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成為受害者:章瑩穎案心理分析|罪案遺蹤
?據美聯社10月3日報道,美國聯邦大陪審團表決通過對章瑩穎案嫌犯的替代起訴罪名,以「綁架致死罪」起訴犯罪嫌疑人克里斯滕森。新的起訴書宣稱,克里斯滕森有意以「令人髮指、殘忍和邪惡的方式」致章瑩穎死亡。如果該罪名成立,克里斯滕森最高將被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
「罪案遺蹤」系列 第3篇《知識分子》科學新聞實驗室 第9篇
撰文 | 格蕾絲(《知識分子》科學新聞實驗室特邀作者)
翻譯 | 張 晗
責編 | 黃永明
知識分子為更好的智趣生活 ID:The-Intellect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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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我還是匹茲堡大學一名18歲的新生,這所大學位於章瑩穎今年早些時候被綁架的伊利諾伊大學香檳校區以東780公里。
這是我生來第一次離家居住,我搬進了校園邊緣的學生宿舍。這所宿舍由於男女同住,通常是留給高年級學生的。男生女生同住在一層樓里,由電梯和洗衣房等公共區域分隔開來。
在那兒我遇到了布萊恩,跟我住在同一層樓的大二男生。我們能夠認識,是因為我們這層的宿舍助理。她開會給每位入住的新生都分配了一個高年級的「導生」,以便幫我們新生適應大學生活,而布萊恩就成了我的「導生」。我一直都沒問過她為什麼把我和一個男生分到一起,而不是女生。也許是高年級女生不夠多,也許是她暗地裡想要撮合我們倆。
布萊恩有著深色的頭髮和眼睛,和我十分相似。我們或許會被當成是兄妹。他秋季返校之前在他家的農場幹了一整個夏天的活,因此身材粗壯,肌肉發達。
結識布萊恩幾周之後的一個晚上,他邀請我去他的房間看電影。我的房間沒有電視,我的室友那個周末也不在,於是我接受了邀約。看電影的過程中,他跟我講他在一次農場事故里失去一截拇指的事,他還把癒合了的拇指斷頭讓我看。我則告訴他,我在賓州西部的郊區長大和我想當個作家的事。
電影放完了,我和他道謝,告訴他我該回房休息了。
「你可以在這兒過夜,」他建議道。「你用不著跑那麼老遠回去。」
「沒事兒的,也不遠。」沿著走廊穿過公共區域就是我的房間,不到兩分鐘的路程。
他起身站到門前。「留下,」他說。「我要你留下。」
我「玩笑般地」試著擠開他,但是他比我強壯。「玩笑般」是有原因的。部分因為這樣讓我有否認現實的餘地,畢竟沒人願意相信自己被人違背自身意願控制了。我也非常害怕,如果我讓事態升級,試圖傷害他,他會變本加厲,真正加害於我。他可比我強壯多了,我不想受傷。除了在他家的農場幹活,他高中時還是摔跤手。
於是我「玩笑般地」努力想要把他從門口拉開,想著他會明白「遊戲」的結果只能是讓我離開。他總不會真的以為強迫一個女人違背其意願留在他房間里是沒什麼的吧?
看起來他真這麼認為。他站在門口,每當我想要拉開他,他就發笑。我沒有那麼大的力氣,可以把他推離門口,然後足夠快地打開門,在他猛地再次關上門之前逃走。我越來越疲憊,越來越沮喪,而他卻看起來玩得挺開心。
我幾乎要哭了,我使出渾身僅剩的力氣,不再拉他,而是拚命地將他從門口推開。他抓住了我,但我逃出了他的房間,把他拖在身後。
我們在走廊里打鬥,離至少三個其他的男生的房間都很近。有一個學生聽到了打鬥聲,出來看怎麼回事。我想既然有人看見我們打鬥,現在布萊恩必須得放開我了。
然而,布萊恩用他的半截拇指猛地撞了一下我的脊柱,疼痛瞬間蔓延到我的整個背部。我不再動彈。
那個男生盯著我倆。「嘿,你們聲音太大了,」他說。「小聲點兒!」
換句話說……請你受侵犯時保持安靜。
當我看到那人眼睛的時候,我就知道他不可能幫我。唯一比不能求助還糟糕的事,就是求而不得。我放棄了,和布萊恩回了他的房間。
