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江湖往事(三):天生我才

正如光既暴露了自身,又暴露了周圍的黑暗一樣,真理既是自身的標準,又是虛假的標準。——斯賓諾莎

前言

上一篇說到了笛卡爾,這一篇自然往下再捋一捋。

笛卡爾算是西方近代哲學的開山鼻祖,但不代表是鼻祖,他就是正確的。他的理論存在很多問題,讓後來的哲學家們前赴後繼。而最大的問題還是來源於他證明出了上帝——一個虛無的概念。乃至他不得不認為上帝是唯一的實體,而現在的世界都是由上帝引發的。其實啊,笛卡爾就差那麼一丟丟就找到真理所在了。其實現在想想,笛卡爾可以算是最早預言了宇宙大爆炸理論的人,整個宇宙不就是從最開始的大爆炸開始了嗎?而在宇宙誕生之初,是不是一切的一切都是所謂的這個「物質形態」的上帝呢?

當然,笛卡爾自然沒有想到宇宙大爆炸的理論。他的哲學試圖使不可能被忽視的現代科學的機械理論和伴隨基督教出現的唯靈論神學以及形而上學這兩者實現和諧統一。

一顆賽艇!

然而,這一所有困難的源頭可苦了笛卡爾的繼承者們了。簡單的說,分成了三派。

馬勒伯朗士希望取消自然的獨立,宣揚絕對的唯心。【很顯然,他要是來參加高考政治,大題基本上就沒什麼分了】

拉美特利等人認為取消心靈的獨立,並接受唯物主義。很顯然,這一觀點受到了正方辯手培根的繼承者霍布斯的肯定,有點胳膊肘往外拐的意思。【培根表示,朕心甚慰】

斯賓諾莎則認為,可以將心靈和物質作為絕對實體的表現。【這一點很顯然是我們今天講的重點,不然我這篇的配圖也不是這個人了,名人名言也不用他的了,是吧】

再說他同時期其他人還整出什麼幺蛾子。

首先是偶因論。他們認為身心關係的問題得求助於上帝的意識。物理現象也不能在我們心靈中產生觀念:這一切都是偶然的,源自於上帝在我們的心靈中產生了它們。後來大魔王休謨提出:一個精神性的原因如何產生一個物理性的結果?信奉偶因論的人當場懵逼,卒。

還有就是海林克斯對物質的解釋,認為我們不可能影響物質,但物質也同樣不能影響我們。很顯然,這和高中課本上的「物質決定意識,意識反作用於物質」是完完全全的反過來。很顯然,這言論寫卷子上沒分!敲黑板!

既然這樣寫沒分,咱再看一個之前說的,同樣考試沒分的同學,馬勒伯朗士。他很顯然高估自己了,企圖調和宗教和哲學,奧古斯丁主義很笛卡爾主義,但很顯然,首先教皇不買賬,他的書全部被禁了。他的理論就是唯心,唯心,再唯心。還提出了唯心的因果論。這個到後面又被大魔王休謨直接KO了。休謨提出,我們不可能從外在和內在經驗中得出因果必然聯繫的觀念。

還有一個是帕斯卡,這是一個偉大的數學家和物理學家,當然,那時候這些和哲學都有密不可分的聯繫。他提出了神秘主義【什麼鬼哦】,並將這個和部分懷疑理論整合到了一起。一方面接受笛卡爾的二元論和自然機械概念,一方面又承認某些基本原理的有效性,比如空間,時間,運動,數量等。他宣稱最終事物的知識超出我們的理解範圍。看著有點像不可知論的觀點,但還有一定差距。後來加上大魔王休謨和一統江山的康德一改良,最後又從赫胥黎的嘴裡說了出來。

說道辯手,不得不提貝爾了,他的懷疑論既繼承了將笛卡爾的知識標準作為檢驗真理的手段,又對哲學和神學的獨斷論進行了抨擊。他的辯論技巧卓絕非凡,喚起人們把科學和神學進行對立。他的很多觀點影響到了後來的萊布尼茲和休謨。他的出現對法國啟蒙哲學家們產生了深淵影響,到伏爾泰那裡算是一個了解。

然而呢,前面的彩蛋意味著以上這些人都沒有下面要說的這個人重要,他就是今天這篇的主角——斯賓諾莎

一、命途多舛

和前面培根與笛卡爾不同,斯賓諾莎的父親不是達官顯貴,而只是一個猶太商人。還算富有,1632年出生在荷蘭。這是有故事的,其實斯賓諾莎是葡萄牙人,怎麼就跑到荷蘭了呢?

