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縱容網路騙子?

編者按:

詐騙,是這個社會的一塊毒瘤。各個領域無處不在,種種手段層出不窮,不僅謀財,而且害命——山東大學生徐玉玉屍骨未寒,又爆出清華某教師被騙上千萬的新聞。

騙子固然可恨,坐視甚至縱容欺騙行為的平台更加無恥。

因此,魏則西去世後,百度為千夫所指,也做了檢討和整改;徐玉玉去世後,公安部掛牌督辦,6名禍首遭擒。通訊營運商和個人信息販子正被吊打。

然而,更多上當受騙的人,尤其是廣大農民工,以及涉世不深的大學生,仍處在騙了白騙的無奈之中。

心不甘者,或報警、或投訴,但終因受騙金額不大,或者證據不足,而無法得到有效處理。心路寬,自怨自艾幾天,咒罵騙子一頓;心路窄,也許就成為了另外一個徐玉玉(見案例6)。

少數人懂得發帖訴苦,寄望輿論。於是,百度、谷歌相關搜索數以百萬,也不過滄海一粟,九牛一毛。

人微言輕,信息大潮湧起,血淚之言瞬間淹沒,自不會出現全國聲討、中央督辦的維權行為。

於是,騙子繼續逍遙法外,換身馬甲(甚至不換),開始新的作惡。

於是,平台公司一手舉著人血饅頭往口裡送,一手伸去資本市場斂財,若無其事。

於是,受騙者「打落牙齒和血吞」,默默等待忘卻的救主來臨。但驀然回首,仍歷歷在目(為保護隱私,文中受害者均為化名)。

1.跳不出的井

7月的鄭州,艷陽高照,水泥路燙腳,柏油路粘鞋。

23歲的肖平走在陰涼里,還是熱得滿頭大汗。整條街問過去,都不要人。來鄭州打工的夢想眼看要破滅。

扔了手裡的煙蒂,張小平決定,再試最後一次,不行就回家。拿出手機,下載58同城的應用。滿大街都是這個神奇網站的廣告,應該可以相信吧。

撥打了幾個電話,無一例外地熱情,但是只要問到薪資,則語焉不詳。「先來面試吧,待遇具體談。」真去面試時,網站上那些美好的承諾無一例外地,消失了。

一而再,再而三。肖平陷入了新的沮喪。

就在這時,一條誘人的招聘信息出現了:不用面試,不收費用,包食宿。只需要登記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到XX地點集合就行。

集合地,等待者眾多,不乏剛剛畢業的大學生。天快黑的時候,組織者出現了。

「聚美優品分揀9塊錢每小時,京東分揀10塊錢每小時。都是每天10塊錢餐補。想給京東乾的站這邊,交150元的保險費和體檢費,聚美優品50,不想干可以走,想乾的把身份證拿出來!」

對於許諾和現實的落差,大家似乎都已心裡有數,並沒有提出異議。

交了錢的,被安排住進一家小旅館,8個人一間房,沒窗戶,沒空調。大家偶爾攀談幾句,便又是一片沉寂。只有兩颱風扇,嗡嗡響了一夜。

第二天,到了廠里,「包吃住」又不見了。廠里沒地方,每月有一百多的租房補貼。要回身份證,肖平離開了。

過了兩天,當時在網上發布招聘信息的人打來電話:「上班了么?工作還順利不?」

掛斷電話,肖平默默罵了句髒話。向58同城的客服舉報,「這明明是虛假招聘。」

得到的回復是,證據不足,舉報失敗。

幾天後,肖平在中牟縣找到了新的工作。還是在58同城上找的。交了一百多體檢費,說是工資四千,還沒發。

2.暑期「實踐」

專升本考試剛結束,小狼就斷定,自己肯定能考上。需要操心的,就是學費了。一學期6500元,對於一個不富裕的家庭,壓力不小。況且父母並不同意去貸款。「比咱們困難的學生還有的是。」

