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雲呼籲治理酒駕式打假獲雷軍們力挺,為中國創造踢上臨門一腳

今年兩會期間與實體經濟、虛擬經濟、新零售相關的聲音不絕於耳,已成為中國經濟命脈一部分的電子商務也是熱門話題。不是兩會代表的馬雲不忘在微博發聲,致信兩會代表呼籲「像治理酒駕那樣治理假貨」則在中國企業圈中掀起波瀾,雷軍、柳傳志、馬蔚華、郭廣昌、李東升、曹國偉等企業家大佬紛紛發聲,中國企業傢俱樂部全體理事和中國綠公司聯盟則發表聲明,力挺馬雲「像打酒駕那樣打假貨」的呼籲。

有人說這是馬雲的號召力,所以可以一呼百應,但事實上卻是因為打擊假貨、保護知識產權、渴望公平創新環境已是中國企業們的「痛點」。如果馬雲的呼籲能夠得到落地,對於整個中國商業,尤其是中國創造都有巨大意義。

甚至可以說,如果不能根治假貨這顆毒瘤,中國創造就只能是空中樓閣。

假貨不只是傷害了消費者權益,也損壞了誠信經營企業的根本利益。正是因為此,許多海外品牌一直在不斷地與中國假貨產業搏鬥。在這一點上,阿里巴巴為代表的電商平台一直在做「背鍋俠」,許多人將假貨問題歸咎於電商平台,其實這是有失公平的,因為在實體零售體系中假貨問題就已存在,並且更加猖獗,假酒假煙、假藥、假化妝品、假奢侈品……已是多年來存在的問題,廣州甚至還存在類似於「A貨批發市場」這樣的地方,將假貨這件事搬上檯面來做,多年前我記得同事們甚至還會呼朋喚友去「淘A貨」,很是魔幻現實。

為什麼假貨問題久治不絕?

之所以假貨久治不絕,根本原因在於:造假售假成本極低、風險極小,卻可賺取暴利。

一方面,假貨製造和銷售不會承擔有震懾性的法律風險。

馬雲在微博中透露,阿里巴巴去年大數據排查4495件假貨線索,但公安機關得以依據現行法律規定進行刑事打擊的只有469件,只佔十分之一;而33例已經判決的案件,比例不足1%,80%還判了緩刑;去年工商行政處罰的200例制假販假案件,平均罰款額不到10萬元。

嚴重滯後的法律環境讓中國成為造假售假的天堂,不少人在過去幾十年賺得缽滿盆滿,進行瘋狂的原始積累。可以說,過去十年是假貨從業者的黃金十年,據不完全統計,中國假貨黑色產業鏈「從業者」數十萬人以上,「年產值」超千億,甚至有的地方經濟都是靠這樣的製造業在支撐,他們給自己做的產品取了個更好聽的名字:「A貨」。

不得不承認電子商務平台、以及互聯網給假貨從業者提供了便利,但讓沒有任何立法和執法權的電商平台或者互聯網平台來承擔打擊假貨的責任顯然是不可行的,而且就算關掉電子商務平台和互聯網而不做其他行動,假貨問題依然會存在。

只有像馬雲說的那樣,像打擊醉駕一樣,「完善法律法規,嚴格執法、加重刑罰,加大打擊制假售假的執法力度。」,才能從根本上震懾假貨從業者。事實上,美國等國家或地區正是用嚴刑重典,實現對假貨的根本性杜絕。「在美國,初犯10年以上的監禁、重犯20年以上公司會罰到破產,連攜帶使用假貨的人也會面臨拘留。」,在香港售賣假貨同樣會面臨刑責,所以它才是購物天堂。在迪拜,法律規定販售假貨的商家不僅會被停牌還會被繳納相當於商家一年甚至更多倍銷售利潤的錢,去年廣州警方和迪拜警方就聯手打掉一個LV造假團伙,迪拜警方在當地查貨假LV、假CK等假冒奢侈品6萬餘件。