要知道,那時候的荷蘭思想還是很開放的,算是歐洲學者、異教徒的避風港。但凡惹上宗教的,跑來躲著,安全著,沒跑兒。在那裡,教皇打不著。惹上宗教的都跑這。那時候葡萄牙還是西班牙統治著,皇帝呢,是腓力二世,狂熱的天主教徒。斯賓諾莎一家子都是猶太教,得,咱去荷蘭吧。之後斯賓諾莎就生在了荷蘭。

他和他的前輩們一樣,非常熱愛讀書,而且沒事兒就愛思考,這是哲學家的通病。他在研究完希伯來文獻後,並沒有被宗教里的內容「洗腦」而是跳了出來,提出了質疑。當然,他很虔誠,但他的虔誠不是他一定要被洗腦的原因,換句話說,他心中的那個上帝可能不屬於任何一個宗教。所以咯,就如同培根和笛卡爾不滿足於基督教體系,他也無法在猶太教的體系中得到滿足。1656年被逐出教會。

這也是諷刺的地方。猶太教教眾因為受到基督教的壓迫,集體逃到荷蘭。而身為猶太教教徒的斯賓諾莎卻提出懷疑把自個兒的宗教得罪了。

要知道吧,這事兒他干不是一回兩回了,彷彿每次干都能給他帶來快感。15歲的時候就寫信抨擊過宗教,可謂初生牛犢不怕虎。後來這樣的事情還有不少。而猶太教對他也很寬容,誰叫咱們「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呢?甚至不打算懲罰他,還反過來給他一筆錢,只要他不繼續研究說出反對大家的話就行。

很顯然,這又戳到斯賓諾莎的G點了。他拒絕。

那這就沒辦法了。荷蘭是歐洲最大的避風港,然而斯賓諾莎在這樣一個避風港里的也呆不下去了,「猶太教是什麼鬼哦」——得,您嘞,咱這廟小,爺您往別處走好吧。

不僅把他逐出教會,還對他下了詛咒。就如同吵架吵不過人家在地上畫起了圈圈。

就這樣,他在荷蘭的名聲一落千丈。甚至連他爸都不認他了,拒絕讓他在家裡呆著,深怕教會對他的詛咒波及自身。他的學生罵他,他的朋友罵他,他的家人也罵他。他現在是人人都罵他,人人都不喜歡他,人人都詛咒他,教會還封殺打壓詛咒他。

他顛沛流離,最後在海牙定居,以磨鏡片為生。而他的泛神論呢,還遭到了廣泛而普遍的憤怒。一神教的教徒不喜歡他,無神論者也不喜歡他。而斯賓諾莎的泛神論並不是具體的什麼神,這裡的「神」和宗教的「神」不太一樣,後面會說道,這裡的「神」是實體。

說到泛神論,前面前言提到的馬勒伯朗士也提過,不過是唯心的泛神論。被譽為「基督教的斯賓諾莎」。他生平唯一一部以他自己名字出版的著作是《形而上學沉思》【這書後面還要提到】,這本書是對笛卡爾體系的闡述。其他的嘛,多少都匿名了。其中比較有名的像《神學政治論》,面世即被禁。如果說作品成為禁書是當時學者哲學家的榮耀,那這榮耀也沒誰了。

前面說了,斯賓諾莎的道德品質是哲學史上的No1.,同時論做學問,他也不遑多讓。正因為他的書一出來就被禁,即使是匿名,大家也大概知道就是他寫的。畢竟沒誰有這魄力,也沒有這學問。

無論是富商的贊助,還是普魯士選帝侯的邀請,又或是法國路易十四的暗示,在斯賓諾莎看來,他的學問,研究,是金錢,權利地位換不來的。這些東西只會阻礙他探尋真理的路程。他只將他的著作獻給真理。

