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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5次別車,幸好沒私了

高速5次別車,幸好沒私了

近期一段視頻在網路上引起了很多關注。視頻顯示,5月20日,東莞市潮莞高速上一輛豐田皇冠車轎車因在莞樟高速入口想插隊,被前面一輛排隊的沃爾沃轎車擋住,插隊未遂。之後,上了高速的皇冠轎車先後至少五次惡意對沃爾沃別車,踩剎車、左右變道遮擋,並在惡意製造撞車後逃逸。

從視頻記錄儀中可以清楚的聽到,沃爾沃轎車一家三口的對話,而最後孩子的叫聲更是讓人揪心。

說實話,要不是這位沃爾沃車主將視頻發到網路上,並且執意走法律程序,此事不會被曝光。事件不曝光,沒有了輿論壓力,也就沒有了此後的「作為刑案調查」,更不會讓這位皇冠車主引起重視,至於同類的路怒現象也就無法避免。

好在由於沃爾沃車主的堅持,好在有媒體網路曝光後輿論的壓力,從而讓這起事件成了一起「以案普法」,具有教育意義的公共事件。

眾所周知,高速上「別車」是極其危險的駕駛行為。當車輛行駛速度在100公里左右時,任何可能的「碰撞」或者處理不當,就很容易導致車毀人亡的悲劇。而這明顯的「別車」行為,或者造成追尾車翻的嚴重交通事故,或者造成後車處理不妥當就有可能衝出車道的悲劇。無論哪種情況的發生,都意味著司乘人員的傷亡。畢竟,高速行駛不同一般的城區道路,可能的嚴重後果,讓人無法對此類惡劣的行徑釋懷。

曾經看到過一段交通事故視頻,正常行駛的高速道路上,一輛黑色的轎車超車道行駛,忽然停頓了幾秒,估計是發現過了路口。然而,就這短短的幾秒時間,卻造成了後面車輛的緊急避讓或者緊急減速。此時,正常車道上駛來的大貨車猶如推土機一樣的將緊急換道的車直接撞翻。隨著大貨車的側翻,現場一片慘烈。可肇事的黑色轎車彷彿沒事一樣的開走了。

也是好在有視頻監控,讓我們看到了事件的經過與原因。不知別人咋想,我是異常的憤怒。大貨車撞翻的咋不是黑色的轎車呢?這是交通部門公布的視頻,不清楚此後對這輛黑色轎車車主是如何處理的?儘管結果不知道,可按照現行的交通法規,也很難有更「嚴厲的處罰」。但是,後果實在是太嚴重,任何看到的人,都無法冷靜。

回到潮莞高速的這起5次別車事件,也幸好後車沃爾沃司機的堅持與輿論的影響,否則的話,「輕描淡寫」的處理,根本無法杜絕此類路怒一族「戾氣」。潮樟入口處,大家都按程序排隊進高速,不知為啥這位皇冠司機就想插隊?要是真的有急事的話,搖下玻璃說一聲,沒有人不會理解的。不過,從皇冠司機後來的5次別車來看,應該是沒有啥急事或者重要的事,純粹是習慣了不遵守規則的人而已。當然了,這樣的人肯定也是有底氣的。要不然,後來當沃爾沃司機報警並提供了視頻記錄儀後,皇冠司機很快就打來電話要求「私了」。如果真的「私了」的話,一起非常危險的「駕駛行為」,就無法得到糾正。

只是,現實中,交警似乎對此類事件處罰的不夠嚴肅。5月22日,當地交警對皇冠車主,以「變更車道影響相關機動車正常行駛」被處200元罰款,並寫下檢討書。呵呵,如果不是媒體網路曝光形成了輿論的壓力,如此危險的5次別車行為,實質性的處罰就是200元。難怪國內的路怒一族一直無法杜絕,顯然就是現行的交通法規處罰太輕或者交警的自由裁量權太大之故。

交警的自由裁量權的確很大。要是僅僅網路上曝光,當地交警未必會重視。而隨著央視1+1的評論,事件竟然有了新的「處理決定」。 5月24日,東莞高速交警告訴媒體,涉事的皇冠司機涉嫌「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目前已被公安機關拘留。同時,「別車」事件也被作為刑事案件處理。而具體情況,警方會通過媒體對外通報。同樣一件事情,賠足夠錢也可以「私了」,沃爾沃車主堅持下,由交警按照法律程序處理。交警按照法律程序,只是給出了200元罰款的實質處罰。可輿論壓力太大,如今竟然成了刑事案件。

關鍵的是,要是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來起訴的話,皇冠車車主有可能獲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這還是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要是造成了嚴重後果,處罰也就更重了。

真的是一次衝動換來了牢獄之災,估計這樣的嚴重後果,肇事的皇冠車車主萬萬是沒有想到的。只是,相對於這位車主的惡劣行徑來說,這樣的處罰的確是罪有應得。高速上的車輛,萬一要是後車處理不好,要麼沃爾沃車被撞翻,要麼後車衝出,那就是車毀人傷的嚴重後果。要是不對這位皇冠車主如此嚴厲處罰的話,僥倖脫逃的他,也許還會做出如此危險的駕駛行為來。到那時再後悔莫及,不若早早懲戒的好。至少可以避免危害其它車輛嘛。

「私了」,到「罰款200元」,再到「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起訴,這起案件具有重要的標本性意義。正如從眾多網友的跟帖中,可以看出,曾經遇到過此類危險行為的人不少。甚至,有人因此提出發生在成都的女司機3次別車,結果被後車司機暴打的事件,要是能夠公正的「頂格」處罰,起碼就會讓這些不尊重規則的,不重視人命的危險分子,有個深刻難忘的教訓。

總而言之,此類極具標本意義的交通事件要大力宣傳。對事件的過程,對事件的後果,對事件的處理,都應該廣而告之。同時,也非常感謝那些堅持網路曝光與走法律程序的車主。正是因為他的堅持,才讓我們對交通法的「彈性」有了直接的認識。也許,法律的「彈性」正是此類路怒一族橫行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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