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芳華》中的何小曼:小曼是不會哭的,有人疼的女孩子才會哭

電影《芳華》終於上映了,我還沒去看,影評倒是看了很多。從這些人寫下的字字句句中似乎小說《芳華》帶給我的吸引力要來得更大,於是,一個人,一天的時間,看完了這個故事。

喜歡讀小說,因為小說能把我們帶到另一個世界,另一個時代,另一個未知的地方,但是我又清晰地知道那個世界,那個時代,那個地方似乎與此時此地,與我,又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否則心也不會刺痛得發疼,幾天都隱隱地不開心,更不會在眼睛划過書中一段文字的時候眼眶泛紅。它誘發我回想起自己遺失的記憶片段,只是人總是會成長變化,尤其是和過去相似的某段心情某個經歷放在一起的時候,就特別顯見。

只是,這次我還加註了我的心情。因為一個女孩,幸福抑或是不幸。

小曼是不會哭的,有人疼的女孩子才會哭。

這是小說中最讓我感到刺痛的一句話。

何小曼是讓人心疼的女孩子。她讓我心疼的點不在於她被群體的孤立所傷,也不在於她對劉峰隱隱了若干年的愛戀,而在於這樣一個天真無邪的女孩似乎從開頭便註定了不幸的無力感。

在小說中,何小曼年幼時父親就自殺離世,後跟隨母親改嫁到上海。可是在繼父家的生活並不美好,繼父冷漠決絕,母親寄人籬下對小曼更是苛刻至極,隨後出生的弟弟妹妹欺負她,甚至何家的保姆也時常冷言冷語地添油加醋。這就是何小曼在來文工團之前的全部生活。

大概幾年前特別流行一種「原生家庭決定一個人是否幸福」的說法,後來好多人否定,所以現在流行的說法是「不要把自身的局限全都往原生家庭上面歸因,決定一個人幸福不幸福的是這個人本身。」對於小曼來說似乎前一種說法更為合理一些。

「你知道你這種頭髮叫什麼頭髮嗎?」母親突然問。

女兒不知道。

「叫紗發。中國人難得長這種頭髮。」

小曼還認識一個長這種頭髮的人,她的好爸爸。母親還不止一次說過,貴人不頂重發,這麼厚這麼重的頭髮,只長在苦命人頭上。

這是小曼在考上文工團之後,母親帶著她在草地上送別的時候的對話。我覺得這段話挺可笑的,尤其是在一個製造一個人苦命的人煞有介事地說這個人命真苦的時候。可笑的同時,最可悲的是這個人就是小曼的母親。

也許,對一個年幼的女孩來說最致命的荼毒便是一個不懂得愛的母親。

首先,小曼的母親是造成小曼父親自殺的根本原因。

書中這樣交代:「他拿起那個藥瓶,整個人豁然大亮。妻子造成了他徹底的赤貧,肉體的,精神的,尊嚴的,他貧窮到在一個油條鋪掌柜面前都抬不起頭來。這證明妻子捨得他了。」到底是怎樣的一個女人才能讓自己的丈夫對生活絕望呢?是大把的揮霍金錢?還是在對方能力有限時喋喋不休地苛責?抑或僅僅是對家庭的過度冷漠。不得而知。只知道對於小曼母親這樣的女人來說什麼愛不愛的,什麼親情不親情的,都不重要。能活得好,有安全感,有油水賺才是她的最大追求吧。

女人不一定成得了母親,成了母親的女人卻也不一定具有母性。

其次,小曼的母親幾乎一手造就了小曼敏感不安卻又極度渴望愛的性格和日後悲慘遭遇的伏筆。

過於敏感的女孩是不容易幸福的。因為她們不相信自己能夠擁有最好的,她們怕失去,她們很用力,她們患得患失。

如書中所說:她深知自己有許多討厭的習慣,比如只要廚房沒人就拿吃的,動作比賊還快,沒吃的挖一勺白糖或一勺豬油塞進嘴裡也好。有時母親給她夾一塊紅燒肉,她會馬上將它杵到碗底,用米飯蓋住,等大家吃完離開,她再把肉挖出來點點地啃。在人前吃那塊肉似乎不安全,也不如人後吃著香,完全放鬆吃相。保姆說小曼就像她村裡的狗,找到一塊骨頭不易,捨不得一下啃了,怕別的狗跟它搶,就挖個坑把骨頭埋起來,往上撒泡尿,誰也不跟它搶的時候再刨出來,篤篤定定地啃。

看到這個段落,畫面如在眼前,小小的女孩還不及碗高,她扒著桌沿,透過湯匙尖看到對面大人冷漠的臉,一秒一秒地等著其他人下桌,可以獨享那饞人的一塊紅燒肉。實在是讓人心酸。

小曼的母親沒有保護好小曼,而小曼對母親的愛在小說里卻是屢屢出現。

小曼因為夜裡上廁所,不經意間驚擾了大人,所以不僅被懷疑是有意偷聽又被大人斥責。小曼的脊背頂住門,一聲不吭。等那兩口子的骨縫裡都是料峭春寒了,才放了她,回大睡房去了。他們回去很久了,小曼還站在原地,脊背和門扉,不知誰更冰冷。第二天沒人提這事,一場高燒救了小曼。

