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尊|熱鬧的人宜散場,慢熱的人最長情

Part1

我家院子里有一棵桂花樹,每晚睡前只要輕輕開一扇窗戶,就會有一股沁鼻的香氣襲來,像是為睡眠專門點上的香薰。

但自入冬以來,桂花凋謝了,風吹過來,再也帶不來那股沁人的味道。

是不是美好的東西都是這樣的短暫呢?

也不全是呀!

突然想起來,有一年吳尊上快樂大本營,她說自己的初戀很幸福,已經嫁人了,沒想到真的很幸福,因為她嫁的人就是他。

吳尊的初戀女友林麗瑩,吳尊16歲時對她一見鍾情,然後認認真真考慮了很久,考慮了未來,考慮了時間,然後好好規划了自己的人生。

於是他開始追她了,沒有迅雷掩耳般的氣勢,沒有大張旗鼓的喧鬧。就這樣靜靜的,慢慢的靠近她一點,再靠近她一點,直到後來站在她身旁。

這一站就站了十八年,往後還要再站很多個十八年。

我想,恐怕真的沒有幾個男人,是可以真正做到一生只愛一個女人的。

而吳尊給了林麗瑩一個童話般的愛情故事,他用長情與陪伴獲得了林麗瑩的心,而這顆心,真正做到了十年如一日。

熱鬧過後,就是一陣風靜的荒涼,好像真的是這樣。熱鬧是用力氣,而長情是用心血的,所有的一切,力氣是今時今日的事,而心血卻是在你的命脈里不停流轉的一切。

Part2

高中入學的時候,認識了現在的閨蜜。

入學第一天,所有人都在手舞足蹈地表演著自己的開朗和熱情,希望儘快融入這個陌生又以為會熟悉的群體,只有她一個人坐在寢室的角落,看著我們嘰嘰喳喳。

我們說話的時候,她就看著我們笑。

我問她怎麼不說話呢?她羞澀的低下頭。

我也不知道她到底是內向還是寡言少語,總之她就是一個慢到可以讓你遺忘的人。

我喜熱鬧,所以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我們都少有交集。

顯然,她像一隻躲在一旁刺探我們內心的小貓咪,大多數時候,還是那個沉默不語的人,靜靜的看著我們笑。

後來,我們漸漸熟絡,也越來越懂對方。

我曾和她說,總覺得你友好又有距離,現在才知道是個逗比。

她回我的話,我記了很久很久。

她說,友情和愛情,在一起的時候鬧鬧哄哄不如多日之後的相濡以沫。

現在,早已做了閨蜜該做的所有事,一起睡卧鋪一起去旅行一起吃一碗面睡同一張床。

我也變得很少去秀閨蜜之情,不是不願意,而是覺得我們所有的情感都是潤物細無聲一般滲入,早已經沒有了任何大喜大悲,成為了似水流年而已。

她說,每次跟你待在一起,總有一種歲月靜好的感覺,嗯,很滿足。

慢熱的人最長情,我們在七年的友情歲月里徜徉,在彼此的心中毫無芥蒂的越走越深。

Part3

昨晚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話,「慢熱的人真可憐,別人都已經膩了,你卻剛剛著迷。」

不禁讓我想起了粒粒。

沒錯,粒粒真的是個非常慢熱的人,起初我以為她不近人情,十分高冷,頗有一股女魔頭的風範。直到相處了一段時間之後,才發現她真的非常可愛有趣。

當然,在她喜歡上一個人的時候也特別慢,但她保溫性很好,一旦熱起來就不會涼下去。

有一段時間有很多男孩向她搭訕,他們想要約她吃飯,看電影,想要和她聊一段時間就確定戀愛關係。

可是粒粒不想要這種太快的感情,她想要一步一步慢慢的來,從知道名字,到了解一個人,再到約會,戀愛,牽手。

她只是不想因為戀愛而戀愛。

男孩子們剛開始找她聊天的時候,都是熱情滿滿,表情包和告白刷屏。可是面對粒粒的「好吧」與「嗯」的回復,逐漸退卻了。

我們都很清楚,那些撩你撩得特別突然的人,往往都不是真的喜歡,這種人感情來也匆匆,去也匆匆。

真正的追求,往往是有耐心的。

但是這個過程對很多男孩來說,真是太漫長了。他們有些甚至認為吃三頓飯,看四次電影,差不多就可以在一起了吧!

大家都很忙,所以才會在很多事情上要搶著節省時間。

遇見一個人,才認識三天就表明心意,反正不合適可以分手。交往不到兩天,就山盟海誓,好像迫不及待的想要過一輩子。表白被拒絕了就趕緊拋開,迅速尋找下一個目標。你害怕拒絕別人太直接了會難過,其實並不會,他們最多會覺得浪費了兩天時間。

我聽過很多人說,慢熱的人真可憐,好不容易決定要好好戀愛了,一回頭,對方卻已經開溜了。

我覺得這話一半對一半錯。

記得之前看《小王子》的時候,一直在感慨小王子的深情。他花了很長一段時間澆水,陪伴,到了最後得到了全世界獨一無二的那朵玫瑰花。

速熱的人易速凍,慢熱的人最長情,那時就覺得在緩緩而至的人生里,長情大概比熱情重要許多。

所以我覺得慢熱的人只是放棄了短暫而無意義的擁有,最後得到的卻是恆久而美好的感情。

Part4

去年年底,我們公司舉辦了一個回饋新老客戶高端酒會。

那天人很多,來的人非富即貴,除了像我這種純粹是來蹭吃蹭喝的,其他的人大多是為了商業社交,以便於日後有更多的利益合作。

恰恰就是因為我太閑了,所以親眼目睹了同事小劉一段「愛情」的開始。

今天的小劉格外活波,見誰都叫「姐」和「哥」,從一堆人遊刃有餘地跑到另一堆人,似乎和誰都有說不完的話。

「嗨,你叫莎莎是嗎?第一次來,可要多喝兩杯哦」,小劉自信地講,舉手投足都很有紳士風度。

女孩只是低著頭笑笑,一直沒有說話。

發現女孩不為所動,小劉展開了第二輪攻勢:「我發現你長得特別像舒淇,氣質超好哎。」

女孩笑到「真的嗎?謝謝你」。

「你是住在城南嗎?我們以後可以多去那邊爬爬山。」「好呀,我還挺喜歡爬山的。」

大概是說到女孩興趣了,女孩開始滔滔不絕,小劉也順利get到莎莎的微信。

後來,小劉實行「今天送玫瑰,明天親手煲湯」,成功把女孩追到了手。

本來是一件好事,結果不到半個月小劉跟莎莎就分手了。

小劉說,這就是快餐時代啊,我本來覺得她人挺美的,可以相處看看,誰知道她那麼黏人,煩都煩死了,既然不合適,那就分手吧。

我已經聽不下去了,難道任何感情都講究快速的開始,然後再快速的結束嗎?見到她三天就說愛她,但當了解她的全部之後又立馬抽身離去。

難道他們不知道,在感情上,很多事情是急不來的。你那麼趕幹嘛?是趕著活還是趕著死?

很慶幸的是,我早沒有了從前年輕時候遇到真愛的錯覺。等到我這個年紀,就開始懂得一個道理,所有的場面,只會讓你認識一些人,僅此而已。

而像小劉這樣的男孩子,只是瞬間像一壺水燙熱你的身體,又會在抽蠶剝繭後離去,不留下一絲足跡。談不上任何傷害,但又略略覺得有些寒心。

如果可以,我希望你們

喜歡的慢一點

相伴的久一點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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