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冤枉成了殺人嫌疑犯,你會怎麼辦?

少開上帝視角就行了。。。


既然有能力給你布局,除非你是類似傑森·伯恩,又或者,有一個會越獄的弟弟,否則,耐心服刑少說話保命要緊。。。。知道對手是誰再另做打算。。


電影和現實是兩回事。

現在,有天眼系統,刑偵技術不知道比以前高到哪裡去了。

電影是藝術需要,所以刻意加工,很多時候,是為了一個個人形象而刻意貶低司法部門的能力。

我不相信一個人的力量,會比國家力量還大。

被人冤枉的時候,最好的辦法是自首,讓國家去追究真相,而不是自己去追究。

自己去追尋真相,那是把自己當作是福爾摩斯,反正我就沒有這個能力的。我也相信刑偵警察的專業能力。

涉嫌殺人,拘捕,逃跑,這樣的情況,通緝算輕了。被警察搜捕,當場擊斃也不是不可能。

如果是我被冤枉,我會這樣做:

1、回想哪裡有證明我無罪的證據。

2、預先跟同事說一聲。

3、保護好現場。

4、自首。

5、順著程序走。

以上。


最不喜歡被冤枉了,

為了不被冤枉!

我還是去殺幾個人好了


自己偷偷藏把小勺子


我會譴責自己為啥之前不支持廢死 好給自己留條退路


就懷疑唄。

懷疑我是兇手

你拿證據出來啊


我一直認為亡命天涯是非常優秀的好萊塢商業大片,遠比如今的大片要好看的多。

爆發一切潛能,抓到真兇,洗清自己。


這樣一個專業法律問題竟然沒有專業人士來解答。。。

反而是各種,嗯,怎麼說呢,不太靠譜的回答。

呼格案等案子是有及其特殊的歷史原因,並不適用其他案件。

這了所謂冤枉我認為有兩種意義:一,在偵查階段被懷疑。二,在審判階段被認定為有犯罪事實。在現階段,法律以及制度還有執行上來說,基本可以避免冤枉這樣的情況。

拍的打字好累,占坑。


找古美門研介啊。


小的時候有一次被社會青年圍毆,通俗了講就是被堵了,無奈之下報警,警方出動兩名警力將我與主要責任人帶回公安局,全程我沒有動手,遵紀守法,最後按完手印按流程需要被拘留七天,當時高中,什麼都不懂,在家人的幫助下沒有被拘留。

事情大致是這樣的,當日我與某女同學逛街,突然出現一伙人將我帶出商場,商場外有一批社會青年,人數一共在二十人左右,並沒有記清究竟有多少人。當時我掏出電話以搖人的口吻報警,被打完了警察才出現,而後被帶走發生了第一段的事情。

審訊我的時候,派出所外還有很多人等著我出去,我只有自己一個人,由於已經成年並沒有要求找我的監護人,多次強調沒還手無果後,直接查身份證按手印並要求拘留,而且負責的民警讓我聯繫家人送飯。

雖然沒有被冤枉成殺人犯,但是同為清白且遭受人身傷害的我沒有得到我應該得到的公平,這是我剛剛成年後不久的見面禮,讓我明白了這個世界並非如我所想般溫暖,在面對能力範圍外的突發事件依舊欠缺經驗與應有的策略。

當我聽到民警告知處理結果為雙方責任且需要拘留的時候,心裡的感覺更多的是慌張,由於不懂法律,我不知道類似事件警方怎樣處理才是正確,不知道雙方責任如何定義,也不知道該怎麼面對拘留,甚至都不知道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區別。

當時根本沒有想什麼,用大腦一片空白來說非常貼切,在審訊室里第一個電話是打給兄弟的,因為當時並不知道自己會被拘留,還在籌劃報復,其實更多的是如何安全的離開派出所回到家裡,因為擔心離開派出所後會再次被堵。

當知道要被拘留的時候,完全傻了眼,就直接按手印簽字,最後給家裡打了電話,通過一些關係免於拘留,最終警方又重新按照未成年的流程叫來監護人,簽了和解協議書後才放人,另外幾個同時被帶來的人警方是怎麼說的我不知道,只是最後都在和解協議書上按了手印。

這份成人禮讓當時的我明白了很多事情,從那以後為人低調很多,有人問我如果再有類似的事情我會不會選擇報警,我回答他當然報警,幹嘛不報警。因為如果不報警,我可能會受重傷入院,而後最多糾結一批人尋仇報復,如果受傷嚴重簡直得不償失,所以無論警方會怎樣處理,報警都是最優的選擇。

