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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寇,坐寇與公民——駁neo anderson關於辱母案的立論

Neo Anderson原文:如何看待山東涉黑人員當兒子面侮辱其母,1人被刺死? - 知乎專欄

美國經濟學家、社會學家奧爾森,關於政府的形成,有著名的流寇/坐寇論:在政府形成之前,主要的統治力量是流寇,流寇只管搶劫,搶完之後也不管劫掠對象的死活。然而,在一段時間之後,流寇之間會產生一種類似公地悲劇的效應——你掠奪完了我掠奪,導致被掠奪對象長期半死不活,更別說發展經濟,長此以往,流寇們連掠奪都沒得掠奪了。於是,聰明的流寇就意識到,只有壟斷掠奪權,杜絕其他流寇的掠奪,才能剪羊毛剪的長久,乃建立了基本的統治秩序,從流寇轉變為坐寇。坐寇的產生,就是政府的來源。

當然,本文並無意探討政府的統治機制,只是從奧爾森的著名立論中截取了兩個辭彙,在具體使用中,兩個辭彙同原來的意思自然也不盡符合。

Neo Anderson的文章中,提到了兩種勢力。一是民間的黑惡暴力集團,二是國家的公權力。他就此展開的論述是:民間的黑惡集團在長期的活動中,積累了豐富的法律經驗。而國家一旦採用法治的手段來解決問題,重則殘民,輕則縱奸,既然黑惡集團更懂得規避法律,實際的過程中,既不能懲治民間的黑惡集團,又不能保護民眾,結局就是殘民加縱奸。

這個論述就很微妙:實際上,Neo Anderson也知道,國家暴力機關從來就不是白蓮花,至少他承認了,國家暴力機關還是有殘民的可能的,在這一點上,濫用的公權力和民間黑惡集團比起來,並沒有什麼根本的區別。那麼,為什麼他又要叫我們「認清階級」,去擁護公權力,而非民間的盜匪呢?

他並沒有說明這個問題,就顯得對自己的立論很不負責任,那麼我不介意幫他說明——這實際上就是坐寇對流寇的優越性。遊離於法律和秩序邊緣的黑惡勢力們,就是流寇,並無意建立秩序,只是利用弱者無力自衛的特性試圖撈一筆;而公權力注重的是長久的利益,所以懂得要建立基本的秩序,其掠奪過程也相對文質彬彬、從容不迫,也即成為了坐寇。

Neo Anderson得出的結論是,對於人民來說,(「認清你所屬的階級」!)託庇在坐寇的統治下,遠遠比被流寇掠奪要好——流寇要殺羊,坐寇只是剪剪羊毛而已嘛。因此,他乞求坐寇們摘下種種面具,脫下底褲(例如「法治」),去把流寇趕盡殺絕。

然而,坐寇對於流寇的優越性,不正是在於其掠奪方式還稍微有點底線,尚期望社會正常發展,不至於讓人民生活在被掠奪的生死邊緣嗎?你呼喚坐寇脫下法治的底褲,那麼坐寇豈不是也變成大型流寇了,還有什麼優越性可言呢?趕走了一個流寇,來了一個更大的流寇,於我等百姓何益?

這實際上還遠遠不是Neo Anderson最大的邏輯漏洞。流寇固然可惡,然而為了消滅流寇,坐寇真的靠得住嗎?他乞求坐寇們去將流寇趕盡殺絕,實在是他不懂,或者選擇性地忽視了坐寇的本性——坐寇和流寇相比,儘管文質彬彬,溫文爾雅,從容不迫,畢竟也是寇,消滅流寇的目的,並不是為了伸張正義,不是為了被掠奪者的利益,而是為了更好地剪羊毛,是為了他們自己的利益。換言之,是不是要消滅流寇,消滅到什麼程度,讓人民來講,固然是消滅到底為好;然而按照坐寇的考慮,如果進一步消滅流寇的成本,甚至高過消滅流寇所帶來的利益,他們何苦要費這個麻煩呢?如果消滅流寇的成本低,而能得到的掠奪利益高,他們就會去積極消滅流寇,如果消滅流寇的邊際效用已經為零甚至為負,就還不如和流寇坐下來好好談談,你三我七,利益分成,排排坐,吃果果。

Neo Anderson的文章營造了這樣的幻象:濫用的公權力(坐寇)和地方黑惡團體(流寇)為了其掠奪利益,是水火不容的,前者為了自己的利益,一定要將後者趕盡殺絕。然而事實上是不是真的如此,就有待商榷了——蔣介石在還沒有捲鋪蓋逃到台灣去的時代,一入上海,便倒頭拜在杜月笙膝下,後者的勢力幫助蔣介石清洗了上海的黨組織和工會,甚至還一度當選上海的議院院長;數年前劉漢的勢力橫行四川的時候,德陽、什邡的公、檢、法機關不少人也積極地投入劉漢的勢力當中。可見,坐寇想要的並不是將流寇趕盡殺絕,而是坐寇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其對流寇的敵對,也止於邊際效用的最大點,在這個最大點上達成妥協之後,坐寇的本性就顯露出來了。

何況,基層治理在微觀上的性質,究竟配不配算坐寇都很難論斷,具體到人上,按照流寇模式治理地方也並非是不可行的——反正我就做完這一屆,這一屆之後出什麼事情,就不是我能預料的了。在這種官僚的治理下,官僚流寇和地方流寇更是很容易實現帕累托改進,呈現互相利用的關係。畢竟扒房牽牛的事情,顯然越來越不適合執法機關出面,結果只能是地方上的黑惡組織成為工具。

所以就不要有一個自己有權利在坐寇和流寇中間選一個的錯覺了——用坐寇的模式還是流寇的模式拔你的羊毛,是根本由不得你選擇的,非但如此,而且更多的時候你所面對的是兩者的緊密團結。

那麼我們就只有被坐寇和流寇一致掠奪這一種選擇了嗎?顯然並非如此。如果你決心做順民,那自然只有被坐寇和流寇輪流掠奪的份;如果你決心做公民,那《馬賽曲》里有你的一條明路:「公民們,拿起武器,投入戰鬥,用鮮血灌溉我們的農田」;《義勇軍進行曲》里有你的一條明路:「起來,不願作奴隸的人們,讓我們的血肉,鑄成我們新的長城」。非但如此,我還要敬告一切自稱左派的讀者,你們的《國際歌》也給你們指了一條明路:「從來不靠至高的拯救者,不要上帝,不要皇帝,不要保民官」——除非你讀的是假的馬克思。

我也很樂意建議我們自詡為盧瑟代表的neo anderson去好好兩學一做:

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註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實現這個目標要求,必須全面貫徹實施憲法。

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並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我們要堅持不懈抓好憲法實施工作,把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

在文章的最後,neo anderson這麼說:「認清自己所處的階級,想明白國家,還是民間惡棍是自己最大的威脅,是多數人首先弄明白的事情。」

那我也有一問留給讀者:

認清自己,想明白自己是做向流寇或者坐寇低頭的順民,還是自己掌握自己命運的公民,才是你首先要搞明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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