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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的婚姻值得你去追求?

(一)關於幸福。

一直覺得,幸福是不能比較的。

比如,你無法判斷擁有一個夏天晴朗的悠閑午後,和擁有一句別人的讚美哪個更幸福。這也許還不是很直觀,那換個例子說,擁有一個自由舒暢的心情,和擁有一百萬現金哪個更幸福。我覺得哪個都沒有對錯,因為「幸福」並不是可以量化的東西。

如此,覺得「為什麼別人可以感情恩愛而我不能」,這種想法有些荒謬。因為,有人覺得「夫唱婦隨」的遷就是幸福,而有人卻覺得「心有靈犀」的默契才是幸福。這同樣沒有對錯,而只是價值觀不同而已。

況且,要如何對比兩對情人誰更恩愛?一一對比?還是量化考核?都是無稽之談吧。

而對於價值觀,也並不能區分三五九等。比如,你不能說喜歡奢侈物質的價值觀就比喜歡藝術書畫的價值觀差,聽巴赫肖邦也不見得就一定比聽鳳凰傳奇來得高尚。這種問題,沒有所謂的好或壞,也沒有絕對的對與錯。每個人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你可以不喜歡,可以唾棄,但事實還是如此,依舊沒有對錯,你強迫不得。

(二)關於婚姻,

婚姻對於「幸福感」、「價值觀」而言,則是隨著社會發展產生德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形態。它不是先天的感受,不是潛在的意識,而是建立在「幸福感」、「價值觀」之上的一種關係形態。

如此,婚姻的狀態似乎是可以區分幾種不同層次的,也就是說,既然是一種關係狀態,婚姻似乎是可以量化的。

最好的婚姻狀態,應該是一種最自然的狀態。你做什麼事,他都覺得是最好的,是自然而然的,是所有可能發生的事情中最好的選擇。這種狀態下無所謂遷就、付出、陪伴,因為一方所做的,對對方而言都是最有利的;一方所想要的,是雙方都想要的;一方喜歡的,是雙方都喜歡的。這種狀態下,兩人在共同的喜好、共同的目標、共同的情趣驅動下,自然會有共同的幸福感。當雙方在共同幸福感所產生的共鳴下,自然會共同做一些事,也就自然會有很多相處的時間,默契和依賴感也就隨之產生。這是一種理想的狀態,可遇而不可求。

一般的婚姻狀態,是雖然沒有共同的喜好、共同的情趣,但價值觀並沒有太大的相斥。雙方可以互相遷就、認同,在日常點滴中漸漸積累出感情,慢慢地將愛情演化成親情,在這過程中依賴感也會產生,同時在陪伴對方的時候也可能漸漸培養共同的目標。同時,雙方在對外社會關係中有了榮辱與共的一體感,在維繫關係的前提下,會支持對方追求喜歡的生活方式或興趣愛好。這樣,雖然會刻意多出遷就和陪伴,但在社會關係中有助於雙方不至於淪為孤島,會有抱團取暖的親密感。

最壞的婚姻狀態,是價值觀完全相悖的狀態。比如你認為繁是美,我認為簡是美,這在人際關係中本沒有對錯,但縮小到婚姻關係,則確實會影響到幸福感。當遷就和認同不再的時候,這種關係還能維持,基本上只是表面的和平,類似於一種結盟而已。維持結盟,無外乎利益關係,比如害怕有損聲譽的輿論壓力、害怕經濟或政途的前景受阻,等等。於是雙方可能互相逼迫,也可能一方逼迫另一方接受自己的喜好,逼迫的方式多種多樣,比如威脅、強制,基本可以歸結於暴力和冷暴力。

除了以上三種大致的關係狀態,更多的婚姻關係介於最好和一般、一般和最壞之間。能夠擁有介於最好和一般之間的婚姻關係,在茫茫人海已是萬幸。而我所認同的,也是這種關係:沒有共同喜好,沒關係;沒有共同情趣,也沒關係,但雙方要可以遷就和認同對方的喜好。比如我可以認同只愛香水化妝的精裝女,但你不能覺得我追求閑雲野鶴是神經質。更重要的是,雙方都要覺得婚姻的核心是愛情,愛情的核心是認同。而「認同」,是兩人之間的事,關別人閑言碎語何干?