事後回憶此時,還是會笑笑年少無知,但仔細想來,那是我第一次獨自面對能力以外的事情,相比於更年輕的時候因參與聚眾鬥毆被報警更讓我成長,施暴者與被害人兩個不同角色的轉變也讓我更加懂得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以及報警時按下110三個字的無奈與渴望得到幫助的急迫心情。

這些感悟都是曾經站在圍毆者團隊里的我無法體會的。

所以,這次事情是我人格成長路上的重要轉折點,給我的教育意義遠大於知法懂法這簡單的一條,雖然我真的被冤枉,但是現在我已經釋懷此事,走向人生正軌,遠離了歪門邪道。

希望所有曾像我一樣遊走於市井的不良青年都能擁有一次類似的感悟,並將人生導向正軌。


昨天才看完《金色夢鄉》

你要有隻你一句話就相信你的朋友,只看你一樣就帶上女兒跑來救你前女友,嬉笑搖滾的不羈同事,覺得你很酷就致死幫你的殺人狂魔,眼睛雪亮的裝瘸大爺,還有無論怎樣都站在你背後的父母

「人世間最厲害的武器是習慣和信賴」


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紀守法恪盡職守,我深信科學發展觀,是堅定的唯物主義鬥士共產主義接班人,我誓願為祖國富強民族振興奮鬥終生。無所願無所悔。偉大的中國共產黨萬歲,偉大的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萬歲!!!

政府不會冤枉我,如果會,就默念這段話。


抓緊時間找到這個人,然後等這集結束



1.儘可能別承認自己沒做過的事。萬一被刑訊逼供,可以裝死,雖然八成沒什麼用。簽自己名字時候一定注意看清楚。

2.如果被刑訊逼供了,想辦法保留收集證據。比如要求檢查身體,告訴其他人。

3.有機會就申訴。在任何可能的地方。盡量有理有據使人信服。光說被刑逼沒用。發揮你的主觀能動性。

4.一定要找個恰當的律師,死磕律師就算了。會見時,跟律師好好說清事實,盡量別隱藏什麼,有線索及時告知。

5.律師費該給還是要給的。能真心給你跑這個的律師都挺不錯的,別坑人律師。


不是抖機靈,不是段子。

現實情況是:千萬不要老實被逮捕,被抓之後就只能祈禱上蒼了。

吃完飯再補。

~~~~~~~~來了~~~~~~~

有些過去的案例就不提了,和諧社會,我們要相信法治是在進步的。

但是有一點,辦案的思維佔主導地位的還是過去的那一套,如果說被懷疑成了殺人犯,那麼破案主導就是以你為核心沒跑了。如果說是要逮捕,基本上都要掌握一些核心證據,當然有核心證據也不能就肯定你是犯人,但是可以說明一點,就是這個巧合度已經比較高了,想辨別清楚的可能性就相對來說比較低。這不是小說,現實有很多案例,各自證據都指向某個人,結果冤案了很多年後發現還真不是他乾的。

我們看到各自歐美小說電影里寫錯被懷疑成嫌疑犯後跑路自己尋找線索,一邊斗警察一邊斗真兇的,不得不說這種看似離奇的情節還是有一定內在合理性的。

現實中,命案必破是原則,也就是說當你最被懷疑,且沒有新的重大證據推翻懷疑的話,基本就是你沒跑了,拿微乎其微的冤案概率去對抗現實的規定和前程,這樣的人還是比較偉大的。

檢方法院也是一樣,命案必破的原則政法界通用。畢竟人民群眾要聽到命案兇手被處以法律的制裁才會回復安全感。但是,還是得相信,法治在進步,現在的技術發展和流程規範化還是減少了一定被錯判的概率的。當然,也就是概率了。所以一開頭我就說不要等著被抓,那是聽天由命,有一位長者說得好,人的命運啊,當然是要靠自我的奮鬥。至於歷史行程什麼的,奮鬥完了之後再說。

現實畢竟不是電影,按照現有情況,除非資深跑路戶,否則三天之內基本必被抓。這沒什麼,也不用你去像大片一樣勇斗兩邊,用做的就是聯繫家人,說清楚情況和你所知的線索,讓他們找律師,找人。。。能找的各種找。把不利於自己的一些東西痕迹該收拾收拾了,有利於自己的新線索新證據該找的找一找。

大概就是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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