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不成功的典故化用起名案例

一個不夠成功的化用典故取名案例

化用詩文典故取名,誠然是起名的一個途徑。以其命名之富有內涵,言約詞豐,能夠充分體現中國古典文化之魅力。然而化用一道實在是非有深厚功力所不能。

近日遇到一位寶寶家長,洋洋得意的對筆者說:「我寶寶取名焦鹿夢,老師你知道這個典故嗎?」筆者不禁莞爾。

「蕉鹿夢當然知道,類似莊周夢蝶,出自列子」筆者說,「然而這個典故,不適合做人名,尤其是現實生活中的人名,用作小說人物還可以」筆者心裡暗想。但是也不好直言,於是說,「您是否理解這個典故的意思呢?」「我聽著好聽,又有內涵,出自列子。恰好我們又姓焦啊!」「但是。。。」筆者沒有繼續說下去。

為什麼呢?下面筆者就來談談蕉鹿夢。有句詩~「士師分鹿真是夢,塞翁失馬猶為福。」辛棄疾《水調歌頭·呈南澗》有這麼一句:「笑年來,蕉鹿夢,畫蛇杯。」

《小窗幽記—集醒篇》有這樣一句話:憂疑杯底弓蛇,雙眉且展;得失夢中蕉鹿,兩腳空忙。夢中焦鹿。

是啥意思?

先看看《列子-周穆王》

:「鄭人有薪於野者,遇駭鹿,御而擊之,斃之。恐人見之也,遽而藏諸隍中,覆之以蕉,不勝其喜。俄而遺其所藏之處,遂以為夢焉。順塗而詠其事,傍人有聞者,用其言而取之。既歸,告其室人曰:『向薪者夢得鹿而不知其處,吾今得之,彼直真夢矣。』室人曰:』若將是夢見薪者之得鹿邪?』詎有薪者邪? 今真得鹿,是若之夢真邪?』夫曰:『吾據得鹿,何用知彼夢我夢邪? 薪者之歸,不厭失鹿。其夜真夢藏之之處,又夢得之之主。爽旦,案所夢而尋得之。遂訟而爭之,歸之士師。士師曰:『若初真得鹿,妄謂之夢; 真夢得鹿,妄謂之實。彼真取若鹿,而與若爭鹿。室人又謂夢仞人鹿,無人得鹿。今據有此鹿,請二分之。』以聞鄭君。

鄭君曰:『嘻! 士師將復夢分人鹿乎?』訪之國相,國相曰:『夢與不夢,臣所不能辨也。欲辨覺夢,唯黃帝孔丘。今亡黃帝孔丘,孰辨之哉? 且恂士師之言可也。』」

這個故事簡單說一下,鄭國有個樵夫,有次砍柴打死了一隻鹿,並用柴草之類把它藏在某地了。這裡要提示一下,蕉通樵,不是芭蕉葉,而是一些柴木,麻葉之類。

但是他後來忘記藏鹿的精確地點,可能是也有健忘症,或者某些特殊心理情況,以至於懷疑自己,他認為這不過是一場夢!

於是樵夫就在回家路上,逢人就說自己夢到打死一隻鹿。有人以為是真事,便去其所說之處,果然發現一隻鹿,就把它拿了回來。他的妻子說「方才遇到一個樵夫夢到打了一隻鹿,但是不知所藏的地方,被我找到了,他做的夢跟真實的一樣啊」妻子說「你大概是夢到樵夫得鹿了吧?哪裡有樵夫呢?但是你真的帶回一隻鹿,他的夢是真的啊?」(總之,糊裡糊塗不知真假)得鹿人說「反正我得到了鹿,管他是誰在做夢?」

但是這個樵夫,回去之後並不甘心。又做了一個夢,夢到藏鹿處,得鹿之人,於是就來找!但是那人就是不給,遂訟而爭之,歸之士師.士師說「樵夫啊,你當初打到一隻鹿,是真實的,但是卻以為是一場夢,而把得鹿這個夢認為是真實的。

那個人是真正得到鹿的,但是跟你爭奪鹿。

他妻子說,樵夫得鹿不過是他丈夫的一個夢,因此沒有人真正得到鹿。

那麼,這樣吧,把這隻鹿一分為二,一人一半吧!」

這事情鬧到鄭國國君那裡,國君說「士師分鹿是不是在做夢啊?」於是詢問國相如何解決?「夢還是真實,我說不清啊!只有黃帝,孔子這種聖人才能搞清楚吧!我看國君您就權且按照士師斷法定案吧!」

總的來說,就是人事之虛幻,如夢幻泡影,現實如夢,夢如人生,是是非非,真真假假,不可說,不可說之類。

這個故事充滿道家色彩,對人世間的存在價值是持懷疑態度的。以此命名,是期望孩子看破紅塵,逃避現實,如山修道,還是做個糊塗的樵夫?

因此以此命名,雖然有內涵,卻不夠積極。如果是修道之人,還差不多。其次,這個蕉鹿夢之蕉,應讀為「樵」qiao。

由此看來,取名,特別是典故起名,一定要搞清楚典故來龍去脈,莫只看表面意思,以免產生誤用,讓人啼笑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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