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經常被忽視,長大後活得像個透明人」 | 鏡中人
作為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的人類,我們或多或少都對自己有一些了解,同時也會對他人有一些了解。但這個世界上還有一些人,對自己十分地缺乏了解。
一個對自己缺乏了解的人往往十分地沒有存在感,他們可能經常會陷入空虛、空洞、迷茫的狀態,類似於「我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這樣的漂浮狀態。
在生活中,這些朋友可能會有以下這些感受:
(1)無法參與別人的生活
有一些人,他們在集體生活中可能表現為退縮,即躲在角落,把自己隱藏起來,因為不知道自己對別人意味著什麼,或者根本想不出自己對別人意味著什麼。
他們就像生活的旁觀者一樣,旁觀著別人在生活,而無法參與其中,或者即便參與其中,也可能會遊離在外。
(2)感覺淡漠,缺乏情感體驗
還有一些人,他們的外在很滿足社會主流對人的要求,比如擁有高薪的工作,也有很好的物質條件。
但是拋卻這些外在的部分,他的內在對一切的體驗似乎很淡漠,這些東西沒有真正賦予他獨屬的情感,他的內心也充滿著難以明說的空洞,空虛和不快樂。但是,他說不出為啥。
(3)取悅別人,但不知道如何讓自己開心
當然還有一些人,人前非常的懂得體貼照顧別人,非常的擅長逗別人開心,但是脫離了眾人的視線,他可能非常的落寞。
除了知道從小就要取悅別人,逗別人開心會得到誇獎外,他並不知道他自己需要什麼,以及是不是要讓自己開心,如何讓自己開心。
(4)對他人的情感需求視而不見
還有一些人,在親密關係里的互動時,你會感覺到有時捉不住他,他近在眼前,卻似乎遠在天邊,你發出的很多情感信號,對方往往視而不見,這常常會讓你覺得自己經常被對方忽視,因為他對你的需求視而不見。
……
以上這幾類人的一個共同感受點就是:感知不到自己,缺乏存在的感覺。
我不知道我是誰,我的感受是什麼,我存在的價值是什麼,我的喜怒哀樂是什麼。
當然也會因為不知道我是誰,而意識不到對方是誰,以及看不到對方的需要。
當一個人有以上這些情況時,他可能存在著某種程度上的「自我忽視」問題。
這種問題表現為:對自己的感受、認識上存在大量盲點,所以經常會陷入「我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等空虛、空洞的迷茫狀態。
按理說,自己應該是最了解自己的人,是什麼原因導致了一個人養成「自我忽視」的模式,對自己如此陌生呢?
01
從幼時的「情感忽視」
到長大後的「自我忽視」
一個具有自我忽視模式的人,往往可能生活在一個從小對其情感進行忽視的家庭。
這樣的情感忽視可能表現在幾個方面:
(1)父母看不到孩子的感受
這類家長往往把孩子看的太簡單,他們以為孩子只要吃的好穿的好,物質條件提供的好好的,孩子就會發育成長得很好。
他們日常生活中根本不關注孩子的內心,當孩子有情緒或者感受時,這些家長往往置之不理,或者否定孩子情緒、感受的存在。
比如,孩子第一天上幼兒園,不習慣,會哭,家長不理會不理解孩子的感受,反而會說:「哭什麼,有什麼好哭的,到了年紀就要上學,看別人不都上幼兒園嗎?」
然後這個孩子可能就只能一個人在那裡哭啊哭啊,哭一會兒只好不哭了。
這樣的事情發生多了,孩子就會覺得哭等表達自己感受的方式是不合理的,所以他就會壓抑自己的感受和情緒,盡量不再表達感受。
因為表達了也不會被理解,更不會有人懂得他。
壓抑得久了,他體驗自己感情的能力就被大大弱化了。
(2)父母否定孩子的感受
這種情況往往發生在控制欲強的家長身上,這種家長往往比較以自我為中心,會以自己的感受去要求孩子。