安安靜靜地。
理想受害者
我不住在章瑩穎失蹤的伊利諾伊州,我也不認識她和她的家人,或者被指控綁架她的布倫特·克里斯滕森。可是看到克里斯滕森的照片,就讓我想起來布萊恩的種種。深色頭髮、深色眼睛,嚴肅的舉止……是的,無論何時看到他的照片,我看見的都是21年前的布萊恩。
當新聞爆出監控記錄下了克里斯滕森對「理想受害者」的描述,這個片語引起了我強烈的好奇心。誰是所謂的「理想受害者」?有一整個研究領域,叫做受害者研究,就關注的是刑事犯罪的受害者們:受害者和侵犯者的關係,受害者和刑事司法體系的關係,受害者權利,等等。這類研究還包括罪犯如何選擇他們的獵物,即受害脆弱性,「可能遭遇攻擊或傷害的特性或狀態」。
侵犯者會選擇那些表現出高程度脆弱性的獵物。1981年Grayson和Stein的一項引用頗廣的研究,要求已被定罪的暴力罪犯觀看行人走在繁忙街道上的視頻片段,然後從視頻中選擇「理想的」目標。罪犯們平均只用了7秒鐘就找出他們所喜好的受害者!有些目標經常被不止一個罪犯選中。罪犯主要根據步態挑選受害者。被選中的「理想受害者」走得比一般人慢,步幅或大或小於一般人,拖著腳走路或者有其他怪異笨拙的姿勢。另一些研究顯示,那些暗示順從的肢體語言,比如迴避目光接觸、倚靠的姿態、坐立不安,也會讓一個人看起來脆弱。
克里斯滕森可能認為章瑩穎是脆弱的。需要注意的是,受害者研究並不是要將罪案的發生歸咎於受害者。研究受害者的特徵和行為有助於尋找嫌疑人,也有助於防止更多人成為受害者。
種族原因?
最近我和一位中國朋友談到章瑩穎案。她詢問我作為美國人對於此案的看法,想知道我對於克里斯滕森選擇了一名中國女性怎麼看。我覺得章瑩穎成為受害者只是陰差陽錯,就是說,克里斯滕森雖然沉溺於綁架的幻想,但沒有特定地想綁架亞裔女性。我猜想只是因為她表現得脆弱且容易控制。我相信,如果另一個女人在那天上了克里斯滕森的車子,她也會成為受害者。白人、黑人、中國人、美國人、德國人……無論是誰上了那輛車,都會是受害者。
但是,我也可能是錯的。所謂的「亞裔女性癖」是存在的。任何有過中西方跨文化友誼的人,都認識「雞蛋人」(外白內黃)或者「香蕉人」(外黃內白)。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痴迷於彼此的文化,我們學習彼此的語言,或許還更深入了解彼此的歷史。這可是加深認識世界的機會。
然而,戀物癖包含的是畸形的迷戀。對有些西方男性,這意味著他們僅僅和亞裔女性約會。聚焦於美國亞裔女性癖者跨種族約會的科學研究並不多。一項研究(Fisman,2007)的結論是,白人男性與亞裔女性的交往最常見,是由於亞裔女性更鐘情於白人而非黑人或拉丁裔。另一項研究(Kim,2011)發現,喜歡將亞裔女性作為伴侶的白人男性往往認為她們比白人女性更有異國情調,更加順從,且更女性化。在媒體上,有很多亞裔美國女性分享她們被白人男性瘋狂迷戀的經歷。
那麼我是覺得克里斯滕森有亞裔女性癖嗎?並非如此。我真心相信我告訴朋友的話:無論是誰上了那輛車都會是受害者。如果克里斯滕森有亞裔女性癖,我想他會和大學的亞裔社群有更多牽連,他會有一個或者更多的亞裔前女友,他會想要和章瑩穎約會,而不是綁架或殺害她。
我相信章瑩穎的種族可能造成了一種她更加順從,或許是更理想目標的感覺。但是我不認為她是因為是中國人而被選中。我相信章瑩穎的受害只是碰巧,在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點,上了那輛不該上的車,車裡有那個錯誤的人。
克里斯滕森的監控錄像至今未被公開,他對「理想受害者」的描述仍未可知。由於案件還在進行中,執法機構對於他們發布給公眾的信息非常謹慎。
受害者研究的迷思
