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靈巧散步指南

人行道上的「芭蕾」

作者:亞歷山德拉·霍羅維茨

行人是傑出的舞者,協同演出著一場看似不可能的人行道芭蕾舞。

城市人行道與行人行為

我約了弗雷德·肯特(Fred Kent),但遲到了。谷歌地圖顯示他的辦公室在 24 街和百老匯大道交匯處,我按圖索驥,卻沒找到。我發了郵件致歉,又給他打了電話,但沒打通,徘徊了一會兒,最後打車到達目的地。我進去時,辦公室里靜悄悄,只有敲打鍵盤的聲音。我看到肯特正在房間那頭跟另一個人友善地聊天。他跟我揮了揮手,歡迎我的到來,「時間不重要」。

對弗雷德·肯特來說,重要的是空間:城市空間如何使用及是否可用。

威廉·「霍利」·懷特

35 年前,在與極其擅長觀察都市人行為特徵的城市社會學家威廉·「霍利」·懷特(William 「Holly」 Whyte)共事之後,他創辦了公共空間規劃機構(Project for Public Spaces, PPS)。20 世紀 70 年代,懷特和一群年輕志願者著手研究城市規劃,尤其是紐約市的規劃如何影響城市居民。他的團隊在樓宇和路燈上安裝攝像頭(這在當時非常罕見),帶著寫字板和觀察記錄單觀看錄像。他們觀察人們在哪裡歇腳,行人之間如何協調行走路線。他們關注什麼人在閑晃,什麼人在疾走;關注公交車站人們怎麼排隊;甚至記下列剋星敦大道一個垃圾桶一天的日常。雖然我對垃圾桶的一天很是好奇,但這次,我和肯特一同出行,試著通過他的眼睛,來觀察行人們在人行道這個舞台上的演出。

肯特隨身帶著相機,一出門就開始尋找下手對象。很快他就有所發現——才走出不到半個街區,我們就碰到一台大餐車,我不得不繞過去。肯特卻立在那裡,不是要抱怨,而是在欣賞。正如餐車是城市人行道的附屬物,這台餐車也有它自身的附屬物:延伸架、陳列架和儲物櫃,讓餐車顯得更寬大。肯特拍了張照。

「這不只是一台小餐車……它可是餐車中的豪車。」他邊誇邊接著說道,「小販[對於城市]有著不凡的意義,他們會讓你慢下來。」

我還沒來得及反駁,肯特緊接著說道:「呀,那個櫥窗沒搞好。」順著他的目光,我看到一個商店櫥窗,外觀樸素,展示服裝設樣,離街面比較遠。「太向內凹了,應該再往前一些——這樣人們才會在那裡多花點時間。」

我們正走在百老匯大街上,那是我最不喜歡的街區之一。人行道總是熙熙攘攘,行人拎著剛買下的戰利品,慢悠悠地逛著,看看沿街店面看看天空,漫無目的地看這看那。引人駐足的店面無處不在,商品琳琅滿目——在我看來是眼花繚亂。我一定是向肯特皺眉了,所以他笑著指向商店入口處一群閑站著的人,解釋了一番。

「看到了嗎?人們就站在入口那裡,人流進出最多的地方,讓你走得更慢。」

我看那些人倚著牆,看著手機,一副悠閑自得、無所事事的模樣。入口人太多,站不下的人開始擠到人行道上,路人和要進店的人不得不鑽過去。這時我明白了肯特的意思。

「你覺得慢下來是好事。」我說道。

肯特毫不猶豫地答道:「是啊,肯定是好事!它具有社交性,會讓你感受到一些什麼。那正是城市的氣息。」

對肯特來說,百老匯大街上的店鋪密度剛剛好。依懷特的理論,良好的城市體驗,應該是鼓勵人們放慢腳步閑逛。在我看來,急匆匆的早晨有太多慢走的人阻擋了我前進的步伐。肯特則認為他們是城市景觀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就在跟弗雷德·肯特一起走過的這片街區上,我猛地想起一個簡單的道理,同一件事,千人有千種看法。對於行人,或許我們不僅要寬容,要認識到他們在創造城市財富中所起的作用,還要把他們看作是傑出舞者,協同演出一場看似不可能的人行道芭蕾舞。我和肯特在街角停下時,一大群人聚集在我倆身邊,大家都在等著過馬路。車流穩穩地穿行。綠燈亮起,人行道兩旁的大波人群涌過馬路。肯特說道:「這叫行人群(platoon)!」

在行人運動分析領域,行人群指一大群密集相鄰卻又互不相關的行人。曼哈頓第五大道就是製造行人群的原型:大道上的交通信號燈不與行人同步,而是與車流同步。普通行人無法一路綠燈地從一個街區穿過另一個街區。按照常人在城市中的行走速度,行人幾乎每到紅綠燈路口都要等待。等到人行橫道的紅燈變綠,路兩邊的大規模行人群相向而行,像一場「可能發生的衝突」。