真不是裝B啊。在他窮得都直不起腰的時候,受邀講學而不去【普魯士選帝侯】,路易十四甚至啥都不要求,只要求他隨便寫本書,扉頁寫個「獻給路易十四」這種話,他就能一輩子衣食無憂,然而他是不理又不睬,呵呵又嘻嘻。

如果說後來的康德是宅男界的教主,那麼斯賓諾莎算是宅男界的鼻祖。康德起碼會在自己的院子里溜溜彎兒。斯賓諾莎是一筐土豆拿進屋,沒吃完可能就不出門了。

後來在海牙,打磨鏡片,猶如天龍八部內的掃地神僧,卻因為吸入磨鏡片的粉塵而英年早逝,享年45歲。

二、繼承與發揚

斯賓諾莎是笛卡爾的繼承者,這個毫無疑問。他順著笛卡爾的思路,藉助歐幾里得的模式,開始了他的偉大遠航。

笛卡爾是一個獨斷論者和唯理論者。他相信人類理性具有獲得確定普遍知識的能力。他試圖建立的知識框架體系就如同數學裡的命題公理一般,一切為之遵守。笛卡爾在《沉思集》中有很多關於這方面的介紹,斯賓諾莎是他的繼承者,自然有很多的研究,比如前面剛說的,他唯一一本沒有匿名,實名發表的《形而上學的沉思》,但最主要的還是《倫理學》,這個後面還要提到。

笛卡爾提出普遍懷疑,一切皆是虛妄,唯我之所思證思維之存在。既然一切都值得懷疑,首先需要有一個參照物,一個肯定存在的東西,作為參照物,從而來判斷哪些存在,哪些不存在。所以,笛卡爾為了明確區分上帝和自然,心靈和身體,提出了實體的概念。斯賓諾莎繼承了這個實體的概念,加以延伸。

實體就是絕對存在。

自己就是自己存在的原因,自己就是自己存在的結果。不依賴他物,也不因他物而改變。所以,他不可被摧毀。因為他的存在是有原因的,什麼原因?他自己。嗯,又繞回來了。

他又補充了一條,實體是無限的,唯一的,完美的,全善的。

那麼。。。對。。。他走上了笛卡爾的老路。。。說到這裡大家明白了吧?斯賓諾莎也證明了上帝的存在,很顯然,也只有上帝滿足他對實體的定義。用的是歐幾里得的套路,笛卡爾的推理。但是是笛卡爾的延續。如果實體是絕對存在的,它必定無限,否則它就不能獨立。實體是自我決定的,自己產生的,如果不是,它就依賴於其他物質的存在而存在,這有違定義。

如果世間萬物皆為上帝,上帝是所有物質的物質都依賴於上帝,他是所有物質存在的基礎。上帝是具有思維和廣延的實體,從而,實體的二元論得到終結。但是屬性的二元論依舊存在。

很顯然,我們也是上帝的一部分。我們與上帝同在。換句話說,我們是實體的一部分,我們是善的一部分,我們是完美的一部分,一切萬物與我們往大了說都是一個整體。即以永恆的形式來設想上帝,上帝是其無線的屬性,以時間的形式來設想上帝,上帝就是世界。

哇哦,老子莊子表示很贊。

這和我國天人合一的思想不謀而合,莊子更是提過「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唯一」。

可是如此一來,實體的概念,就把宇宙、自然中的神,上帝與宗教里的神與上帝劃開了界限。此神非彼神,上帝非上帝。這在宗教人士看來,是對上帝神靈的貶低與褻瀆。這也是後來遭到驅逐教會的根本原因所在。

也正因為這樣的推導,他又得出了一個觀點,認為如果物質的基礎取決於上帝,上帝是實體,那麼,事物的變化就不依賴於時間,而是永恆的。這個其實和「物質永遠是運動的,靜止只是相對狀態」的觀點有相似之處。

後面的事物因為前面的事物被引起,每一件事情的存在都存在著偶然和必然的因素,宇宙萬物相互聯繫,有著數學上嚴格的因果鏈條,每一個環節都緊密聯繫,相互推導。他把笛卡爾那套發揮到了極致,也因此,斯賓諾莎的哲學體系是嚴格的決定論。可即便是因果,有些東西也是不能歸為一談的。

