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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菲女士是什麼樣的女人?

《莎菲女士的日記》是丁玲的成名之作。這一篇短篇小說,一經發表,「便好似在這死寂的文壇上,拋下一顆炸彈」,「震驚了一代的文藝界」。不僅如此,直到現在,筆者見到這樣一篇細膩而又大膽的意識流、日記體小說,仍不免驚喜,頓生研究女人的興趣。如果人性真如狗性,那麼莎菲這位被時人看做是Modern Girl的年輕女人,在今天還具有相當的意義,至少代表了某一時代、某一階層或者某一生理期的女人的特性。

我們常說,作品是作者的孩子,但從不追究作者隱喻意義上的性別。嚴格地說來,這句話換成「作者是作品的母親」才算是十分的真理,因為正如笑話里所諷笑的,只有母親才能保證孩子是自己的,父親要準確無誤地將孩子「視如己出」,恐怕還要做親子鑒定。但隨著時代的進步,現在連有身者,也沒辦法保證孩子是自己的啦!如果在研究莎菲女士之前,把目光投向丁玲,我們又不免犯疑:丁玲究竟是莎菲的親媽還是代孕母親啊?這種懷疑是有根據的。丁玲說自己「不象莎菲女士那樣多愁善感......我寫的並不是我自己」。可是她後來寫的散文《不是情書》分明又透露著「莎菲那樣多愁善感」,並且這位情書的對象、作者的「德娃利斯」(俄語同志的意思)馮雪峰卻說她「和莎菲十分同感而且非常濃重地把自己的影子投入其中去」。又比如丁玲斷言「莎菲沒有什麼性要求嘛」,只是單純得像茅盾所說的是「心靈上負著時代苦悶創傷的青年女性的絕叫者」。可是茅盾在說出原話之後,馬上總結道:「莎菲女士是『五四』以後解放的青年女子在性愛上的矛盾心理的代表者!」如果我們稍微了解史實,就會明白這種性心理的描寫在小說上是一時風潮。作者的反覆否定,彷彿是在效法「欲蓋彌彰」的古訓,而且這種矛盾的否定,壓根就與莎菲女士一鼻子出氣——當然也可以說是女人的通性。在作者的筆下,莎菲最後的南下決定,又回到了當初想要搬家的心理狀態,只是述而不作,而且沒過多久,就又根本否定了。這使得筆者有足夠的勇氣徑直把《莎菲女士的日記》當做是一位確實存在、叫莎菲的女士的個人日記,也不論其文筆好壞、藝術高低,更不必去辨別其作者說法的對錯、生平的舉手投足,而只關注這位女士到底是什麼樣的女人。至於作者的說法,或者其他評論者的說法,在本篇論文里,頂多是驗算的旁證、目擊者的供詞,附會來附會去,最終還是由本大法官一錘定音、下一言堂,這也算是無悖於我國對待外來文化所採取的「以我為主、為我所用」的基本原則。

翻開莎菲女士的日記,我們首先看到的,是一位正在養病的知識女青年。她無聊、焦躁、敏感,有濃重的自我意識,並且頗有極強的個性。她不能忍受「一個人能獃獃的坐著,等時間的過去」,反感醫生的醫囑,但是又不得不在颳風天「關在屋子裡」(北京的冬天正是多風的時候),反覆地煨愛吃不吃的牛奶(因為太無聊,「所以上星期整整的有七天沒玩它」),機械地看說新不新的報紙,對旅店的環境不滿地發氣了又氣的牢騷,而且晚上還要想「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或者情事,只為了「我要使我快樂」。但這又搞得她「夜晚總得到兩三點才能睡著,天不亮又醒了」,落入「我煩惱透了」的惡性循環的泥潭之中。莎菲女士並沒有「因病得閑殊不惡」的泰然自若,也沒有安心這一獨一無二的藥方。對於自我意識濃重、個性極強的她來說,這一病下來,反倒更加劇了她本身的無聊、焦躁與敏感,而這三個特點,在她的全部日記里一以貫之。要不是她本身有那麼無聊、焦躁、敏感、自我意識強烈、個性極強,可以說,她後來的為情所困、矛盾的性心理,也是不可能發生的;就算髮生,也不可能愈演愈烈,終至不可緩和。情感的崩潰只好比大水壩的決堤,往往禍起於不易覺察的以毫釐計的裂縫之中,而至於裂縫的本身,在沒有先知先覺的補救彌合的前提下,其張口除了有增無減,是不會遽然消失的。