回到百老匯大街上,我們這個往南向的行人群,四十餘人,順暢穿過往北向的行人群,人與人之間沒有出現碰撞或推擠。

「我們沒有撞上別人。」肯特在人群中沖我喊道。他指的是我們當時過馬路的情形,確實沒有撞到別人,同時他也道出了城市社會學家暗中觀察行人行為後的發現:都市行人的行走快速而流暢,並且普遍是無意識的,讓社會學家深感驚訝。行人一起表演了一場類似芭蕾舞的行人舞蹈,配合默契卻不自知。

行人運動與集群智慧

走在交通繁忙的城市裡,我們就像大池塘中的一條小魚,巧妙地調整自己的行為,以與周圍的人同步。對於行人行為,魚是個很好的模型:有關魚群「遊動」管理的研究總結出了一些簡單的規則。正是通過這些規則,魚在與成百上千個同伴一起移動時,不會出現擁塞。這些規則同樣可以解釋鳥群、蝗蟲群、行軍蟻群、大量遷徙的角馬群、鯨群與龜群壯觀的同步行為。

  1. 避免撞上他者(同時保持舒適的近距離)。所謂「舒適的近距離」,即動物的「私人」空間,因物種而異;但對所有動物來說,相似之處是,如果只遵守這條規則,它會使你關注相鄰者的行為,並據其行為作出反應。這也是集群智慧(swarm intelligence)的核心:參與者的行動必須會對其他參與者造成影響。
  2. 跟著前者。「前者」不需要知道她要去哪裡,或許她本身也是在跟著別人。如是循環,直到抵達群體的最前方。即便在前方,帶頭的動物也既不是領導者,也不是統治者。在動物群中,領導的角色一直在變,她只是短暫地決定群體的方向。
  3. 跟上鄰者。每個參與者都得關注身邊的人,加速或減速行進。這看似無法估算,但當你在街上走時,只需跟著相鄰的行人,不用想怎樣才能跟他們步調一致,你會發現這很容易做到。

「迴避」「看齊」與「相趨」的原則,足以解釋所有動物群的群體行為,讓它們保持一體又相互分離。至於人行道上的行人,也遵循同樣的規則。跟其他動物一樣,我們既想總體上保持在一起,但又會盡量避免碰撞。我們總是跟著別人,這讓我們自然形成了可以容納多人行走的路線。我們不像魚一樣,完全夾在其他同類的流動中,而是會徘徊——我們更願意越過走在前頭的人的肩膀向前望,而不是躲在他們後面。在人行道上,這種趨向形成了同一方向上時而擴大時而縮小的行人通道。

集群管理團隊沒有碰到,而我和肯特碰到了的一個要素,是反向集群(other swarm):總是有行人迎面走過來。都市行人的特殊技能,便是深諳城市之道,懂得如何跳行人芭蕾舞。就在此時,肯特表演了一個小動作,為迎面走來的行人讓路。

行人芭蕾舞:跨步與側步

肯特做的動作,是「跨步與側步」。人行道上行人密集,感覺難免撞上時,我們就會使出這曲「兩步行人舞」。向前跨步,稍稍側身,讓肩膀而非鼻子帶動身體側跨步。我們扭身收腹,避免與他人發生哪怕是非常輕微的碰擦(如果確實碰到他人,我們也是盡量讓雙手靠近自己的身體,臉看向別處,避免互視)。

研究人員花了大量時間觀察行人之間如何穿行後,證實了這種常見的技術動作。甚至有些更有冒險精神的研究人員,親身做了實驗。他們前往曼哈頓中心的 42 街,在這條繁忙的街上來回走動,表現自然,就是故意不跨步和側步走,擋別人的道。被撞上的人顯然覺得研究人員沒有主動避免碰撞,有些違反行人規則。儘管不知道避免相互碰撞到底有哪些具體規則,但每當別人破壞了規則,我們能立刻感覺到。

城市行人對自身附近的其他行人,也有其他微調動作。過馬路時,一方會放慢腳步,或許只是了慢五分之一秒,只要足以讓雙方都保持原來的前進方向即可。要是身後有人快步跟上,我們會稍微往邊上側,讓他們通過。正如肯特和我在街上看到的,有時候這些調整動作並不是那麼細微。在一段比較窄的人行道上,一對手牽手並肩而行的情侶朝我們走來,我估計會跟他們來個「全身撞」,於是抱住自己,繼續向前。突然,這對情侶中,男人像跳舞一樣,自動地將女人挪到自己身前,兩人單行穿過我們。跟在他們後面的是一個獨自行走的男子,為避開我們,他輕身跳過一個樹坑,在泥土中留下腳印。