比如:
一個孩子生性靦腆內向,容易見人害羞,但她的媽媽可能不管不顧孩子的感受,命令孩子必須活潑外向,見了人就該打招呼,並且對他表現出來的害羞靦腆進行排斥,認為孩子有這樣的表現非常沒出息和丟人,是很錯誤的。
一個孩子在外面被人欺負,媽媽看不到孩子的委屈,卻嫌棄他無用:「為什麼沒欺負別人,單單欺負你?」
當父母看不到孩子為什麼會這樣,也不去了解孩子為什麼會這樣,而是一味的要求孩子按照父母的標準去表現,這樣的孩子對自己感受的正確性會有很大的懷疑。
久而久之,他就被養成了自己的感受不重要,而必須按照父母的感受來的行為模式,長大後,他就會盡量多去照顧別人的感受,而對自己的感受熟視無睹。
而且當自己的感受和別人的感受衝突時,他會認為自己的感受是有問題的,而陷入自責愧疚的狀態,為了討好別人,他的一切圍著別人的需要轉。
所以,一個潛在的信號就會在他心裡運轉:
「我不重要,這個世界是別人的」。
也許有一天他也厭倦了討好別人,他活成了世界的旁觀者,因為與人的鏈接不能給他帶來滋養。
(3)父母向孩子持續地反饋出這樣的信息:「你的感受不重要」
這類家長最多,他也能看到孩子的感受,他也不是絕對的專制主義者,但是他在持續的灌輸「你這個情緒不重要」的信息。
比如,同樣是面臨上幼兒園的任務,孩子在哭,家長卻說:
「哭也沒有用,是孩子都是要上學的,」
孩子向父母發出很多請求,父母總是以很多理由為由,拒絕孩子的請求,比如媽媽很忙,還得拖地等等。
這樣長大的孩子往往以為感受是不重要的,那些現實的看得見的東西才重要。
所以他們長大後容易內心空空,因為很早就與自己的情感、情緒失去了鏈接。
02
「自我忽視」讓我們內心荒蕪
我們都是生物有機體,情緒、情感代表著我們的需求信號,所以,你在多大程度上了解自己的情緒、情感,多大程度上能解讀自己的情緒情感,你就能在多大程度上了解你自己。
但是一個人的情緒、情感從小就被忽視和否定的話,他就沒有途徑去學會了解自己、認識自己的視角和經驗。
他學會的只是父母要求他們具有的感受,而這些不是他們真實的自己,所以這些「感受」只不過是一層機械的反應和外殼。
他們內在的部分自我感受是荒蕪的,他們經常用「對」「錯」的分類去劃分自己的情感感受,拚命的壓抑和排斥那些不夠「對」的反應。
比如「不應該討厭別人」,而完全沒有要去探討為什麼這個人會引起你討厭的思路。
他們認為討厭別人是不應該出現的反應,而完全不知道「厭惡」是人類一種正常的情緒,人天然就具有厭惡的情緒。
這樣的人對自己的探索是有限的,所以他對別人的認識也將會是有限的。
他不懂得自己的情緒、情感,必然也會察覺不到別人的情緒、情感,從而不知道如何跟別人互動,很多時候,他跟別人之間似乎都隔著一堵牆,沒發產生真正的感情流動。
他們中有的人似乎也很熱衷討好別人,但你總是能感覺到他們的討好其實很多都是不那麼恰當的,所以也就收不到應用的效果。
因為本質上他們與人的親近行為不過是來源於幼時父母的訓誡,而產生的的不得不那麼做的戒律,而並不是他們內心真的懂的這個人的需求,而做出的自然而然的情感流動,所以他們並不貼心,而往往又很辛苦。
一個人越是了解自己,體察自己,認識自己,看清自己,才能真正地去了解別人,看清別人。看不到自己需求,不了解自己需求的人,他也沒有能力真正看到別人的需求,真正了解別人的需要。
畢竟,自己的鏡子如果是模糊的,又怎麼有能力映射清楚別人呢?
所以,這樣的人容易找不到存在感,因為他們似乎沒有真正「活過」。所謂的活著的強烈感覺一般是要麼被世界照亮自己,要麼自己照亮世界。
這樣的人從來沒有被照亮過,也不知道如何照亮世界,甚至未被開啟照亮世界的動力,所以他們不知道自己要什麼,會莫名陷入空洞,空虛。
03
如何走出「自我忽視」
活出自己的存在感?