莎菲女士同時有著女人所特有的神氣活現,或者用現代的話來說,是傲嬌;或者用她自己的話來說,是「放肆」、「任性」、「自尊和驕傲」。這當然與她的家庭背景、文化程度密不可分,畢竟像她這樣子知識女青年在當時不是很多,更何況她的個性又是那麼強烈、頗有Modern Girl或者後來的新女性的氣質呢。這位神氣活現的女士,對於自己,她說:「我了解我自己,不過是一個女性十足的女人。」對於朋友,她說:「我不願讓人懂得我,看得我太容易。」對於別的女人,她說自己不像她們「脆弱得受不起一顆眼淚。」也不是「又呆,又傻氣」「鄉下才出來的姑娘」。對於忠誠愛她、不比她小的「葦弟」,她說:「但他捉住過我嗎?自然,我是不能負一點責,一個女人是應當這樣的。」「我為了這一個老實的男人,感到無能的抱歉,也夠受了。」而她一開始乃至前後一直迷戀「高個子」凌吉士,理由只是他身上有著的「高貴的模型」、「丰儀」、「高貴的美型」、神所賜予的一切美好東西。連她後來排斥他,理由也只是:「我豈肯為了這些無意識的引誘(筆者按:「一個完全癲狂於男人儀錶上的女人的心理!」)而迷戀一個十足的南洋人!」「自然我不會愛他,這不會愛,很容易說明,就是在他丰儀的裡面是躲著一個何等卑丑的靈魂!」最後她把他從她身上推開,所思所想也不過是:「我勝利了!我勝利了!」

莎菲女士畢竟受過教育,知道「一個女人這樣放肆,是不會得好結果的」,將把自己「送到更壞的地方去」;也自知自己「受另一種自尊的情感所裁製」,不肯被別人「損害我自尊之心」,而且稍有跡象,就不時「振起我的自尊心!」張天翼認為莎菲女士是徹底的「自私自利的為我主義」,他說:

莎菲女士大概太注意自己了,太愛表現自己了,所以只有寫到自己的時候,以及寫到自己對周圍事物的反應的時候,才寫得道地,生動,技巧也不錯......除開莎菲女士自己一個人而外,所有的人物都寫得模糊,寫作技術也忽然不見了。好像這些人只是為莎菲而生存於世,而沒有自己的存在似的——可憐凌吉士也逃不出這一命運。

這些話如果抽去不必要的道德判斷,基本是站得住腳的。當然,莎菲女士的寫作手法可能一定程度上受日記體裁的影響。但是,「言者,心聲也。」我們看莎菲女士日記,雖然很難說可以看清日記中的人物在現實世界本性的真偽與媸妍,但是日記的作者,卻是無法逃於讀者的法眼的。因此,我們縱觀莎菲女士的日記,綜合上述的各種因素,也有孔夫子「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人焉廋哉?」的感嘆,認定我們的結論下得不錯。

馮雪峰認為莎菲女士是「戀愛至上主義者」,有點道理,比如莎菲的日記有這樣一段話:「我總願意有那末一個人能了解得我清清楚楚的,如若不懂得我,我要那些愛,那些體貼做什麼呢?」但這又是極不準確的,因為他忽略了她神氣活現與「自私自利」的一面。事實上,莎菲女士只是「愛我所愛者」,她「只把心思放到她要征服的男人們身上」(筆者按:這是日記原文),有強烈的佔有慾,而且對於自己所愛還挑剔備至,以我為主,居高臨下,壓根就是「自我主義者」,正如上文所指出。不過這種自我主義,頗有女性色彩,(比如上文所謂的「焦躁、敏感」,以及下文要說的虛榮)並且夾雜著些男子作風——愛情不好說都是排他的,但自私卻是肯定的,而自私的人所有的自私表現往往如出一轍。也就是說,在愛情這一方面,男性與女性或許有驚人的一致性吧。