面對那些恰好駐留在人行道正中的人,行人也會相應調整。懷特的監控設備觀察到,都市人(不只是遊客)總會在行人流的中心處,突然停下來聊天。他們可能是與好久不見的朋友打招呼,可能是在做最後的告別,可能是被某些驚人或嚴肅的言論嚇到,這類交流讓他們不得不完全停下腳步,而這也擋住了別人的路。奇怪的是,「其他人」,那些被擋住路的行人,自如地繞過他們,就像魚群碰到暗礁時會先分開再會合。有可能是監控區太遠了,捕捉不到行人的低聲嘟囔。更有可能的是,朝著目的地行走的城市行人,只是像繞過其他障礙物一樣,繞過那些購物者,沒有人會責怪路燈柱擋住他們的去路。

「看」的重要性與人行道上的「新物種」

我們會跨步、側步,會跳行人芭蕾舞,原因之一是我們總是在看——向前看、互相看。不只是看誰在那裡,而是持續不斷地看,邊看邊測算,相對於周圍的人,我們需要如何移動。我們的頭時而向前,時而向後,時而向左,時而向右,暗中注意身後和兩旁的人。向前探頭時,我們分析前方的形勢,眼睛快速掃視。從雙腳到前方約四片人行道磚塊這個長橢圓範圍內,我們迅速觀察前方路人的方向和步速。我們也會掃視別人的臉,看他們是否也一樣向前觀察自身的長橢圓步行範圍(以及他們是否會對身後可能出現的意外或警報作出反應)。行人的眼睛及頭部轉向的角度,包含著信息。大部分時間,行人向前直視他們要去的地方。但是實際上,在看到目的地時,他們會傾向目的地。如果一個人看上去像是在盯著街區下方某建築的大門,往往他更有可能徑直往那邊走去。行人也有可能順著頭部的方向行走:轉彎時我們會提前轉頭。只需觀察他們的頭部,便可預測他們的路徑。我們無師自通地懂得這些,也沒有意識到自己懂得這些。

要成功表演行人芭蕾舞,「看」非常重要。但是人行道上出現的「新物種」——打電話的人,影響了「看」的行為。他們的交談習慣改變了魚群遊動的動力結構。現在,不是每一條魚都遵循根深蒂固的傳統方式,注意到周遭的其他同類。講電話的人甚至不再運用他們的魚腦袋,而是將全部注意力轉移到電話那頭的人身上。他們意識不到誰跟他們走得太近,也不注意觀察橢圓形走範圍,不會側跨步給人讓路。他們不再遵守那些保持擁擠人行道行走順暢的規則:不再看齊(而是轉向),不再迴避(而是碰撞),不會從別人身後或中間穿越(而是亂闖)。他們忽視了靠右走的社會慣例,歪歪扭扭地橫穿車道。發簡訊的人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他們全身心撲在編輯簡訊的拇指上,連拐彎時都不會轉頭。我想像,打電話的人的行走軌跡,如果據其對話內容進行重構和同步的話,是不是可以顯示出其聊天形式:直來直去的一問一答對應的是直線向前的行走軌跡;偏離或切換主題,則表現出迂迴偏向的行走軌跡。

快到下一個街角了,我從行人流中望了一下肯特。他正轉頭看向馬路對面,道路的西側。我把他的眼神看作指示,稍微調整了下我的路線。我倆不用言語交流,一起穿過馬路。

亂穿馬路與眼神交流

我得提一下:我們穿過馬路,但不是在路口處穿過的。別的城市的人都知道,典型的紐約人總愛亂穿馬路,在馬路中段橫穿,就像我們剛剛不由自主那樣。在穿過馬路時,我抬頭看到一台貨車的車頭正朝我們這邊轉來。司機的反應是減速停車,而不是撞向我們。

這一幕出現了兩個經典的街景現象:一個與歷史有關,一個與心理學有關。從歷史上說,紐約人繼續發揚了光榮的城市行走傳統,樂意怎麼走就怎麼走。亂穿馬路jaywalking)這詞出現在一個世紀前,最初指那些傻乎乎的,不懂得怎麼在城市裡安全行走的行人行為。亂穿馬路其實是違反城市行人交通規則的,但我樂意這麼做。理由是,在沒有紅綠燈的街上過馬路,我會更加註意自己的行為,而不是盲目跟著信號燈走。這一點也正是心理學上的因素:分攤注意力。肯特表示贊同:「實際上你會更安全,因為你是根據眼神交流來作出判斷。」