另一方面,中國社會風氣和商業環境縱容甚至鼓勵假貨。

中國用戶下載盜版音樂卻不會覺得這是什麼錯誤,假貨同樣得到了縱容。許多人並不覺得買A貨(高仿奢侈品)有什麼不好,造假售假者也不覺得自己做的事情是錯誤的。因為社會並沒有將售假造假當成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而這些從業者反而因為自己的財富積累而受到社會尊重。

電信詐騙不被大力懲處就會出現「詐騙村」,當大家都不覺得一件事情是錯誤時,很可能就會趨之若鶩。在這個「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社會,有人會鋌而走險遊走於法律邊緣牟取暴利,而造假售假並無太大的法律風險還可牟取暴利,更是成為投機專營者的心儀職業。

當我們踏實苦幹時,我們身邊很可能就有假貨從業者在賺取暴利,在馬雲的呼籲落地之前再狂賺最後一桶金,這很讓人遺憾。當年軟體同樣沒有版權概念,但比爾蓋茨在1976年給早年計算機愛好者發了一封公開信,指責複製軟體是盜竊行為,自此有了軟體版權概念,人們願意為軟體付費,才有了之後龐大的PC軟體以及今天的互聯網產業,微軟也賺得缽滿盆滿。馬雲今年在微博的發聲,同樣會讓更多人意識到「假貨」是社會毒瘤,應該對其人人喊打而不是習以為常。

根治假貨問題才能實現中國創造

當不勞而獲走偏門可以讓年輕人賺大錢時,還有誰願意去踏實苦幹?當創新者的果實被售假造假者任意竊取時,又還有誰會堅持創新?如果假貨問題得不到根治,中國創造就無從談起。

從法律層面根治假貨問題,會給中國帶來什麼?我想除了保護消費者利益和創新者利益之外,最大的價值還是在於維持公平競爭的環境,進而營造創新創造氛圍。當每個人都對假貨嗤之以鼻時,或因心裡抵觸不去購買、或因法律風險不去制售,真品就會有更多市場,創新也有更多空間。

中國的互聯網版權保護之路可以說是前車之鑒。前幾年國家版權局加大對盜版內容的打擊力度,盜版視頻和音樂網站紛紛被關閉,2016年中國內容產業全面崛起,視頻網站的付費會員數量暴增、騰訊數字音樂專輯年銷售額過億,今年內容付費潮流興起,越來越多優質的視頻、音樂和文字內容被生產出來。內容產業爆發正是受益於日益良好的版權環境,而版權環境之所以變得更好則是因為相關部門加大對盜版產業的執法力度。雖然現在盜版依然還有,但已不再是主流,並且盜版者也要比過往付出大得多的代價、承擔大得多的風險。

如果將「版權保護體系」搬到商品上,零售業和製造業必將煥然一新。在中國製造的人口紅利消失時,中國正在大力推進「中國創造」,希望藉助於高科技等手段,來帶動製造行業創新,進而實現中國創造,國家為此還提出「中國製造2025」計劃。而要實現這個目標,不只是要從技術層面來改變製造業模式,還要從法律層面打擊假貨構建創造環境。

在假貨問題上,法律法規負責治本,而互聯網平台則可通過大數據、新技術等方式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事實上,在打拐、刑偵等社會問題上,互聯網技術也在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

近年來我們已能夠感受到中國並不是沒有創造能力、而是有非常強的創造能力。我提出過一個「近創新」概念,中國人更擅長圍繞身邊的需求進行接地氣的創新,比如中國的移動支付、外賣O2O、電商平台都比國外要發達,還有直播秀場、共享單車等本土創新業務,現在,小米華為們有了自己的手機晶元,阿里巴巴有了自己的手機操作系統和資料庫…Copy 2 China模式已經成為歷史名詞,越來越多的中國創新模式被搬到海外,上演「KFC(Kaobei From China)」現象。但這些創新都還只是剛剛開始,只是一顆幼苗,如果沒有好的知識產權環境,這種創新勢頭就會被扼殺。要保護中國創造這顆幼苗,「法律打假」就顯得刻不容緩。我想,留給假貨er們的好日子已經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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