自那以後,小曼愛上生病,愛上發燒,這也成了她日後被驅趕到衛生所的伏筆。有人會問:「為什麼有人會愛上發燒,那不是傻嗎?」是啊,就是傻。小曼發燒的時候,母親會去抱抱小曼,這是她難得體會的來自母親的溫愛,卻被女兒深深地記在了腦子裡。有時候孩子對大人的愛,遠遠超乎大人們的想像,只不過大人對這份不摻雜任何雜質的愛熟視無睹甚至是辜負了的。

另外小曼的母親不僅偏心而且還毫無顧忌地傷害女兒的自信心。

小曼偷穿了母親被蟲蛀了的紅毛衣,被母親斥責,雖然答應她以後再給她穿可是最後卻把紅毛衣給了小曼的妹妹。理由是小曼的臉長得黑,穿紅色不好看。想來那麼小的女孩似乎還不懂得什麼叫傷害,眼裡滿是憤怒傷心以及那件本該屬於自己的紅毛衣。

於是小曼開始了行動,她偷偷地把紅毛衣拆成線團再用黑色顏料把線團染成黑色,自學編織技法,最後給自己織了一件黑色毛衣。可以想見在那個秋天的夜晚,小曼織完最後一針,把所有懷疑猜想的線索都收了頭。第二天早晨,她梳洗之後,換上了新毛衣, 它黑得可真透,宇宙黑洞不過如此。她的親父親,母親,和她小曼,他們共有而不再的曾經,全部埋進黑色。黑色、最豐富,最複雜,最寬容的顏色,它容納了最冷和最暖色譜,由此把一切色彩推向極致。

可是不久,事情敗露,母親又是發瘋似的打罵小曼,在發現小曼用絨球縫在胸部內側的時候更是氣急敗壞,說出了最起碼常人認為母親不該說的話。

不該說的她說了,該她說的她一句都沒說。她沒有主動關心過重組家庭里小曼的心理狀況,她沒有給小曼講過女孩子身體發育與生理知識,她似乎也沒有幫小曼想想法子如何能不出那麼多的汗,而這些,如果她都做到了,想必小曼日後的人生不會那麼艱難,只是,這些如果都不存在。

她的愛只是小曼發燒時的抱抱和送別時帶著表演性的編髮,而這些沒有一個給小曼帶來過好處,日後的小曼因裝發燒而被利用最後被趕到戰場上,日後的小曼因為捨不得解開母親親手編的辮子而被他人懷疑是得了癩痢。

也許最後讓小曼對世界失望的或許恰恰也是母親吧。

這個巨大的助推力,讓她精神失常。

那是小曼成為戰地天使之後,母親便常常打電話過來,還會破天荒地給小曼寄包零食過來,即便那零食是廉價且少有人愛吃的鹽津棗,小曼都高興得夠嗆,並把鹽津棗分給大家吃,似乎還像個天真的小孩子一樣跟大家炫耀你們看啊,我的媽媽還是愛我的。

只可惜,母親的電話打破了小曼的一切幻想,母親不過想借小曼的便利從黑市多換一些菜油錢。

書中寫:她站在電話機旁邊,手搭在話筒上,站了很久,為了讓自己感受孤兒的獨立自由、無牽無掛。二十多歲做孤兒,有點兒嫌晚,不過到底是做上了,感覺真好。小曼是不會哭的,有人疼的女孩子才會哭。她在跟母親單方面永別時都沒有一顆淚珠。她合上演講稿,也合上一九七七年那個春天。

有人說在這樣的故事裡導致悲劇的結局是大的時代背景,這個說法我很不認同。因為我相信在不同的時代里,真善美和假惡丑必是共存的。哪怕是再不堪的時代,人性的光輝也會熠熠生輝。對於我們每個人來說,一生之中與我們息息相關的也就是那麼幾個人,一個人的自私,偏執,嘲諷,奚落,都有可能造就另一個人的悲慘一生,更別說作為一個母親對一個生命日後走向所產生的巨大影響了。

如今人人皆有為人父母的權利,可是越來越多的事實在無聲地證明著並非人人都有為人父母的資格。

不稱職的父母最可鄙之處就在於他們剝奪了一個孩子在這個紛繁複雜的世界裡最後的依託,切斷了一個孩子真正打心眼裡獲得幸福的可能。這樣的孩子也可能有成功的事業,也可能有美好的愛情,也可能每天樂樂呵呵愛好豐富,只是他們藏在心裡那個無法填滿的黑洞無人知曉,深不可測。

嚴歌苓在小說中寫到:在我過去寫小曼的故事裡,先是給了她一個所謂好結局,讓她苦盡甘來,跟一個當下稱之為「官二代」的男人走入婚姻,不過是個好樣的「二代」,好得大致能實現今天年輕女人「高富帥」的理想。幾十年後來看,那麼寫小曼的婚戀歸宿,令我很不好意思。給她那麼個結局,就把我們曾經欺負她作踐她的六七年都彌補回來了?十幾年後,我又寫了小曼的故事,雖然沒有用筆她扯皮條,但也是寫著寫著就不對勁了,被故事駕馭了,而不是我駕馭故事。現在我試試看,再讓小曼走一遍那段人生。

我想,如果小曼看到這段,她會說如果上天再給她重走一遍人生的機會,她定會拒絕。

可是只有一個瞬間讓她想要回去:就是那個煙消雲散的酷熱夏天,劉峰來到小曼身邊,伸出雙臂說,來,我們走一遍。手觸摸到她腰上,兩隻結實有力的手,虎口恰恰好的卡住她纖細的腰肢。

除了爸爸,誰也沒有那樣抱過小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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