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醫保報銷到底能報多少,小城市群眾就醫難,依然很多坑!

首先來說,本人並不是憤青式的吐槽,只是針對這段時間,接觸到關於異地醫保報銷的部分實際情況感到無奈和不解。我老家在東北一個三線以下的縣級小城市,典型的東北小城(打車30元基本能繞遍整個市區那種)。今年9月中旬,我母親左眼突然開始模糊不清,起初以為是上火什麼的,也沒怎麼當回事兒,因為東北的秋天都比較乾燥,上火是件很普遍的事。吃了幾天葯還是不見好,便去當地最好的醫院去看眼科,這一去不要緊,診斷結果嚇壞了家裡人,醫生看完眼部檢查報告後,直接告訴說:「我們這裡看不了,你還是去C市(縣級以上所屬的地級市,但非省會城市)更好的醫院看吧!只要外邊的醫院能給你診治,如果需要住院,我們這邊就給你出轉院手續,越早治療越好。」當時老媽還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便又去另外一家醫院確診一下,結果也是一樣,讓趕緊去外邊更好的醫院,只是他們這個醫院的轉院手續,不符合報銷條件。家裡的人經過商量,既然如此去C市不如直接去省會S市,畢竟是眼睛,而且時間寶貴,耽誤不得!就這樣在十一長假的前四天,也就是9月26日,在老姨的陪同下老媽直奔S市開啟了求醫之路。

說實話,在此之前,我對異地醫保的概念就像新聞聯播里報道的那樣:「這是利國利民的好事,以後異地看病也能報銷了,也能劃醫保卡了,解決了普通老百姓異地看病就醫難的問題!」然而,隨著後來的各種輾轉,我才發現事情遠非我想像的那麼簡單惠民。在省會S市我們看了三家醫院,分別是: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四醫院(權威眼科專科醫院)、S市第四醫院眼科(當地眼科比較好的綜合醫院)、S市愛爾眼科醫院(業界有名眼科專科醫院)。前兩個都是公立醫院,最後一個是私立醫院。診斷結果三家幾乎都一樣,屬於血糖高引起的新生血管性青光眼,左眼眼壓高到58(正常是20以內)。相當危險了,必須儘快住院,採取手術治療,否則後果就是失明!

既然診斷結果都是一樣,手術方案也都是一樣,就看選擇在哪裡治療了。那麼正常人的想法肯定是去第一家,權威、專業、又是有名氣的公立醫院,任誰都會想去那裡治療。好了,問題是第一家根本沒有空餘床位,大家都想去,床位卻有限,你只能等著有人出院了,才能擠進去。有人說那就等著唄,你等著?也得先排隊啊,在你之前還有人排著隊呢,排到你需要多久那就不一定了。再一個醫生明確說了這個病必須抓緊時間住院治療,你能等多久呢?面對這種不確定性,誰敢冒這個險乾等著?第一家否掉以後,我們開始考察第二家,畢竟也是當地公認比較好的公立醫院眼科,結果也是同樣尷尬,就是預約床位,排隊等著。無奈,我們來到第三家醫院,這個時候已經不能顧及什麼公立醫院、私立醫院了,只要有床位,能夠儘快治好我媽的眼睛就行。

為什麼前邊啰嗦了這麼多,看似跟異地報銷沒啥關係的呢?那是因為我們想要異地醫保能夠報銷,必須得是住院才行,門診是不能給報的。那麼報銷的流程是怎樣的呢?首先,你必須得去戶籍所在地的公立醫院辦理轉院手續,這個轉院手續就有說道了,病人本人必須在醫院住院夠滿72小時才能出手續,而且是有門檻費的,最少700元人民幣,這還不包括各項檢查費用,你在醫院住這72小時內,他們會做各種檢查,根據檢查結果證明你確實在這家醫院治療不了,才能由科室主任開出轉院手續。那麼你以為區區700元就可以解決了么?NO..NO..NO..保守估計沒有個1500元下不來,而且這1500里只有超過1200那部分才能在當地報銷60%喲,也就是說1500元里最多給你報300*0.6=180元,剩下的1320元全都自己拿。即使醫生信誓旦旦的說,只要外邊能做,我們就給你出這個轉院手續,也並沒有什麼卵用,因為後邊還有社保局這關呢。接下來你得拿著這個轉院手續和本人身份證、醫保卡去當地社保局的醫保窗口辦理一張異地醫保卡,只有拿到這個醫保卡,你才能在S市當地劃,就地結算不用再回原籍報銷,這個聽起來還不錯,至少不用再跑第二趟了。

