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連杰:功夫皇帝的江湖恩怨和愛恨情仇(上)
前兩天有位朋友留言說,最近關於李連杰的報道都不太正面,希望道長能寫一篇關於他的正面報道,剛好道長也有這個想法,今天我們就來說說這位功夫皇帝的故事,但完全正面道長也做不到,因為,這個世界沒有人是完全正面的。
李連杰1963年生於北京一個普通的工人家庭,是家裡五個孩子里最小的一個,父親生前是廣播電台的職工,但在李連杰兩歲的時候去世,母親是位工資微薄的售票員,因此,李連杰幼時生活比較貧苦。
1971年,8歲的李連杰加入了北京什剎海業餘體校的武術隊,他訓練非常刻苦,教練讓他練一百遍,他會練二百遍,憑著這位毅力和天賦,一年後就參加了全國武術比賽並獲得「傑出表現獎」,同年,被周恩來總理接見。
1974年,11歲的李連杰帶著39度的高燒參加全國武術比賽,奪得少年組冠軍,在1975年的全運會上,他參加成人組,又奪得全能冠軍,1979全運會,雙腿後筋錯位的他,帶著傷痛參加比賽,再次奪得五塊金牌,成績令人矚目,開始參與一些文化交流活動。
1981年,導演張鑫炎拍攝《少林寺》,原定男主角是長城電影公司的吳剛,但張鑫卻相中身材比較矮小,但卻更顯清秀的李連杰,於是讓李連杰出演主角覺遠,《少林寺》公映後轟動了華人世界,在一毛錢票價的當時,票房達到了不可思議的一億元,據說李連杰因此得到了人生第一張600萬的支票,但我個人不太相信,就算真有這筆錢,那個年代也未必能到他的手上,而後來李連杰的自述,更證明了我的看法。
1983年,李連杰主演了《少林寺》的姐妹篇《少林小子》,在香港首映時獲得2200多萬港幣的票房成績,1984,他又參演《南北少林》,但因為同工不同酬等問題,與香港導演劉家良產生很大的矛盾。
對拍攝《南北少林》期間產生的問題,在李連杰的自述中有談及,限於篇幅,我們摘錄一些:「講實在話,我真的很不想拍攝第三部少林電影,但是基於種種理由,我必須要拍。不像前兩部電影,在《南北少林》中,我們沒有很多創造性的參與,因為製片廠聘請了一位有名的香港導演叫做劉家良。
劉家良
在拍攝《少林寺》的時候,我們所有人的薪水都是一天一元,在拍攝《少林小子》的時候,主角及工作人員是一天二元,在當時,我對於薪水這件事,並沒有太多的想法,也還沒有很清楚的金錢觀。但拍攝第三部電影的時候,因為年紀也已經比較大了,對於事物上的看法上也比較成熟,我才開始注意到在這個世界上存在著這樣的不平等待遇。
在我們全體都獲得一樣報酬的情況下,假如主要演員和臨時演員們都是一天一元,那我們也沒有什麼好說的,因為我們都在某個體系下工作。但假如你帶了一群來自不同體系的人,他們一個月賺得15萬元,連在片場扮演死屍甚至沒有一絲鏡頭的群眾演員都是50元一天!卻只給你一天3元的待遇,而事實上,他們又沒做什麼事的時候,你才開始發現了社會的不平等待遇,這是反抗的開始,你會開始對工作產生憤怒。我想要問問香港的電影製片廠,為什麼兩地的工作人員的待遇差這麼多?就因為他們是香港人!!「
除了同工不同酬之外,香港和大陸兩邊工作人員吃的伙食都不一樣,李連杰說,相對於香港人,大陸人吃的就像「豬食」,還有一點,是導演劉家良根本不尊重他們這些大陸演員,李連杰舉了個例子,有次劉家良想拍攝凌晨四點的日出,讓工作人員和演員們二點就起床準備,他們到拍攝地點從凌晨三點等到早晨十點,劉家良才出現,第一句話就說:「唉呀!這個光線不對,我們不是計劃要拍攝日出嗎?現在什麼也不能做了,就結束今天的工作吧!」
這些事情堆在一起,讓李連杰出離憤怒,與劉家良產生很深的矛盾,從此兩人再沒合作過,李連杰也因此產生了自導自演,不再讓人擺布的想法。
1986年,李連杰拍攝了《中華英雄》,這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自導自演的影片,在這部片的拍攝過程中,李連杰身體多處受傷,加上長期勞累,曾一度昏迷不醒,但儘管如此,《中華英雄》票房上並不成功,李連杰有些心灰意冷,決定以後再不擔任導演,而努力去把演員做好。
1989年,李連杰在美國拍攝羅維導演的《龍在天涯》時,認識了羅大衛,羅大衛身為羅維的兒子,卻跑去挖父親的牆腳,他慫恿李連杰放棄與羅維繼續合作,而與自己母親劉亮華任職的嘉禾電影公司簽約,急於謀求發展的李連杰接受了羅大衛的建議,讓羅大衛擔任了自己的經理人,並與嘉禾簽訂了兩年合約,此時的李連杰根本想不到,羅大衛和嘉禾電影后來會給自己帶來那麼大的麻煩,用腥風血雨來形容都不為過。
簽約嘉禾後,李連杰出演了徐克執導的《龍行天下》,影片反響不錯,徐克對李連杰也倍加欣賞,隨即又讓李連杰出演經典武俠電影《黃飛鴻》,但隨著《黃飛鴻》的火爆熱賣,李連杰與羅大衛和嘉禾之間的問題終於出現了!
李連杰發現,羅大衛既是嘉禾的製片人,同時又是自己的經理人,在自己與嘉禾產生問題時,不但沒想著維護自己的利益,反倒總是站在嘉禾的位置上說話,活生生成了嘉禾壓榨自己的幫凶,鑒於此,李連杰決意不再與嘉禾續約,同時希望羅大衛代表自己向嘉禾索要尚未支付的數百萬片酬。
由於羅大衛的不合作,李連杰便委託律師向嘉禾索要酬金,但嘉禾卻表示,如果李連杰不續簽合約,嘉禾不但不再支付李連杰餘款,甚至還要賠償嘉禾幾百萬元!
李連杰氣得怒火攻心,但迫於無奈,只能和嘉禾協商,他提出多用半年時間再拍兩部影片,但嘉禾必須每天補償部分片酬,這個提議再次遭到代表嘉禾的羅大衛否決,羅大衛說,嘉禾在半年內每月只付五萬元,其中羅大衛將扣除傭金二萬元,而李連杰只得三萬元!
此時的李連杰明白了,羅大衛根本不適合做自己的經理人,他不由想起了剛認識不久的蔡子明,這個剛從荷蘭回來的富藝電影公司老闆,神通廣大,背景深厚,而與自己又甚是投緣,與羅大衛解除經理人關係,讓蔡子明擔任自己的經理人,更符合也更能代表自己的利益。
只是誰也沒想到,李連杰的這個決定,在江湖上掀起了一片腥風血雨,後來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一些看過以前文章的老朋友估計都知道了,不知道的話,等明天再講吧!(精簡影視 JJYS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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