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車之後立刻要做的事
撞車之後,如何去處理,對於很多不懂法律的人來說,是很麻煩的,如果能了解一些基本處理的方法,不僅是對於本人,還是對於對方,都是很好的,雖然遭遇了事故的不幸,但是,能最大降低雙方的損失,讓生活儘快回復正常。
1.下車檢查。不管您是騎電動車還是開車,一定要先下車,檢查一下事故發生的雙方情況,觀察有沒有人受傷,不能僅僅從肉眼的角度去看,如果對方說自己受傷,就一定要重視。如果您是行人,就要當心,不要起來隨便走動,免得造成二次傷害,能躺著就躺著。不要接受別人攙扶,一定不要,因為人在剛受傷的時候,不一定能感覺到劇烈的疼痛感,疼痛感一般是在受傷一定時間才能感覺到,開始只能感覺到異常。下車之後,不要再回到車裡,要站在路邊等待警察的處理。回到車裡有2個隱患:容易發生二次事故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從態度上看,也不好,因為事故發生之後還有很多事情要處理。
2.報警。報警就是撥打110,告訴警方你在哪裡,出了交通事故,讓警察來處理一下。一定要注意,在110到達現場之前不要挪動車輛或受傷的人員。110來到之後,在110的指揮下,可以挪動車輛。切忌沒有報警就去醫院,這樣做,會對事故的證據造成極大的破壞,一旦雙方協商不成,事故的後續處理就很麻煩,另外,挪動現場也是要擔負一定的法律責任,什麼時候可以挪動現場,就是在事故責任清楚,並且沒有人員受傷的情況下才可以。另外,要注意,如果對方傷的很嚴重,要撥打120拉走,如果傷的不嚴重,最好不要打120,120一來,就要收費,另外警方要確認事故雙方當事人,120拉走了,警察來了,只有一方,也比較麻煩,就是110到了,警察搜集了初步的證據就可以去醫院,要記得,110搜集現場證據是很快的,一般也就幾分鐘,不會造成傷情加重,但是,對於事故的公平處理意義重大。不要立刻撥打保險公司的電話,注意我的詞語,是不要立刻撥打,不是不撥打,在事故發生後,有很多事情要處理,例如搶救傷員,撥打報警電話,保險公司很麻煩,一個電話打很久,就很耽誤事,在重要的事情處理之後,再撥打保險公司進行理賠,而且警方的處理手續,有一定的法律效用,保險公司是要認可的。
3.拍照。法律上講的是證據,照片是很有效的證據,事故發生之後,在等交警的幾分鐘,可以事前用手機拍照,也可以錄像,多拍幾張,多錄一段。拍照或錄像要把雙方的車輛(包含非機動車和行人)、駕駛員、路邊的狀況拍進去。站在事故現場10米外開始錄像,以事故為中心,按照圓形走一圈,再走到事故中心把事故的細節錄進去,再把四周的環境錄一下。這樣做非常重要,證據在手,如果對方有什麼親戚在交警隊,你就有主動權。
最後一條,什麼重要,就是在事故的後方擺上警示標誌,大約30-50米左右,沒有警示標誌,擺一些車裡的物品也可以,例如水杯、枕頭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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