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鋪路無屍骸

年屆三十,本以為自己看過了世間不少黑暗,卻還固執地不忘初心,不忘母親從小的諄諄教誨:要做個善良的人。然而經過三十年的打磨,這次的羅生門終於變成讓我墮入黑暗的最後一根稻草。

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鋪路無屍骸。古人誠不欺我。

如江歌一樣挺身救閨蜜,結果換來的是什麼呢?

換來的是母親和姥姥的悲痛。

換來的是被救閨蜜的父母的暴言。

換來的是來自網路的污衊。

換來的是幫你主持公道者被稱為網路暴民。

然而你作惡的話,只要你不觸犯法律的底線,你愛怎麼辦就怎麼辦。

就算你觸犯法律,也有的是「人權衛士」「法律衛士」出來保護你。

人都是趨利避害的。做好人要家破人亡、身敗名裂,做壞人能逍遙自在,其樂融融。傻子都知道最後一個更好。

對於江歌媽媽,我要說一句大概是我這輩子最後一次說得對不起了。作為一名普通的日本社畜,我已經儘力了,名也簽了,後面抱歉我也做不了什麼了。

總今往後,無論是我自己,抑或是將來有了子女,我都會教導他們:只要對自己有利,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傷害別人不是什麼值得羞愧的事。子子孫孫,我都會如此教導,讓他們變成第二個、第三個劉鑫、末莫陌、特別調查員。

對了,我爸媽還替我表哥託管著孩子呢。我這個小表侄女還在讀二年級,將來的夢是想做老師。我也要教導她:只要不違反法律,為了自己和自己親人的利益,做什麼事情都不為過。要是以後這個孩子做了老師,我希望她也能把這個教給一代又一代的學生,讓他們變成一個一個劉鑫、末莫陌、特別調查員。

這樣看來,不出五十年,我們一定能獲得一個冷淡無情但是人人都能遵紀守法的社會主義法治社會。啊!法治社會!多麼美好的世界啊!

道德?tan90°!那是什麼東西?能吃么?

記住一句話:

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鋪路無屍骸!

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鋪路無屍骸!

附:不用來私信勸我,也不用來評論勸我。覺得對我失望了的歡迎取關。就當是一個而立之年的大叔發中二病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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