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憤慨
02-11
今天瀏覽知乎時看到了這麼一件事。
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我去網上搜索了一下,山東省確實出了這麼一個規定,
這麼做的原因是因為當地畜牧業帶來的污染問題,可以說初衷是好的,採取的處置方式(政府收購)也是好的,但落到實處的工作方式實在是讓人憤慨,這與強買強賣又有何異?與之而來的當地從事畜牧業生產的人員的就業問題似乎也沒有提及。
本來是一件好事,但就因為工作方式方法的不當,當地政府的形象立馬就跌落萬丈深淵。
習近平總書記早就指出,各級政府要講究工作的方式方法,很明顯這種接近於「強買強賣」的工作方式並不講究。剛才我一隻試圖向當地政府反映此問題,但紀檢監察舉報網站需要我指出舉報的是誰,而信訪部門要求我的居住地在山東省臨沂市(因為我猜測是沂水縣的事),這導致我舉報無門。
千里之外的我,有心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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