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殺死孩子的未來:我們一定要做有用的人嗎?

小時候我喜歡畫畫,看過街頭作畫的人,覺得畫畫很好玩。

後來,我開始畫畫,有一親戚路過,見我趴在桌上那麼認真畫畫,忍不住問:

「以後準備當畫家呀?」

我覺得很奇怪:一定要做畫家才能畫畫嗎?

起初我畫畫,是單純覺得好玩,後來是因為同學喜歡某張圖,我幫她畫出來她很開心,於是我也很開心。

那時畫畫,沒有更大的願望,只是想讓她和我開心而已。

然而,在長輩們看來,不能換來錢的事情,都是沒有用的,會成為沒用的人。

真的對嗎?

很多偉人都一樣,他們並沒有抱著「我要做偉大的人」的想法去做一件事,只是因為堅持不懈地做這件事情,做成功了。

成功後,他們成為了偉人,成了對社會有用的人。

如果偉人失敗了,就是沒用的人嗎?

答案當然是:不是。可世俗會判定失敗即無用。

有時候我常想:我們平常人,靠什麼來驗證自己所堅持的事情,一定會成功?

也許,我們這輩子,都做不了世俗眼中有用的人。

1.我希望我的孩子能做個普通人

我很喜歡袁詠儀和張智霖夫婦。

袁詠儀和張智霖為了更好教育兒子,他們從未告訴兒子自己的真實職業。

在 10 歲以前,魔童一直以為「自己爸比之前是個警察,現在轉行賣壽司」,學校老師問起來,他也如此回答。

「你們家庭有問題,家長頻繁更換職業對小孩成長不利。」校長說。

於是,夫妻二人被請到學校,直到見了老師,才解開這個烏龍。

魔童也是這時才知道父母是大明星。

當談到魔童是否遺傳她和張智霖的演藝天分時,袁詠儀斬釘截鐵道:「沒」,還說兒子的演技很屎。

她不想兒子做這行,只想他做個普通人,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我一點兒也不覺得奇怪。

如果我未來有孩子,我不會想要他成為所謂的對社會很有用的人,所謂的人中龍鳳。

我不會希望他從小的志願是「做一名科學家」,想考的大學是「清華或者北大」。

當然,如果他希望考上 Top 2,成為科學家,我也不會說他痴人說夢。

若他在某一天,突然跑過來跟我說:「我想做一個騎手。」

問起原因,他會想一想,然後很認真說:「我想給喜歡的人準時送到外賣。」

我會很欣慰,而不是罵他沒出息。

我們小時候的願望,從來都只會是「做科學家」,「當老師」,「當警察」等等世人覺得對社會有用的職業。

但,這是世俗灌輸給我們的,並不是我們內心的真實想法。

等我們找到自己做這件事的意義時,我們想做的事,才真正成立,才真正有意義。

哪怕是一些世人認為沒出息、認為「無用」的事情。

2.我的感情不需要有用的回報

前幾天,我看了電影《無問西東》,海報上寫:只問深情,無問西東。

我喜歡這部電影,它讓我們相信那些「無用」的愛情、「無用」的人情,無問西東。

當青春活潑的王敏佳才進醫院工作時,陽光憨厚的陳鵬在大學讀書。

陳鵬為照顧王敏佳,放棄大好前程,留在北京。

在兩人彼此有意時,王敏佳因一封想幫老師出頭的信,遭到報復。

當時社會環境惡劣,她被人謾罵批鬥,險些喪命。

陳鵬沒有拋棄她,帶她回到自己家鄉。後來,又因國家需要,陳鵬遠赴大西北參與核彈事業。

兩人相隔兩地,默默守護著愛情。

如此深情,在現在看來,近乎不可能。

沒有通訊、沒有互動、信任彼此的愛情,在打個電話就能組局的當代人看來,是多麼可笑。

人不在一起,沒約會、沒溝通、沒同眠,甚至沒法聯繫,僅憑信任,也能成就愛情嗎?

但是陳鵬和王敏佳卻愛了。

他們愛得執著,寧願蹉跎最好年華,甘願用漫長時間等待洗禮相守的愛情。

現代的婚姻觀都要求「有用」,沒房沒車的愛情不能叫愛情,可是,太「有用」的愛情,還能是愛情嗎?

我寧可我的愛情沒那麼「有用」。

另一個故事講得是職場精英張果果。

他想幫助四胞胎家庭,上司卻以自身例子告誡他:當心過多關心讓這家子賴上自己。

面臨道德上的抉擇,張果果糾結過,最後還是決定:向四胞胎家庭伸出援手。

在旁人看來,張果果或許在做一件「無用」的事情,因為幫助這家人,不會給他帶來任何收益和影響。

他幫了,終於在浮躁社會中找到內心平靜。

你說,他到底做的是有用還是無用呢?

3.到底什麼才是有用的人?

從小,老師和家長就教育我們:「要做對社會有用的人。」

他們並沒有告訴我們,什麼才是「有用」的人。

後來,慢慢長大,我們終於明白世俗中「有用」和「無用」的區別。

比如,當個畫家就是「有用」的,而做個街邊畫人像的就是「無用」的。

我想起《小王子》里的一段話:

大人們判斷一個觀點是否正確,依據的不是事實和推理,而是人的衣著:

同一個觀點,由西裝革履的人說出來,就是對的;由衣衫襤褸的人說出來,就是錯的。

你向大人們介紹一座房子,說:「我看見一幢漂亮的房子,紅磚牆,窗前種著天竺葵,屋頂上停著鴿子……」

他們會置若罔聞,毫無反應。

但如果你說:「我看見一幢價值 10 萬法郎的房子。

他們馬上就會兩眼放光,連聲讚歎:「多麼漂亮的房子!」

在他們眼裡,「西裝革履的人」是「有用」的,而「衣衫襤褸的人」是「無用」的,因此他們選擇傾聽前者,不顧觀點是否合理。

在他們眼裡,「價值 10 萬法郎的房子」是「有用」的,而「紅磚牆,天竺葵,屋頂的鴿子」是「無用」的,因此他們讚美前者,不顧房子是否真的漂亮。

人們對「有用」和「無用」的劃分,很多時候是簡單粗暴地以金錢和權利為標準,有沒有帶來利益才是人們所關心的。

不去計較是否成功,如果世人覺得「無用」的事情,對某些人而言是有意義的,那麼我們就應該讓這些「無用」的事繼續被做下去。

或許我們每個人都在做極其微小的事情,小到看起來近乎無用,小到難以轉動一顆歷史進程的螺絲釘。

但是,持久的努力讓我們終將在某一處匯合,形成一塊強大的螺旋,推動這個社會前進。

我們一定要做有用的人嗎?

不要讓這種過度功利化的「有用」,殺死孩子的未來,也許有一天,他所堅持的無用,會變成你眼中的有用。

希望你我都繼續做「無用」的人,願我們可以做很多「無用」的事。

我們費盡辛苦成為有用的人,不就是為了那些「無用」的美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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