比如說斯賓諾莎接受了馬勒伯朗士偶因論中的部分觀點,認為只有相似者才能產生相似者,或者說產生因果影響。就如同心靈只能產生心靈運動,而不能產生物質的運動。這點上其實是從唯心向唯物的轉變。

如此說來,每一個有限事物都是以其他某個相似事物為動力原因,如此類推,以致無窮。這個和我國道家學說中的「無生一,一生萬物」異曲同工了。

而因為相互聯繫,因為相互因果,說明了沒有目的性。既然都是有原因的,那麼一切的一切在最開始就註定了,上帝怎麼會有目的呢?上帝是全知全能全善的,一切都是順其自然的。這個角度來看,他是反目的論的。

斯賓諾莎集大成的著作就是《倫理學》。這書分為五個部分,簡單概括就是——1、上帝;2、心靈;3、情感;4、人類的情感;5、理智與自由。思想的起點是實體的定義,而上帝是一切事物的來源。結合前面實體的定義,上帝並沒有創造除他以外的物質,而是他存在於所有事物內永恆的實體。

而說到情感,心靈,別忘了他繼承了誰,之前說的,他可是繼承了提出二元論的雞湯鼻祖笛卡爾啊!在心靈情感這一塊沒幾篇討論感說是笛卡爾門徒?說不過去吧。笛卡爾認為,存在物質實體和精神實體,兩者相互作用,前面講笛卡爾那篇提到過。而斯賓諾莎認為,只有一個實體,物質和精神都依賴於它。

因此所有的事物的形態或者說存在形式都是物質的或精神的。而彼此也作用影響。精神與物質的秩序和聯繫都差不多。每一個心靈都是之前說的「無限」中的一部分,如果物質是因果鏈相關,那麼精神上的也是如此。

而說到整體,既然整個宇宙是一個整體,我們是整體的部分,那好,整體到底是怎麼樣的,每一個部分的細節又是如何呢?我們如何去認知這些細節呢?斯賓諾莎依舊認為是需要實踐來檢驗的。他認為想像是無法把握整體的,也無法把握細節,沉迷想像只會迷失其中差生謬誤偏差。而這些謬誤和偏差就是因為知識的匱乏。而知識需要靠實踐去獲得的,而不是想像。

可能是斯賓諾莎日子過得太糟心,所以對幸福的思考算是每天必做的事情。在後來的《倫理學》中,他提到了關於幸福的定義,提出了人要實現自由和幸福就必須了解自然,在自然中獲得知識。他第一次將自由和知識聯繫在一起,並指出,自由是對必然的認識。

按照笛卡爾的設計,斯賓諾莎把哲學的研究推上了一個新的高度。用歐幾里得的「公理」→「推論」的方法,在笛卡爾的體系里進行完善,把新事物放進去再進行研究。而所謂的新事物,其實就是之前說的「上帝」「實體」的一部分而已。按照前面說的內容,斯賓諾莎把整個宇宙,真正的「天人合一」了,都是一個整體。而自然萬物只是整體的部分。

西方文化中有個概念,這裡需要解釋一下。由赫拉克利特引入到哲學領域的一個概念,後在古希臘和中世界歐洲都被廣泛應用影響。

先介紹一下赫拉克利特。最為知名的一句話就是:

人不能兩次走進同一條河流。

這句話是很有名的「萬物皆流」理論。強調的是世界萬物都在不斷變化當中,下一秒和上一秒都是不同的。就如同河流一樣,下一秒流經身旁的水,和當下的水肯定不一樣。

這樣的一個人,提出了這個概念:邏各斯。

認為邏各斯是一種隱秘的智慧,是世間萬物變化的一種微妙尺度和準則。這樣一個概念,就如同一個未知數X的存在。在我們初學方程的時候,為了讓等式成立,常會假設一個未知數X,從而滿足題干要求,最後解出這個X。

邏各斯就是古希臘哲學,或者說,是直到近代西方哲學史上的未知數X。

因為很多問題必須要有一個框架,一套公理才能解決。笛卡爾提出了要有哲學「公理」,可不代表這個思想在原先沒有。赫拉克利特的這個未知數X的假設非常精妙,「邏各斯」的概念在後來得到了繼承和發揚。又通過菲洛這個人把這個概念和宗教聯繫到了一起,主要是猶太教和基督教。