(三)關於婚姻狀態的舉例。

上面說得很繞口,舉些例子更明了。

比如登山,依據以上的三種婚姻狀態,會有三種情況:

情況一:如果兩人都喜歡,並且一起去做。那這種關係會介於最好與一般。

情況二:一方雖然不喜歡,但支持並認同另一方的喜歡。雖然沒有一起去做,但會相互支持,一方可以給另一方講述,另一方則可以給予關心。這種關係可以歸於一般的中等狀態。

情況三:如果一方覺得登山是磨練,有類似於修行的精神體驗;而另一方覺得登山是折騰,是閑來無事的找虐行為。基於這點,一方的行為不僅得不到另一方的支持和認同,反而會遭到阻擾和反對。這樣,一方肯定不會對另一方講述自己的體驗,另一方也不屑於傾聽。雙方關係自然會疏遠,隔閡不言自明。這種關係介於一般和最壞之間。

上一個例子關係到幸福感。再舉一個關於價值觀的例子。比如「成功」。

個人認為對「成功」的理解可以大致分為兩類,一類認為「別人口中的讚揚,讓別人羨慕」是成功,簡稱「別人評價觀」;另一類認為「自己內心的幸福和開心,自己對生活的體驗和感受」是成功,簡稱「個人感受觀」。在法律和道德框架下,社會中個人所作之事的出發點大抵無外乎這兩類。

基於「別人評價觀」的人,做事首先考慮的是別人對自己的評價,接近於新中國幾十年來逐漸形成的主流價值觀。一般表現為對金錢的崇拜,對趨炎附勢的認可,對複雜人際關係小心翼翼,對內心世界的淡化,對自然之美時光之美的漠然。這種價值觀的驅動下,容易形成一切以他人為標杆,以得到別人讚揚為動力,會產生「我要比他更有錢」、「我要比他更有勢」、「我要比他更開心」、「我要比他更幸福」,諸如此類很容易進一步導致對別人評價噤若寒蟬,遇到可能導致「別人會嘲笑我」之類的事就瀕臨崩潰。

基於「個人感受觀」的人,做事首先考慮的是自己內心的感受。一般表現為遵循自己喜好去做喜歡的事,而並不在意別人對這件事的價值評判,內心的飽滿充實勝過別人的萬千讚譽。對於「別人評價觀「的人來說,」個人感受觀「驅動下所做的事可能毫無實用價值。放在古代,比如徐霞客周遊九州的決心;放在現代,比如卡特在副總統之外傾力於防止全球變暖的人文關懷。例子數不勝數,都有一個共同點,即別人是褒是貶,是他們其實毫無意義。同時,因為驅動的源泉來自於內心的渴望,反而可能擁有更真切的熱忱,容易在相關領域取得所謂的「成就」。

大抵一切事情的動力源泉都是這兩種不容的極端價值觀。而人們都是在這兩種不容價值觀之間搖擺,漸漸的可能兩種價值觀在同一人身上都各有一些。

那麼,在婚姻中,對待這個問題同樣有三種情況。

情況一:如果雙方都是兩種極端價值觀中相同的一種,那匹配度引發的幸福感應該就是傳說中的心有靈犀。

情況二:如果雙方都介於兩種價值觀之間,但能夠認同對方的價值觀傾向,可能會在日常交往中互相同化,漸而形成居於兩者之間、相互接近的價值觀。這種情況應該是大多數婚姻的狀況,雖然達不到心有靈犀,但至少雙方有認同感。

情況三:如果雙方各自傾向於不同極端價值觀,那情況基本可用同床異夢來形容。不僅沒有基本的認同感,而且會相互排斥,相看兩厭。這時想要同化對方好比再造一個人,基本徒勞無功,婚姻只剩下形式,是緣更是劫。

(四)關於過去。

坦言講,我也曾努力想要忘掉過去,但事與願違,突然泛起的記憶會讓自己猝不及防。後來慢慢覺得應該接受,接受過去的自己,那些難以啟事的往事,無論是告訴樹洞,還是星空,終究是要接受,才能放下。

過去可以緬懷,可以讓時光具有美的質感。但過去畢竟是過去,一段感情走到末路,肯定有著漫長的的伏筆。放下執著,於己於人都是寬恕。珍惜記憶,即是擁有。而在過去中總結教訓,不再犯同樣的錯,才能避免讓現在的感情又淪為過去。

畢竟,這個宇宙的一切都是源於黑暗的塵埃,也將歸於虛無的塵埃。最終可能擁有的,也不過是一段又一段的記憶。當你明白這種虛無,你會更加珍惜一切,但不再偏執。這樣,你的愛自然會沐浴著希望和溫暖,也就是所謂「氣質」之類的東西。

都是個人意見。但真心覺得,宇宙間若有什麼東西可以永恆,那唯有愛,包括愛的記憶或愛的體驗。一段感情里,若有溫馨的時刻,已經足夠值得記憶,又何來怨恨。

而對於「如果」,約翰巴羅在《宇宙之書》中認為:「如果」在這個宇宙間並不存在,即使你事先預想到結果,但結果還是會以其他形式發生,(有個專業術語忘了),類似於電腦程序的自動補丁。比如你為發家致富,回到過去告訴「過去」的自己應該買今晚的雙色球,但「過去」的自己依舊可能因為不相信而沒買、買了又丟了、買了被搶了,等等等等,各種原因的結果是,「現在」的你依舊沒中獎。

好像很殘酷。也許如此,放下偏執才是佛陀的頓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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