可是問題又來了,到了窗口,人家看完轉院手續後的回答是:這個報銷不了。原因是我們的報銷醫院必須是公立醫院,而且是限定的那幾家,也就是你得到人家指定的那幾家公立醫院才能給報銷。雖然愛爾眼科也是醫保定點單位,也能給當地人住院報銷,但是,對不起!你這是異地醫保報銷,必須得是符合我們規定的醫院才行。其中就包括前兩家醫院,可是前兩家醫院沒有床位啊,我們是想去那裡治療的,沒有床位我們怎麼治?人家說那我們管不了,反正就只能在規定的醫院治才給報,而且這個轉院手續是有期限的,過了有效期就得重新開。也就是說我們辛辛苦苦排到了床位,也許轉院手續就過期了,我們還得重走第一步,還得自費個1000多塊,而且必須得先在當地住三天院,才能去S市住院。那麼問題又來了,我們既確保不了S市這邊的床位能什麼時候倒出來,還得擔心轉院手續到期,就算兩者都給力,可是要多久呢?病情如果惡化了呢?我們就這麼眼巴巴得瞅著我老媽的眼睛因為錯過最佳治療時間而失明么?

有人可能說了,那你們不會找找人,走走關係么?且不說我們有沒有這人脈,就是有,辦理這個也是需要Money上下打點的,誰會給你白忙活呢?更何況我們就是普通的小老百姓,哪有那麼多所謂的關係呢?而且是兩地都得找對人來辦才行,少一方可能都不好使。到這裡我們真是心灰意冷了,報銷的這條路已經被堵死了,我們只好考慮自費,因為不管花多少錢,不管怎麼樣,治好我媽的眼睛才是最重要的,不是么?

既然這麼費勁,到底我們能省下多少錢呢?關於這個我只能用:呵呵!來回答了。根據國家規定,我母親屬於職工醫保(居民部分),在當地住院最多報銷60%,而且是不包括進口葯、醫療器材,說白了就是規定中能報銷費用的60%。我媽在醫院期間總共花了23000左右,這其中有5700元的雷珠單抗一針不能報,5500引流閥一個不能報,其他挂號還有各項門診檢查1000左右不能報。那麼這其中可能還有一些進口葯等之類的不能報的,最後能報的也就8000左右吧。但是我們在當地看病的時候,有個醫生告訴我們,其實最後異地報銷根本達不到60%,最後這扣那扣的,多說也就30%~40%左右。那麼我們樂觀點來想,按照40%報,最後能省掉的錢是3200元,我們自己拿的是接近20000。但是你別忘了之前我們還花了1320元的門檻費呢,這部分也是要算進來的,那我們能節省的就是3200-1320=1880元,這還不包括我們來回折騰的路費成本和時間成本。就算按照有人說的找找關係,那給人上下打點的Money呢?沒有個千八百的下不來吧,跟那1320也差不多了,只是幫我們省去了時間和來回折騰。最後算來算去,我們2萬多的花費只是能節省掉2千而已,實際相當於只是報銷10%比例。而且我們還費了九牛二虎之力,來回折騰跑腿,還可能搭著人情,勞民傷財,這個報銷還有什麼意義呢?

寫了這麼多,只是想各位在自己或者親戚遇到類似情況的時候,要三思而後報銷。我們的政策是好政策,但是真正貫徹實施起來,老百姓享受到啥實惠了么?實際上異地看病報銷真正方便了么?想想那些辦事人一臉正經的吐出一句「這是國家規定的,我們也沒辦法…」,就感覺陣陣作惡,國家規定的?別打著國家規定的旗號服務人民了,這裡邊怎麼回事只有你們自己清楚。我們只收到報銷的那麼一小部分,剩下的那一大部分呢?最後留在誰的兜里?不得而知了吧。

最後,提出幾個不理解的所謂規定:

1. 既然當地的醫生已經明確表示沒能力治療,讓去外地治療了,為啥還非要我們住院72小時呢?為什麼我們之前已經花錢做了檢查了,還要多花那麼多住院費用呢?

2. 為什麼非要在規定的醫院住院才能給報銷呢,已經明確知道沒有床位了,還是讓你等著、排著,不管病人什麼情況呢?規定是為人民服務的,還是某些人的工具呢?

3. 報銷比例在當地60%,到外地怎麼就會縮水呢?而且我們還是職工醫保,那農合的20%到外地報銷是不是更凄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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