這樣一來,升級版的「邏各斯」概念就出現在了希伯來經上。在斐洛那裡,邏格斯是上帝創造世界的工具,是人和上帝交通的中介。所以,無論是宗教,還是哲學,這個未知數X的邏各斯都充當了一個橋樑的作用。

前面說了,斯賓諾莎的家庭是猶太教信徒,自小熟讀希伯來經。不可否認,邏各斯的概念已經深入他心。這就造成了一個矛盾。一方面他對宗教是各種質疑的,一方面他又會潛移默化的受到影響,一些固有思路跳不出來。就如同「上帝」這個概念一樣。

可能在他的心中,這個「上帝」不是基督的,也不是猶太的,是他自己的,但這個概念就如同邏各斯一樣,作為一種解釋自己哲學的工具,一個不可替代的工具存在於他的知識體系架構中。

正因為他生活的潦倒,所以對於幸福概念的追求很強烈。他是真的清高,也是真的熱忱,一方面不為外界名利權勢誘惑,一方面又甘願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里,耕耘哲學的田野,追求自由,幸福與快樂。

三、高情遠致

今時今日,我們會為他形而上學的研究報以缺憾,可在那個時代,是笛卡爾的追隨者,繼承者,這個是自然的。而他的品德,修養,出淤泥而不染,不為外界打擊而動搖自己理想的決心卻是值得我們學習和發揚的。可能不需要像他那樣吃苦受難,但他精神值得學習。

他是一個真正品德高尚的人。

如果說哲學史上真有一個君子,那他必然是斯賓諾莎;如果說哲學史上真有一個道德帝,那他必然是斯賓諾莎;如果說哲學史上真有一個道德制高點,那麼這個點上只能站下一個人,那就是斯賓諾莎。

他是眼睛裡揉不得沙子的,同時又溫潤如玉,表裡如一,低調奢華。

和家裡的爭執從來都不會計較,即便家裡趕他出門,即便親姐姐和他爭家產打官司,也從來淡然處之,對家裡依舊很好;世人對他的泛神論進行抨擊,教會對他驅逐謾罵詛咒以及抹殺,他都是抱著「博愛」之心去處理;對待外界的各種誘惑,或名或利,或權或勢,他都淡然處之,視享樂如清風,視奢靡如浮雲。他追求的快樂,幸福是真正意義上精神上的快樂。用實踐去驗證前人哲學的理論,用實踐去探討真正的他研究的理論。

毒舌羅素在《西方哲學史》中如是評價:

斯賓諾莎是偉大哲學家中人格最高尚,性格最可親的。論才智,可能有人會超越他;論道德,他無人可及,至高無上。

別說在那個時代了,即便在這個時代,他的思想和價值也不會被一些人認同,相反會譏諷他視功名利祿如糞土卻落個窮困潦倒病死家中。他可能不能像培根一樣,功名與學術並駕齊驅,也不會像笛卡爾那樣一通百通,同時也不像後來的康德大器晚成,更不是後來的黑格爾學術做人皆可道。他在他的時代,是個落寞的苦行僧,是真正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把學術和做人真正貫徹力行的人。

再說回哲學。

他的清高,他的淡泊名利讓他更好的研究倫理學與政治學。他不否認權利的地位。自然狀態下,你可以行使你所擁有的權利。無論做什麼。強權即是公理。可這與人心向善並不衝突。

人是在不斷完善自己的過程中讓自己擁有美好品德的。以善或理性來行使自己的權利或者慾望是讓人敬重的。斯賓諾莎的倫理學也好,政治學也好,根本上是從個人出發的,以完善個人來達到幸福。

說到這,斯賓諾莎大體上介紹的差不多了。而在斯賓諾莎之後,也該輪到正方辯手出來了。因為笛卡爾太強大,斯賓諾莎又把數學理論化的哲學推向高潮。這意味著,只要數學公理不破,笛卡爾的理論幾乎可以立於不敗之地。小修小補就行,但你要推翻,沒有依據。畢竟這些理論都是以全體數學家作為後盾的。

誰敢推翻以數學模型為依據的哲學?培根的後繼者們又會如何打破這個牢籠呢?

敬請關注下篇——哲學江湖往事(四):青出於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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