要不找份兼職?看著58同城和趕集網上,一天150-180的短期工招聘信息,小狼眼睛發亮。

父母不同意。小狼偷偷向同學借了500塊錢,從黑龍江北部趕到了瀋陽。一天一夜的硬座。

到了瀋陽于洪區張家果品市場,網站上說的物流公司,發現鋪面只有十幾平米。一個黃髮小伙,自稱接待經理,開口要300塊錢的保險費。「要不工作期間出了意外我們可不管。」

剛交完錢,就有騎著摩托車的人來,「趕緊派人,這邊忙不過來了!」

10個人被一輛小麵包拉到蘇家屯的一個物流中轉站。開始搬貨,一直忙了10個小時,直到晚上7點多。

因為錢包放在行李箱里,午飯時,小狼只能看著同伴們去吃10元一份的食堂。下午,跟身邊的大叔討了幾口水喝,撐到天黑。

幹完活,又等了兩個多小時,才被車接回所謂的物流公司。這時,大家已經知道,這其實就是個中介公司。因為搬貨時,有人議論說,咋又是一幫新人?互相一聊,基本都是從58上看到的招聘信息。

10個人開始索要當天的工錢和保險費,準備離開。

接待經理不動聲色,一個電話叫來20多個小青年,「看你們誰敢找事?」

於是報警。警察給出兩條路,要麼全帶回去調查,要麼協商解決。

失望透頂的小狼拿了自己的行李,悄悄離開了。在老家找了一份家教的工作,靜等著新學期的來臨。

剩下的9個人,每個人拿到了30塊錢,在警察的主持下。

第二天,這裡的太陽照常升起。第二天,這裡又迎來一批「新人」。

3.「老司機」中招

2015年4月7日。只要想起這一天,靳馬就覺得悔恨交加。

20歲出門打工,從廣東到江蘇,從流水線到跑銷售,已近10年。加上關心時事,他覺得自己還算見多識廣,每每自稱「老司機」。

結婚後,他有了個可愛的女兒。幸福之餘,父親和丈夫的責任感逐漸沉重起來。

於是,2015年過年時,他打算買輛二手小面,自己跑銷售。明知會更辛苦,但總能多掙點。

手頭錢不多,二手市場不熟悉,他在趕集網看了又看,選中了一輛金杯。

試車時,外觀、性能、價格,無不符合他對這輛車的想像,簡直完美。交了500塊錢定金。約定次日取車、過戶,價格為23000元。

次日一早,車主已在過戶大廳等待。看著長長的隊伍,車主說,要不找黃牛吧,辦的快點,咱倆都省事,這錢我出。

沒有理由不答應。黃牛果然有路子,很快就交完費,拿到了過戶資料。

再找車主,已經離去,電話告知車的位置。摸了摸兜里硬硬的鑰匙,靳馬覺得似乎已經觸及到了美好的未來。

一圈、兩圈,按照車主的指示,怎麼也找不到那輛金杯車。心中已有隱隱不安。

再次電話。才在角落裡發現了一輛車。漆皮斑駁,車內凌亂,汽油味刺鼻,儀錶盤都花了。

「這他媽不對啊!」

靳馬慌了手腳。一遍遍給車主打電話,「是不是弄錯了?這和我昨天看的車不一樣,顏色都不同。」

「那是你記錯了!」冷冷一句,電話掛斷。再撥,關機。

靳馬這才真的意識到,上當了。自己竟然連車主的真實姓名都不知道,連份合同也沒簽。

報警。在派出所錄了口供,被告知要等待,以及別抱太大希望。

抹著眼淚,靳馬把這輛車勉強開回去。修理幾次後,趕上蘇州淘汰黃標車。車被報廢,拿到了4350元的補貼。

沒有上網投訴。「店大欺客,報警都沒用,投訴能頂啥?我這輩子不用就是了。」

4.「國企」的邀請函

畢業前夕往往是大學生最繁忙的時候。投簡歷、去應聘,忙得昏頭漲腦。當然也有破罐子破摔,埋頭打遊戲的。

小先跟室友一起投了簡歷,在58同城上。

一時間,來自多家國企的面試邀請函,幾乎把郵箱擠爆。這些邀請函一致要求,去外地工作並培訓15天。

單純的小先並不知道這意味著什麼。經過仔細對比,他選擇了一家在河南商丘的企業,很激動地撥通了電話。

對方的「國企」身份,以及提前體檢的要求,讓小先和父母覺得,應該靠譜。於是,小先買了火車票,凌晨抵達商丘。找個賓館住下,翻來覆去睡不著。

早早起床,遲遲不見來接自己的人,性急的小先正準備找上門去,一個戴眼鏡的同齡人接他來了。

兩人相談甚歡。跟後來的面試官也是。小先覺得自己真走運,跟打來電話的同學說,面試很順利,應該沒問題。

吃完晚飯,被帶去超市買菜,買了非常多,理由是公司食堂飯難吃。然後被帶到宿舍。

一進門,小先就覺得不妙。隨後發生的事,驗證了他的想法,這裡是一個傳銷團伙。

在這裡,小先待了10天。這時他才知道,為什麼接自己的時候,要買那麼多蔬菜。這竟是這裡所有人10天來的伙食,而且沒肉。

