2016年報非經常性損益列報錯誤。公司2016年報披露公司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5,504萬元,非經常性損益合計-8,833.39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列報金額為24,337萬元。經查,公司非經常性損益計算錯誤,實際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列報金額約為1,700萬元。

2.應付賬款和預收款項重分類列報錯誤。截止到2016年末,公司德令哈項目按照已完工工作測量確認的完工進度為6.37%,預算總成本為36,567萬元,按照完工進度確認的成本為2,329萬元。當期已發生成本未與對方及時結算為1,044萬元,二者差額1,285.87萬元為已經發生的設計費及安裝費(外委)。公司年末按照完工進度確定項目成本並結轉至主營業務成本,調增實際已發生成本1285.87萬元,同時計入預收賬款。根據企業會計準則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財會[2006]18號),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2202應付賬款)相關規定,該調整應貸記應付賬款,公司的會計處理存在預收賬款和應付賬款的分類錯誤。

3.未及時進行增值稅進項稅的會計處理。公司於2016年10月和12月陸續收到江蘇鼎勝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貨物採購發票金額1,161.35萬元,其中增值稅進項稅額168.74萬 元,公司僅對不含稅金額記錄了應付賬款,對進項稅部分並未記賬。上述處理方式導致2016年末公司少計應付賬款168.74萬元,其他流動資產168.74萬元。

4.無形資產減值評估存在瑕疵。公司聘請北京國融興華對子公司新疆西拓進行資產評估,經採用收益法評估,新疆西拓股東全部權益價值為82,602.47萬元,與合併口徑凈資產賬面值相比增值60,158.96萬元,高於收購時5.66億元差價,由此判斷該部分無形資產2016年報告期內未發生減值。本次評估應針對其他無形資產進行減值測試,但實際評估報告顯示其目的為「商譽減值測試事宜」,評估對象為「新疆西拓股東全體權益價值」,評估範圍為「評估對象對應的全部資產及負債」。鑒於中介機構的評估報告存在瑕疵,未能達到無形資產減值測試目的。

來源:

深圳證監局關於對廣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北京太空板業)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華電重工)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北京首航艾啟威節能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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