徹悟 道德經 第二章 相對性

我們再看看第二章,世人流傳的通行版的解釋。

  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wù)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

  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

  是以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

  萬物作焉而不辭,生而不有,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譯文]

  天下人都知道美之所以為美,那是由於有醜陋的存在。都知道善之所以為善,那是因為有惡的存在。所以有和無互相轉化,難和易互相形成,長和短互相顯現,高和下互相充實,音與聲互相諧和,前和後互相接隨——這是永恆的。因此聖人用無為的觀點對待世事,用不言的方式施行教化:聽任萬物自然興起而不為其創始,有所施為,但不加自己的傾向,功成業就而不自居。正由於不居功,就無所謂失去。

再看看以相對性去理解,所得到的真解:

  天下人是因為有了 惡的對比,才知道什麼是美的。

  天下人是因為有了 不善的對比,才知道什麼是 善的。

  所以,有和無, 難和易,長和短, 高和下,不同的音階,前和後,都是某種相對性所展現的 兩個相對的類別而已。

  所有聖人對民眾施加影響,要像自然法則對萬物施加影響一樣。不去人為的扭曲相對性變幻,只通過遵守相對性變幻,使得民眾表現出貼近自然法則的平衡狀態的各種類別。

  聖人要像自然法則一樣教育民眾,不去用偏駁的、某一些的文字語言去教育,而是通過相對性變幻,使得民眾的行為 表現出貼近自然法則的平衡。

  自然法則是怎麼樣對待萬物的呢?

  它沒有直接創造萬物,但萬物又都因它而興起。生養了萬物,而從不佔有萬物。對萬物施加作用,而從不把持萬物。做出了成效,而不賴著不走。只有從不佔據身份地位,它才不會失去身份地位。

相對性之真悟:

  第一句: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wù)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

  天下人能區分美和善,都是因為有其相對的 惡 和 不善。

  如果天下人都是一樣的美,就沒有了區別,沒有了相對性,美 和 丑的概念 也就沒有了。老子借美 和 丑, 善 和 不善 來向人們解釋什麼是相對性。

  什麼是「善」,什麼是「不善」?我們在後面的章節會再討論。

  第二句: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

  然後老子又接著舉例:有和無, 難和易,長和短, 高和下,不同的音階,前和後 ,等類別都是因為互相有相對性,所以才能被展現出來。

  相對的屬性,是相互依存的,無法單獨存在的,單獨存在的類別 就沒有了相對性,也就沒有了這個類別的定義。

  比如說,如果全天下都是男人,就沒有了男女的類別。

  有一點很關鍵,世人只看到老子在這裡說的「有」和「無」的相對性和統一性,但沒有看到「無」和「有」的層級關係。

  理解它們之間的層級關係,對理解道德經至關重要。什麼是層級關係?我們留待後面再詳細討論。

第三句: 是以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

  老子知道自然法則(大道)是如何展現的,所以就告訴聖人對待民眾,要依照自然法則對萬物的關係那樣。

  什麼是聖人? 聖人就是領悟了自然法則,並且行為符合自然法則的領導人。

  聖人對待民眾,是像自然法則對待萬物一樣。雖然無形卻又無處不在,只是通過變幻某種相對性,就展現出相應的事物種類。

  比如說,自然法則 變幻出 相貌的相對性,萬物就必然展現出相應的 美 和 丑。自然法則 變幻出 位置的相對性,萬物就展現出相應的 前 和 後。

  什麼叫處無為之事?

  就是不去做人為扭曲「相對性變幻」的事情,而是通過 自然法則變幻相對性,使得事物按照相對的屬性,各自歸到自己的類別中去。

  所以聖人對民眾做事,不自以為是的妄加作為, 而是變幻出 做這件事 和 不做這件事的 相對性,民眾根據人的天性(人性法則), 自然而然就會去做 相應的事情。

  為什麼聖人對待民眾,不能自以為是的妄加作為?

  因為取決於 相對性的數量多少,一個法則可以衍生出N種事物表象。而人的信息獲取量有限,只依據某一件或某些事物表現 所歸納出的法則,並不是一個完整的法則,不是適用一切的法則,而是只適用於這件事 或 和某些事物有統一關係的事物 的法則。所以人根據一些事物歸納出的宇宙法則不是常久不變的,人根據一些事歸納出來的人性法則 也不是常久不變的,領導人根據這些法則,自以為是而做出的事情,適應性是相當有限的,做出來的事就有達不到目的的情況。民眾根據 領導人做的 有限的一些「適用性有限的」事情,再反過來推導出的法則/規律,就更加的有失偏駁了。

  舉個例子:

  聖人想要無知的民眾 遷離 危險的河岸,因為如果河水泛濫,就會衝垮居住地,會有死傷。聖人不是要去做趕著民眾,拖著民眾遷離這種具體的事情,而是要 讓民眾 明白 遷離 和 不遷離的 相對性後果。遷離的後果是勞累但是平安,不遷離的後果是 安逸但危險。民眾由人性的趨利避害法則,自然就會做出遷離河岸的事情。 如果聖人直接去幫民眾搬家,說不定反而要被一些民眾打出去。

 第3句,繼續。

  什麼叫行不言之教?

