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重要的叮囑!到底要不要報班,不同基礎和時間考生備考的規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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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看書、聽課、做題、筆記的時間規劃和安排
一、正常考生(基礎好、時間多)的學習歷程:
一般基礎好的、踏實的學習,都是:
自己先看書打基礎——提高聽課(期間筆記初階)——做題——哪裡不懂再去看看書——針對性聽下課——再次做題提高——整理一個進階背誦筆記——開始每天背誦、鞏固——聽下模擬題、串講之類的拔高——考前再做分年真題模考,平時多背多記。
【注意】上述完全屬於搞一些課程來自學的學習歷程,主要適合基礎好(大學認真學的法本或者二戰以上考生)、時間多(每天6—12小時有效學習時間)、自主能力強的,按照這個學習歷程的人,這些考生要注意的是:老師的選擇和教材的選擇,不適應某老師會導致自己卡在那裡耽誤時間,如果都很順就沒問題,看一下我的推薦教材和老師,還有群里的課件即可。
二、基礎差,但時間多(非法本學生、 在職脫產)的彎路:
學習歷程大部分和上述一樣,但是一定要避免:
1、遇到的第一個障礙就是看書太慢
之前就說過,刑法屬於好讀一些的書,你讀一本刑法書需要多久,其他科目平均也差不多,如果半個月甚至1個月才能讀完,做題,背誦、筆記等時間絕對不夠,到後期會很趕!絕對來不及!務必提高讀書速度,如果能夠提高就沒問題,應該保證每天讀60頁左右的書,並且看了要大概知道知識點,不會看了跟沒看一樣!如果做不到,就跟我的帶讀課看(7天差不多能讀完),司考的時間不能背耽誤!
2、遇到的第二個障礙就是聽課
對於基礎差的人課非常重要!首先選老師不要一來就上一個很專業的老師,講課全是法律專業術語,而且不給你解釋,默認你掌握!這樣完全浪費時間!司考課時非常長,一定不能聽一個幾乎聽不懂的課,還堅持把它聽完,時間耽誤了就耽誤了,再也不能補回來!【注意,司考的老師推薦、備考攻略很多都是法本學生寫的,所以不一定適合你,找不到適合的記得去看我針對在職和基礎差單獨說明和推薦的一些老師】,建議要不跟一個簡單的老師,要不跟我的帶讀課先把知識點熟悉了,書讀了,做做題再來聽名師的課。
3、第三個障礙就是做題
首先做題不能太慢,因為一般真題需要做2-3遍才有效果,尤其基礎差的!基礎好的一遍都肯定不夠,基礎差的更要多做幾遍!所以你朝著2-3遍的目標去!第一遍做題,不要每個都去看解析!只看錯的和模糊的即可,對的沒必要看,不要有強迫症(因為你要做2-3遍,一個題你做3遍都是對的,你一定掌握了!不要懷疑!)這樣可以提高效率一倍以上!
其次,做完題一定要在書/講義/筆記,上回顧一下錯的知識點,重要的做一個標記!一定記得,司考後面複習一定不是靠你的真題,要把知識點回歸到書本上,尤其是你易錯的知識點!大部分人是在解析上勾畫,標記題目等,但一定記得落實在講義/筆記上!因為你錯的點可能會一直錯,一直錯!
最後,做題要學完一個科目以後立刻做,因為你基礎差,務必多做真題,其實真題就是一個一個的例子,老師上課你不懂的地方,也是給你舉例子講解,所以做題有利於自己理解和鞏固!第二個是檢測自己是否適合這個老師,有些老師聽課感覺不出來,聽完課做題全錯,而且不知道為什麼錯,說明考點他都沒講,立刻需要換一個老師!!否則無法發現自己這個科目的掌握程度就去學下一個科目是極端浪費時間的!聽完課正確率一般應該有百分之30-60,而且錯的知識點大部分也知道原因,有些難的章節錯誤率高正常,但不能普遍都是錯的!
【總結】
看書一定要快,不要耽誤時間!不行就跟我的帶讀課看!
一定要選擇適合自己基礎的老師,不要追求不聽不懂的名師,如果遇到聽不懂或者聽完不會做題的情況,立刻換老師!
做題非常重要,學完一個科目就必須立刻做真題看自己掌握程度!