這段經歷,給小先造成了巨大的傷害。至今談起,他仍不願回顧。只是說,這是一個噩夢。

在小先之後,還有三個求職者先後陷入噩夢。10天後,小先被警察解救出來。

訪談中,他反覆提到,找工作一定要擦亮雙眼,被騙了錢還是小事,如果進了傳銷組織就很危險了。千萬認清自己的水平,不能好高騖遠,不然就會給壞人可乘之機。

5.釣魚試驗

聽了很多關於58同城和趕集網上欺詐的案例,我反倒開始懷疑,能么?

於是,我在58同城註冊了一個賬號,發出了一份簡單的求兼職信息。除手機號外,所有信息均為虛假,無驗證環節。

次晨,尚未起床,有簡訊通知,有家企業找兼職,詳情加QQ。

這是一個名為112-曉麗的賬號。聊天一開始,她就熱情地向我推薦了刷單的工作,即自行墊資在電商購買商品,截圖發她後,除報銷墊付款外,每單還有報酬,具體金額根據墊付資金多少而定。

第一單是一條121元的裙子。支付成功後,截圖發她,一分鐘不到,已有127元資金到我賬上,傭金6元。

這就是大家所謂的釣魚之餌了。

很多人,尤其是找兼職的大學生,都有類似的經歷。因為看到這樣的兼職任務不重,回報不低,就繼續做了下去,結果越陷越深,最終上當受騙。

比如,《勞動報》曾報道稱,一位上海的大三女生就因此被騙了2000元。

類似的還有通過招聘淘寶客服,然後收取保障金行騙。據報道,採用這種手段行騙的,不乏在58同城得到認證的商家。

因此,我在得到第一筆款項後,向對方提出,能否驗證公司的正規性和合法性。對方發來了一個網址、企業名稱和註冊號。在58同城搜索後,發現並沒有這樣一家公司的招聘信息存在。對方答曰,並沒有掛著招聘信息,要人才會招。

然後,我單方面終止了這場對話。

6.憤而喪生

2014年8月,陳某在「58同城」網站上發布虛假招聘信息,以購買移動充值卡銷售再返點為由,騙取他人錢財。

被害人譚某通過QQ與陳某的同夥吳某取得聯繫。在被告人陳某、吳某遠程指導下,同年8月17日、18日,被害人譚某先後多次在網上購買了價值9580元的移動充值卡。陳某將騙取的移動充值卡低價出售給充值卡寄售網站,獲取利益。

8月18日,譚某察覺被騙後,在QQ上留言要求退錢並以死相逼,二被告均未回復。8月19日早晨,譚某被發現死於自家前的水泥地面上。經法醫鑒定:譚某符合高墜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之後,安徽六安市舒城縣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分別依法判處被告人陳某、吳某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吳某緩刑一年。依法沒收作案工具。

法院審理認為,被害人譚某平時生活少言寡語,性格內向,二被告人的詐騙雖非系導致其死亡的直接原因,但造成被害人心理壓力,情緒紊亂,對其死亡起到了誘發作用鑒於被告歸案後,如實交代其罪行,積極退賠違法所得,並補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近親屬諒解。遂依法做出上述裁判(摘自安徽法院網)。

7.誰來負責?

上述受騙者的經歷,以及媒體關於58同城、趕集網的有關報道顯示,招聘涉及的騙局包括:一是入職後收費,比如收取保險費、體檢費、押金、服裝費乃至煙酒;二是刷單模式,即案例5所述;三是苦力模式,即案例2小狼的經歷;四是傳銷模式,風險最高。

此外,二手商品交易和租房時也各有套路,包括以次充好,冒充房東等,不一而足。

對於這些情況,58同城和趕集網是否知情呢?按照58同城此前的說法,該網站對應聘者有明確、醒目的提示,提醒應聘者在沒有簽訂正式的合同前,千萬不要支付任何費用。

事實上,其頁面的右方確有一個防詐騙提示框,提示內容為:凡告知「無需任何條件,工作地點不限」,收取服裝費、報名費、押金等各種費用的信息均有欺詐嫌疑,請保持警惕。

對於商家,58同城表示,在其平台上發布招聘信息會經過非常嚴格的審核程序。比如,通過認證的招聘方,網站會在招聘頁面的公司名稱後方標註,包括營業證照已通過第三方驗證、58同城認證商家1年、名企等不同的標籤。

網站還規定, 如果企業有不誠信記錄,或曾上黑名單,則禁止進入該平台發布招聘信息。

那麼最終的效果如何呢?