一個人要從自我忽視里走出來,重建存在感,可能需要做以下的工作:
第一,加強對自己情緒、情感的覺察和了解
一個人的情緒、情感就是他本身,情緒、情感不是壞的東西,不是需要被排斥的壓抑的東西,相反,它們是你積極的可以信賴的夥伴,它們的出現是為了告訴你,目前你可能有哪些需求,哪些匱乏,你的渴望,你的期待。
而了解到這些需求、匱乏、渴望、期待非常重要。
因為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一個人的人生就是在這些需求、渴望、期待的推動下去奮鬥的一生,對這些東西的回答就構成了「我是誰」「我想過怎樣的一生」等問題的答案。
這些東西越清晰,你越發會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如果一個人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往往他就不再容易陷入空虛迷茫的狀態。
因為他的動力被燃起了。他想去照亮世界,並且被世界照亮。
第二,重建內在評價體系
從小被情感忽視的人,一定缺乏內在的自我評價體系,他們會非常依賴外界對自己的評價,所以他們常常討好別人,不敢表達自己的看法和感受。
久而久之,會把自己搞得很疲憊,漸漸地從這個世界裡得不到滋養。
而重建內在評價體系意味著:重視和尊重自己的感受,而不是別人的感受,重視自己的價值判斷,而不是外界的價值判斷。
每個人的感受都不一樣,所以每個人內在的評價體系也就不一樣。你可以理解為一個國家要獨立,要從殖民地的狀態解脫出來,他要建立自己的律法體系。
比如一個女孩習得外界的標準可能是不能離婚,離婚就意味著人生的失敗,因此她寧肯在不幸福的婚姻里呆著,活得像行屍走肉,也不肯按照自己的感受,去再次尋找自己真正想過的生活。
但如果她能尊重自己的感受,信任自己的感受,她可能就會挑出「結了婚再離婚就是人生的失敗」這樣簡陋的評價,而去追求讓自己感覺更加幸福的另一種人生。
在這個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是你自己,而一定不是外界,不是別人。因此建立評價體系的標準,肯定也源自於你的內在感受和價值判斷。
因此,不要過度依賴別人的理解,外界的希翼。說到底,人生是你自己的,鞋子合不合腳,你自己最知道。
第三,學會自我關懷
自我關懷就是要學會愛自己。比如犯錯的時候會原諒自己,有缺點的時候要包容自己,悅納自己,受挫折時要鼓勵自己,受傷時安慰自己。
很奇怪的是,這些事情我們常常對別人做,卻不會為自己做,很多人都懂得如何關懷別人,卻不知道關懷自己。我們被教育了很多愛別人的方式,卻從來不愛自己。
比如自己犯錯時,會攻擊自己;自己發現自己缺點時會不接納自己;受挫折時從不鼓勵自己,而是加倍打擊自己;受傷時從不安慰自己,而是加倍嫌棄自己,讓自己加倍受傷。
學會自我關懷就是把關懷別人、愛別人的能力用在自己身上。
你好了,才有能力關懷別人。
不要再做那種犧牲自己,去關懷別人的事情,因為這樣的事情不能持久,當你總是在付出,而沒有回報的時候,你會憤怒(儘管你壓抑它),漸漸的你就逐漸關閉心門,把自己蜷縮起來,而漸漸也喪失了存在感。
第四,向世界表達你的需求和渴望
需求和感受、渴望是每個生命天然具有的權利,生命的熱情就是由需求和渴望構成的,可以說你越能表達你的需求和渴望,你的生活熱情就越多,你也就越能感受到自己的存在感。
一個人表達自己需求和渴望的過程,也就是他參與世界、影響世界、和世界互動的過程。
你以為你做的事冷冰冰的事業 ,不是,事業只是一個載體,裡面承擔的是你的激情和理想,所謂的理想,不過是渴望。
你以為你娶得是媳婦,不對,這個媳婦承擔著你的愛欲、審美和對異性的美好嚮往......
這些東西與生俱來,你不要壓抑它,你需要的是,大膽的參與到世界上來,然後把它表達出來。
在這個過程中,相信總有那麼一些瞬間,你是被世界照亮著的,也有那麼一些瞬間,你點亮著世界。因為這些點亮的時刻,你有了存在的意義,也就有了活著的價值。
如果你總是為外界或他人活著,這個世界就是別人的,你就會成為它的旁觀者,但是當你為自己活著,這個世界就是你的。
而這,就是一個人的存在感。
- The End -
- 壹心理專欄作者簡介 -
達芙妮 / 心理諮詢師
人道主義踐行者
作者公眾號:工業時代的月亮(ID:gysdd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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