三、基礎好,但是時間少的(在職二戰或者起步比較早的)
學習歷程和上述差不多,只是看書階段只看刑法民法書就差不多(這兩個科目務必看書,否則永遠提高不了),其他科目建議跟講義(幾十頁的那種收費版本的,如果買書來看自己讀書效率,太慢就跟講義最適合),聽課不要聽免費課,課時太長,效果很差!少而精然後多重複效果最好!然後注意下面幾點:
1、零碎時間務必用來複習司考,增加自己的時間!
在職的時間是硬傷,無法避免,但是司考學習很多都可以碎片化,例如我上下班路上聽點串講、帶著背的課(但第一遍學要靜下心來聽,路上聽沒效果),平時做1-2章節真題,錯的可以晚上回家統一看,中午、上班間隙看幾頁自己的筆記,複習下知識點。有人說這樣會沒有體系性,他是根本不懂在職的辛苦,沒帶過在職的學生不知道他們複習的困難!司考很多知識點是不需要體系的,只需要零碎著背!例如卷一大部分知識點,刑法中刑罰部分,民法中合同分則、特殊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等這些記憶居多的科目,還有複習、回顧這些瑣碎的工作就是抽時間弄就好,學習或許需要單獨找時間學,但複習和背誦就是有空就背幾頁,有空就背幾頁!這樣安排下來我每年帶在職的考生進度和學生相差無幾!零碎時間利用起來可以多背無數遍講義!多看無數遍錯題!多聽幾輪帶著背的課了!
2、一定要有回顧、複習的安排,一定要自己總結的筆記,不要只看別人的講義/筆記!
如果二戰以上的在職考生就知道,司考考不過不是不理解的問題,是記不住,科目一多就亂了!如果能把卷一訴訟法這些不需要很多理解的科目背熟,司考通過就沒問題!
時間多的學生自己會安排回顧複習,因為他們每天聽課做題完了會很累,吸收不了新的知識,所以都會自己抽時間回顧,複習,筆記。但是在職的因為每天連課都聽不完,題都做不完,就更沒有回顧複習了!但是課程和講義改用收費版本的那麼時間是足夠的,但是複習總會忽視!一定要定期去翻翻自己之前學的筆記,保持記憶的溫度,否則每次時間隔久了就像從0開始複習一樣!
我前年帶在職的學生總結出來一個規律,自己筆記可以節約大量的時間!去年帶內部班的時候也安排做筆記,所以去年效果非常好!做筆記或許在學完一個科目以後花2-5天才能做完,但是一旦完成以後,有幾個好處:1、寫一遍以後思維會很清晰,印象很深刻,聽課看書做題都比不上自己整理一遍來的清晰!2、後面回顧還會變的很方便,很快!看別人寫的東西再少也是別人的,會很陌生,需要讀好幾遍才會熟悉!然後也不知道重點和自己沒掌握的是哪些,更主要的是會看很多自己已知的知識點,後面如果用薄的講義複習的困境也在於此!不信你試試,你讀自己寫的筆記和讀別人寫的講義誰快?快多少?如果自己筆記加上重點標註,那會有多快?所以我帶學生安排考前在職的每天回顧2-3個科目都沒問題,因為前面已經筆記過,只需要看看自己易錯點和遺忘點即可。
筆記再次強調,一定要自己寫的,老師寫的多的東西叫書,少的東西叫講義,始終是別人的,群里也都有,但是用別人的只能在聽課的時候輔助,後面背誦,記憶,自己寫過一遍,背自己的東西效果才最好!如果用一份沒有課的講義,那麼彎路是肯定的了!還不如看書!
今年準備講課的時候帶著做筆記,然後結合app後台每個人的易錯考點數據給內部班單獨安排記憶的周期和考點,這樣效果肯定更好。
3、時間不夠就要科學的安排、有針對性複習,避免浪費時間!
第一遍聽課做題等都是必經的,這個需要注意課程選擇收費版,老師選對適合自己的,做題節約時間(做題問題請看上面基礎差但時間多的人做題的安排!),問題就不大,但是你跟機構的課程更新是絕對禁止的,因為機構為了宣傳,前面不用學三國法會安排你學三國先修,而民法刑法的強化卻不安排,機構為了拼比課時,會讓老師講題,弄直播,這些噱頭完全沒必要,所以一定要科學規劃,理解科目(刑法民法)先學,要學就全部學,不要像先修一樣學一點!不能形成體系!卷一一定5月後再學,前面不要耽誤時間,5月前必須卷二卷三學熟,筆記弄完,熟悉考點。6月後多背卷一訴訟法,刑法民法複習即可,沒必要再花大精力,以上這些都是備考過司考的人都知道的規律,可以多問問考過的人我這樣安排和機構每個階段什麼科目都讓你學一點的科學性!一定注意時間少的在職考生不要被機構綁定,他們的課件更新、書等都是不針對你的,學生反正時間多,被耽誤也無所謂,但在職的被耽誤一個月都是致命的!