央視財經報道,2016年8月24日,北京破獲了一起竊取、倒賣個人信息案,涉及個人信息200多萬條。其中,犯罪嫌疑人徐某通過58同城和趕集網等,將海淀區172所學校的全部信息,以1200元出售給從事教育行業的劉某。

深圳商報報道稱,2015年,深圳市公安局反信息詐騙中心發布500個涉案電話,全部來自「58同城」和「趕集網」。警方表示,公布前曾與兩家企業多次溝通,建議網站加強審核,屏蔽詐騙電話。「但警方沒有得到任何有效回應」。

以我的親身經歷為例,那家找人刷單的企業,自稱上海一實網路科技公司,但網站上沒有關於這家企業的任何信息。也就是說,有些企業完全可以繞過其審核機制,與網站用戶發生直接接觸。

對此,業內人士表示,這是由58同城、趕集網的盈利模式決定的。其置頂、精準等用戶,都需要繳納一定費用,「審核嚴格了,付費用戶就少了,誰會跟利益過不去?」

反之,只要費用到位,這些商家即使遭到了用戶投訴,網站也未必會進行處理——警方尚遇冷,何況你我他?

相熟的這個領域的律師表示,我國法律沒有硬性要求網路服務提供者必須確保網路用戶在其平台上發布信息的真實性,否則將會給網路服務提供者帶來過高的經營成本和法律風險,不利於互聯網行業的發展。

但是,按照《侵權責任法》第36條第2款的規定,一旦被侵權人發出通知,告知網路服務提供者在其平台上存在侵權行為的,網路服務提供者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避免損害進一步擴大,否則將對損害的擴大部分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36條第3款的規定,網路服務者如果「知道」網路用戶利用自己的網路平台,發布虛假消息,損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主動、及時的採取必要措施來制止這一行為,否則就要承當相應的侵權責任。這裡的「知道」既包括明知,也包括應知。

根據2016年9月1日開始實施的《互聯網廣告暫行辦法》,推銷商品或者服務的付費搜索廣告,屬於互聯網廣告。此時,網路服務提供者承擔的就是廣告發布者的責任。

8.怎樣維權

據報道,北京檢察官隗立娜曾經辦過一個發布虛假招聘信息詐騙錢財的案件。該案件中,張某因騙取48名受害人1.4萬餘元,而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

隗立娜說,估計有七八十人被騙,但僅有兩人報案。「大多數被害人覺得被騙錢財不多,維權成本太大,不值得報案。」

事實上,我接觸到的多名受害人,在遭遇騙局的第一時間已經報警,但往往石沉大海,沒有下文。

法律工作者分析稱,受害者有兩條路,一是提起民事訴訟,索要雙倍賠償;二是向公安機關報案,在追究其刑事責任的同時,索還損失。

前者要求受害人有較高的法律素養,但訴訟周期短。後者需要多名受害人聯合報案,因為詐騙罪對金額有嚴格的規定,且訴訟周期長,破案幾率小。

在此過程中,受害者亦可追究網站的責任。律師表示,如網站宣稱自己發布的是絕對真實的信息,可依據《消費者保護法》來追究網站經營者的責任。

如網站對發布信息進行了競價排名,例如收費的推廣,則屬於付費廣告性質。消費者可根據《廣告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向廣告發布者追究責任。

根據該條規定,

(1)如果廣告發布者不能提供發布虛假廣告的廣告主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的,消費者可以要求廣告發布者先行賠償;

(2)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消費者可以直接追究廣告發布者責任;

(3)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製作、代理、發布或者作推薦、證明的,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此外,消費者發現網路詐騙行為的,可以及時通過網路違法犯罪舉報網站或中國互聯網違法(網路違法犯罪舉報網站)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中國互聯網舉報中心)等網站進行舉報。

本文原作者青山青,微博@青山青-2016。

轉載已獲得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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