  就是不偏執於去用某種、某些、具體的語言文字來教育民眾,而是通過 人性法則 和 變幻相對性,來達到相應的理念被民眾所領會的目的。

  聖人教育民眾,也是像自然法則對待萬物一樣。所以聖人教育民眾,不會偏執於去用某種具體的語言去教導。

  因為語言 是 人們創造出來的有限的相對性變幻的表象(各種各樣的字)。語音在中文文字書寫上,體現為 橫,豎,撇,納,點,勾,折,等等圖形上的相對性的變幻。在中文發音上,體現為 啊, 波,吃,的…等等音節的相對性變幻。

  用人們創造的 有限的表象,來表達 自然法則創造出來的 無限的表象,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勉強這麼去做的話,在表達上必然不完整,必然會有遺失和殘缺。就會有詞不達意,難以描述,或描述錯誤等等。

  因為子集是無法完整的描述母集。

  所以語音的表達是非常有限定性的,一句話,一個字,可以根據不同的相對性變幻(各種語境),表達不同的意思。也可以是 多種話,多種字,根據不同的相對性變幻(各種語境),表達相同的意思。

  舉個例子,mimi 這個發音, 在中國,大家會想到女性的生理器官,在馬來西亞,可能人們想到的是一種膨化食品的零食,在另一個小國家,卻是一種打招呼的語音。

  所以說領導人要認識到自己的局限性。教育民眾,也要向自然法則一樣,通過變幻相對性,民眾自然就會展現出相應的類別的反應。比如說聖人要教育民眾要做好事,不要做壞事。哪怕你是聖人,也沒法用語言把天下所有的好事 和 壞事 一一區分並表達出來。

第4句:萬物作焉而不辭,生而不有,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

  這個弗字,是象形字。象徵的是「用繩子把兩根歪曲的棍子綁在一起,以使得棍子變直」。它的本質意思,就是去除偏執,不偏執於相對的某種屬性,去相對性。

  老子上面講了, 貼近自然法則的領導人,對待民眾應該向 自然法則 對待 萬物的關係那樣。然後給我們舉例自然法則 是 怎麼對待萬物的: 自然法則 不直接創造萬物,但是萬物卻因自然法則而興起;它產生了萬物,但從不佔有萬物;它對萬物施加作用,但它的作用從不帶主觀意向性;它只在適用的時候 對萬物 施加作用,不適用的時候 法則就 不對萬物施加作用。

最後一句: 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聖人要向自然法則一樣, 適用的時候就運用,不適用的時候不運用。

  打個通俗的比喻,聖人要把自己當成民眾的 擦屁股紙 一樣:拉了就要擦,擦了就要扔。

  擦完了,紙還粘在屁股上不掉,就是功成身不退的處境。人能忍的了紙粘在屁股上一會兒,還能忍的了一輩子?哪怕這個紙粘的再緊,終究還是要被從屁股上撕掉的。擦屁股紙只有 在幹完活之後(功成)到廢紙簍里去(身退),才不會將來被人從屁股上撕下來(是以不去)。

  我們用相對性來解釋,就是:自然法則以 「適用」 和 「不適用」 ,這個相對性, 把 萬事萬物 區分為兩個類別。對自然法則而言,「適用」 和 「運用」,是一回事,沒有相對性。用數學符號來表示萬物就是 (適用),(不適用) 或者(運用),(不運用)。這兩個叫法,對自然法則來說是一回事。

  但如果人因主觀因素,在 「適用」 和 「不適用」 的相對性上,再變幻出 一個主觀上的 「去運用」 和 「不去運用」 的相對性, 萬事萬物就被區分為 2的2次方,即4類。

  用數學符號來表示萬事萬物就是

  (適用,去運用),

  (適用,不去運用),

  (不適用,去運用),

  (不適用,不去運用)。

  由此人們創造出了,(不適用,去運用)和(適用,不去運用) 這兩類事物。

  其中(不適用,去運用),在人類活動中,可以被稱作「居」,意思就是:不適用的時候你硬要運用,不需要你的時候你賴著不走。

  相對的,(適用,不去運用)在人類活動中可以被稱作「去」,意思是:適用的時候你卻不運用,需要你的時候,你人卻不見了。

  前面老子說過,相對性產生的類別 是相互依存的關係。要想沒有「去」,就不能有「居」。

  所以聖人要去除人因慾望而產生的這個 主觀相對性, 世間的事物就又變回 符合自然法則的(適用),(不適用)這2類了。

  古人把此稱為 「返璞歸真」。

相對性之真解總結:

  老子在第一章總綱裡面,告訴我了們「相對性變幻」是人們觀察自然法則 和 自然法則的展現的關鍵。

  接下來,老子給我們舉例解釋了什麼是相對性,以及相對性劃分出的類別 是 相互依存的道理。

  通過將自然和人類社會類比,老子告訴我們,貼近自然法則的領導人在對待民眾時要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就像自然的法則是無處不在的,人性的法則是在民眾心中與生俱來的。 民眾去做的事,民眾去受的教,民眾的所有各種反應,都只不過是 人性法則的具體展現形式。

  所以聖人要認識到自己的局限性。對待民眾,要扮演 法則的角色,通過「相對性變幻」去作用於民眾,而不是去用具體的有限的表象 去對應/表達 世間無限種可能的表象。 而是要 用有限的法則,通過 相應的 相對性變幻,去得到世間無限種可能的表象中的 相應的 表象。

  用公式表達就是:

  自然法則 + 相對性變幻 =》萬物萬類

  聖人無為 + 相對性變幻 =》民生民事

  由公式我們發現,聖人需要扮演 人性/自然法則的角色,通過相應 的相對性變幻,民眾 就自然會展現 相應的反應。

  然後老子又給我們舉例說明了,自然法則 是 如何對待萬物的。然後通過 相對性產生的類別 是 相互依存 這個道理,告訴我們,聖人應該如何才能 「不去」。

  聖人要如何才能扮演法則的角色呢?就是要去相對性。如何去相對性?且看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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