在這次行走中,橫穿馬路實際上可算是當天在街上眼神交流次數最多的了。在城裡,眼神交流得小心運用。夏天走在擁擠的人行道上,眼神交流是短暫的,只用於估算其他人的行走軌跡。盯著別人,目不轉睛地看著別人的眼睛是富含意義的。對過路行人來說,其意圖可能是挑釁的或挑逗的:「我恨你」或「我要你」。不過也有可能是在指示方向,就像司機和行人之間。與別人四目相對,你實際上在某種程度控制著對方的運動,使他繞過你。我曾和一位心理學家一起散步,她描述了她跟毫無戒備的公交車乘客玩的一種類似精神控制的遊戲。她試圖通過眼神交流給公交車上的乘客「安排座位」。一旦乘客注意到她在看著他們,「他們便會一直走,因為沒有人喜歡被看著」。如果她接著轉向別處,「他們便會坐下」。避免與陌生人保持眼神接觸,這一原則使得眼神交流很有效力。相反,在應該有眼神交流的情境下,理論上一個人可以通過看向他的左邊,來「移動」別人,使其調整位置,直到彼此能夠再次進行眼神交流。

有研究表明,交通標誌牌、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馬路欄杆,這些設置本意是使行人更加安全地行走在車滿為患的城市中,實則讓走路變得更不安全。荷蘭交通工程師漢斯·蒙德曼(Hans Monderman)提出「裸街」的概念,即取消所有安全設置。他的理念是,通過迫使人們相互對視,行人看行人,行人看司機,司機看行人,司機看司機,人們能夠運用眼神交流來協調路線。一些城市正在嘗試實踐這種規劃理念:荷蘭北部小城德拉赫滕(Dratchen)有個大型十字路口,每天經過的汽車、單車和行人數以萬計,交通緩慢,卻無比順暢。

腳下的路

過到馬路另一頭,我的目光從別人的臉上移開,像往常一樣,落到腳下地面上。我問肯特,他對腳下的思考有多深入。

「設計師認為腳下地面很重要。」他沒有直接回答。我知道地質學家也這麼認為。

「那你呢……」

「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個。」他邊說邊指向一面牆。那是一家銀行分行的牆面,牆體很長,牆面千篇一律。在這座城市,到處都是銀行。肯特皺了皺眉。

「人們路過銀行時會加快速度,因為在銀行里沒什麼要做的。過去在小城鎮,銀行的二樓會設舞廳,人們會走過去,熟悉銀行,樂意跟銀行打交道。現在,去銀行就像去洗手間一樣。」

肯特和我(快步)路過銀行。我們沿著一條長街向西走著,這條長街過去是工業區,後來藝術家們住在這裡,現在則充斥著手提包、設計師服裝和科技產品。我的目光仍在腳下。地上有些東西在發亮:這人行道上有許多小玻璃圓球,底部發著光。肯特解釋說,這些是工業時代的遺留物,現在非常稀有。

我們之所以會發現這些小球,是因為我們目光向下看著地面。真有趣,我們本來是出來散步的,應該看看周圍有些什麼,而腳下的東西,本不該得到我們的注意。然而,結果是無論老少,行人都會花大量時間看著腳趾前方一步距離的地面。最近一項研究還得出了具體時長。研究人員讓行人戴上設備,在一條平坦的普通人行道行走,這個設備可以追蹤他們的眼神運動。行人花了將近三分之一的時間看路,或近看或遠看——這時間跟他們花在觀看周圍事物的時間差不多。

如果這個研究是準確的,我們或許可以猜測,人們會對人行道了解甚多。但我猜想,要是隨便攔下一個路人,問他人行道是什麼樣,對方可能會這樣描述:灌水泥、鋪平、劃成塊,看起來像人行道——嗯就那樣。人行道似乎很無趣,入不了史冊,但這正是因為我們對它太過熟視無睹了。有時我們看得最多的反而懂得最少。

走到這裡,已經接近晌午,街道上越來越多行人在活動。有人在閑逛,有人在聊天,有人在交際,一片生機勃勃。肯特的臉上多了笑容。我繞過另一個小販的餐車,那餐車佔掉了人行道可通行空間的一半。肯特則戛然止步。我們在這街區上像走迷宮一樣繞著彎走著,竟已走回到了他的辦公室,我卻毫無預料。儘管我們放慢了腳步,也是很快就走完了一個街區。回到他的辦公室,他見我欣賞這寬敞的辦公區,五顏六色的椅子擺放其間,便巧妙地引用懷特的話,招呼我坐下:「請坐,這地方坐起來還不錯」。說完,肯特坐下,並向我祝好。我慢慢地往外走,走向全然不同的、擁擠的、社交的街道。

譯者:歐陽淑銘

節選自 On Looking: Eleven Walks with Expert Eyes,經安德魯·納伯格聯合國際有限公司授權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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