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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刪」:既然「侵」,就請您自己「刪」

感謝@一隻北歐狗指出我已有答案中明顯侵犯版權的內容並提供原網址,原答案已更改。隨時歡迎任何人來挑我的刺,這於我毫無損失,實際上,介於我確實不知道自己侵權內容的來源,向我提供來源實際上是在給我提供學習資源。故而在此謝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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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上有一群很小清新的剽竊者,他們的名字叫「侵刪」。在未經原作者的同意下,直接地,整篇地或者整段地轉載,然後標明出處,寫上「侵刪」,似乎,自己就不再侵權或者不是抄襲了。

這種人和普通的抄襲者相比,就像是兩個小偷,一個一聲不吭地偷了東西,還有一個,偷了東西之後覺得良心不安,於是在被偷的東西上面貼上個字條,上面寫著:「這是我在張三家裡撿到的,如果張三想要回去的話,麻煩來跟我說一聲」。

如果我是被偷東西的張三,對我而言,兩種小偷的行為對我造成的損害,是幾無二致的——當然了,標明出處和不標明出處還是有區別的,標明出處畢竟能在一定程度上為原作者引流——雖然引的流能有1/10就不錯了。然而尤其可笑的是,第二種人居然會有種,自己這麼做了就不再是小偷了的感覺。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對於這種不規範轉載,我的操作向來是反對+沒有幫助+評論吐槽+舉報。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5384448/answer/121432415?group_id=786616970630942720

此處有一個範例。貼了兩次評論說「侵刪」不要臉,都被答主刪掉了。已舉報。

答主私信說已向原作者提出轉載申請。那我也表態,您啥時候能夠拿出原作者同意轉載的證據,我啥時候把您從我這黑板上取下來。說實話這個帖我很喜歡。越是喜歡的東西,越不希望被人這樣濫用。

我們都知道,轉載界有個不成文的規矩,就是不謀求商業利益的轉載沒事。

但以現在的社交網路生態,任何的贊同數、關注量都可以被視作雖然很微小但是實實在在的商業利益。

如果您的目的真的只是為原作者做宣傳,分享好東西的話,那麼請您在標明出處後匿名轉載,這樣的答案,我還是很樂意為您點贊的。

比如這一個:zhihu.com/question/3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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