在科目內部也是有理解和記憶的區分的,記憶型章節和考點整理好筆記後考前2-3個月背,前面背都是浪費,背了會耽誤時間,前面多理解,多總結,多筆記,考前才需要多背!例如刑罰,一定前面總結好了後面背,但刑法的其他章節一定要前面多理解好,在你時間有限的情況下,一定要意識到前面多花時間背是無用,還會佔用理解的時間!刑法帶讀課第一階段的都是理解的重點,務必掌握好,第二階段那些都是記憶的,後期學也沒問題!
第二輪複習,時間多的可以全部都聽,但時間少的就沒必要聽!只聽自己理解不了的,易錯的章節即可,簡單的就跳過,或者上下班路上聽一下回顧下就好,這樣可以節約大量時間!而且聽課更有針對性,效果更好!
四、基礎差,時間少的
結合上面兩個看,你都需要做到!而且,必須跟我的帶讀課過第一遍,我自己講的課我能掌握知識點的覆蓋量和課程難度,其他老師的無法掌握,現階段很多課要不缺著一塊,要不就是針對有基礎的。
然後筆記你可能要多做幾遍!很多東西背不下來抄幾遍就好!但抄不要抄書,抄題,抄考點!具體後面講課講題會安排!
錯題本的問題
錯題本要不要?什麼形式?
抄錯題本的目的無非是掌握自己易錯點,避免以後再錯,單獨記憶,但司考是法學是文科,不是理科!理科一個經典題掌握怎麼演化你都能做對,但法學每個知識點都有獨立考點!
最近問這個的很多,但很多人理解有問題,錯題本到底你說的是下面的哪一種?
1、抄錯題,2、抄解析,3、抄錯的題+解析+考點,4,抄錯的考點。
前三個完全浪費時間!完全!你絕對不會看!錯題那麼多你也看不完,抄不完!
第四個就是筆記,不能叫錯題本!!第四個是必須的,可以標記在自己筆記上,可以單獨抄!
例如下面一個司考民法真題:
甲的兒子乙(8歲)因遺囑繼承了祖父遺產10萬元。某日,乙玩耍時將另一小朋友丙的眼睛劃傷。丙的監護人要求甲承擔賠償責任2萬元。後法院查明,甲已盡到監護職責。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因乙的財產足以賠償丙,故不需用甲的財產賠償
B、甲已盡到監護職責,無需承擔侵權責任
C、用乙的財產向丙賠償,乙賠償後可在甲應承擔的份額內向甲追償
D、應由甲直接賠償,否則會損害被監護人乙的利益
答案:A
解析: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導致他人受損的侵權責任承擔,其本質上是監護人的替代責任,屬於無過錯責任,也即不論監護人是否盡到監護責任(是否有過錯),均須承擔侵權責任。我國侵權法對監護人替代責任在一定程度上予以緩和,即規定了被監護人財產墊付的制度。《侵權責任法》第32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由此可知,本題應選擇A選項。
如果你抄,要把上面的全部抄一遍!完全沒必要!
這個題其實你知道下面這些考點就不會錯:
1、無行為能力人侵權,其監護人承擔無過錯替代責任。
2、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只能減輕。
3、被監護人有財產由其本人財產優先賠付。
【上述的內容叫考點,也是書/講義/筆記上應該有的內容!】
記住,錯題本沒必要!抄錯的考點非常要必要!如果還沒能力總結這些考點,就多去聽課看講義做題!後面再來總結效果好!
還有人最近問:一個科目買了兩本書怎麼用?
建議以一本為主,你覺得誰的課適合你就用誰的!另一本不看或者後面哪個知識點不懂做一個查閱,不要兩本一起看,以一本為主,另一本只看不懂的部分即可!建議買一本就夠了,想聽其他老師的有配套的幾十頁講義,用那個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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