關於受害者,錯誤的看法和認識有很多,而且往往沒有多少研究可以告訴人們那些普遍觀念的準確性如何。結果甚至女性也經常誤信有關受害的許多錯誤認識。在我30多歲的時候,已婚的我去舊金山拜訪朋友。我和我朋友,還有她男友,決定前往海灣對面的高消費小鎮薩索利托去聽現場爵士樂。那時臨近傍晚,我身著牛仔褲、一件普通的襯衣和一件朋友母親為我織的長毛衣。那件毛衣不好看但穿著舒服,是棕色的而且鬆鬆垮垮,絕對一點兒也不「性感」。我沒有為「外出娛樂」而「精心打扮」,我的穿著十分平常。
我們在酒吧坐下約摸一個小時以後,一個比我大幾歲的男人在我右邊空著的高腳凳坐下。我很快感覺到他在盯著我看。那人毫無徵兆地伸出手抓住了我那件難看的毛衣,把毛線在他手指間揉來揉去。
「你的毛衣可真柔軟,」他說。他聽起來有點醉意,儘管他是在我們之後進的酒吧,而且我沒見他喝多少。可能他已經在另一家酒吧喝過了。
我不知道如何回應。我擔心如果回答「謝謝」,他會因此認為我喜歡他的殷勤之舉。事實上,我不喜歡他未經允許就碰我,我想讓他離我遠點兒。但我又擔心如果說「離我遠點兒」,他也許會變得憤怒而暴力。
最終我認定不回應就是最好的回應。我抿了一口飲料,接著觀看樂隊的表演。我的內心矛盾而恐懼。但表面上,我沒表露出任何情緒。
他不喜歡我無視他。「臭婊子,」他沖我吐口水。他離開了吧台,找了張靠近樂隊的桌子坐下。
「你跟那人說了什麼?」我朋友過了會兒問我。
「什麼都沒說,」我告訴她。「他想搭訕,被我無視了。」
「哦,他一直在怒視你,」她說。「別一個人去廁所,知道嗎?他看起來挺生氣的,可能會跟著你做些什麼。」
我並沒注意到他還是一直盯著我,因為從他抓住我的毛衣開始,我就一直小心翼翼地避免目光接觸。我錯誤地以為,1)如果我穿著難看的衣服,2)如果我避免目光接觸,男人就不會打擾我。但並非如此,我最愛的棕色毛衣沒能帶來安全;事實上,它可能更容易讓我成為目標。「撩人的穿著」更易導致女性受害就是一個錯誤認識。研究(Beiner,2007)表明,保守的穿衣風格可能讓女性顯得更加順從(因而更加脆弱);與此相似,迴避目光接觸也常常被當作順從的表現。如前面所言,侵犯者是在尋找脆弱的目標。順從感讓人顯得脆弱。
受害者遍及全世界
布萊恩違背我的意願把我控制在他房間(法律上叫「非法拘禁」)的那一晚,僅僅是他對我折磨的開始。在那之後,他開始跟蹤我。我洗衣服時,他坐在洗衣房。我在我那層的公共區域等電梯時,他總是出現並站在我背後。他如果知道我一個人在宿舍,就會把手寫的信件從門下推進來。他的信里寫滿了「愛」、「關心」和「保護」之類的話語,但每當他靠近我,我只會感到危險。
最終我把他的信作為騷擾的證據拿給了宿舍助理看。等我過完新年期間的寒假返回學校,我再也沒見到布萊恩。我至今不知道是學校強制他離開的,還是他自己決定走的。說心裡話,我一直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離開了。有時候我還是覺得有人在遠處看著我,不過他從沒再來騷擾我。
在我還是個小女孩時開始,我就被教導不要顯得脆弱。我被教導不要和陌生人說話,不要接受陌生人的糖果,以及可能和章瑩穎案最有關係的,不要搭陌生人的車。我父親教我背對著牆角站立,這樣就不會有人從背後偷偷靠近然後綁架我。他教我怎樣出拳,教我獨自走夜路時把家裡的鑰匙夾在指間,這樣如果我必須得出拳,我可以用鑰匙弄傷襲擊者。我曾經以為這是個大秘密,直到我發現我遇到的每個美國女人都學過這一招。
在我努力逃離布萊恩的房間時,我父親教給我的一切技巧毫無幫助。倘若一個男人想要綁架、強姦或是殺害一個女人,他就會這麼做。這不單單是美國才有的問題。根據聯合國的統計,世界範圍內每3名女性中就有1人在一生中經歷過肢體暴力或性暴力。我希望世界各地的父母教他們的兒子不要攻擊女性,而不是教女兒們如何在襲擊中保護自己。
關於作者
格蕾絲是美國的自由職業科普作者。她在匹茲堡大學主修寫作和人類學,後來獲得寫作碩士學位。格蕾絲和她先生現在住在美國西北部。他們有三隻貓,一隻鸚鵡。
製版編輯: 許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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