這一點可以從她對愛她的葦弟與她愛的凌吉士的游移態度中看出。她嫌「忠厚」、「真摯」的葦弟「不會換個方法」討好她、「太容易支使」、不懂「愛的技巧」,所以不要他、「可憐他」,並且認為理所當然。看上凌吉士後,對於葦弟的「請求」,她就自欺欺人地「自貶」為「不配承受那真摯的愛的女人」。不僅如此,她還像男人那樣有著「友情」「親情」淡化(當然有時候是「鑲嵌」、「強化」)「愛情」的優越心理或者政治手腕,她說:「我恨不得跪在他面前求他只賜我以弟弟或朋友的愛吧!......假使葦弟知道我,我自然會將他當做我唯一可訴心肺的朋友,我會熱誠的擁著他同他接吻。我將替他願望那世界上最可愛,最美的女人......」莎菲女士迷戀上凌吉士後,馬上就有以靜待動、「知其雄守其雌」、「無為而無不為」的想法了:「我要佔有他,我要他無條件的獻上他的心,跪著求我賜給他的吻呢。我簡直癲了,反反覆復的只想著我所要施行的手段的步驟,我簡直癲了!」凌吉士去病院看她,看到「那些看護婦都在羨慕著我」,她忽然覺得「我是需要別人紀念的,總覺得能多得點好意就好。」後來失望於凌吉士勢利的作風、卑劣的靈魂,又發狠心:「不過我決心了,我決心讓那高小子來嘗一嘗我的不柔順,不近情理的倨傲和侮弄。」狠心一發,立馬移情於葦弟:「那天晚上葦弟賭氣回去,今天又小小心心地自己來和解,我不覺笑了,並感到他的可愛。如若一個女人只要能找得一個忠實的男伴,做一身的歸宿,我想誰也沒有我葦弟可靠。」可是女人的心彷彿文天祥筆下「不指南方不肯休」的「一片磁心」,看似搖擺不定、左偏右轉,但答案一經認定,就頑固得如「鐵石心腸」——物理書上說,鐵屬於鐵磁類金屬。所以不久後,她就又對凌吉士大發其母性情結、「好為人師」作風與叔本華所謂的女人「大孩子」心理,儘管這時候她知道他早已成婚了:「但他真得到過一個女人的愛嗎?他愛過一個女人嗎?我敢說不曾!」「一種奇怪的思想又在我腦中燃燒了。我決定來教教這大學生。這宇宙並不是象他所懂的那樣簡單啊!」

莎菲女士的以神氣活現為主要表現形式的自我主義也不僅僅只是在愛情中體現的,而是反映在多個方面,比如她思想中有著濃重的傳統道德觀念。有學者說莎菲女士是後五四時期的新青年,相較五四一代的青年,她已經是完全擺脫了封建思想的束縛,這是有失偏頗的。事實上,對於一個神氣活現的自我主義者而言,只要有助於獲取自身存在的快感,他什麼都信——這種相信,當然也是具有「自私的基因」「選擇性表達」的基本根性。莎菲女士有很強烈的道德恥辱感,而道德恥辱感正是中方有別於西方原命罪惡感的基本標誌之一。這種道德恥辱感,說到底,還是封建思想的孑遺或者繼承。莎菲女士在日記中寫道:「不過我卻不騙人,並不騙自己,我清白.......」就是典型的表現。凡是神氣活現的人,莫不喜歡與人比較,而在莎菲女士的自我認同中,她的誠實與清白,顯然是超凡脫俗的。這其實也從另一方面解釋了莎菲女士為什麼那麼糾結於凌吉士「卑丑的靈魂」的原因。又比如,莎菲女士有「小資產階級」傾向的女性心理。日記中的這一句話可以以小喻大:「有時因在整日靜寂的沉思里得了點哀戚,但這種淡淡的凄涼,更令我捨不得去擾亂這情調,似乎在這裡面我可以味出一縷甜意一樣的。」關於這一點,不妨從莎菲的「准」媽媽那裡尋求「理據」與旁證。丁玲說:「我那時為什麼去寫小說,我以為是因為寂寞......我那時是一個很會牢騷的人,所以《在黑暗中》,不覺的也染上一層感傷。」

筆者不能證明莎菲女士的無聊、焦躁、敏感、自我意識濃重、個性極強與她的神氣活現、自我主義孰是因孰是果,但很顯然,這兩方面的特性是交錯混雜的,不可以斷然分開、片面孤立。也正是在這些特性的交錯混雜之中,莎菲女士表現出極大的矛盾思想與行為——行為又是思想的體現。言行的不一,也正是思想矛盾的體現。她一方面能無比自負地說:「莎菲不是喜歡聽人解釋的人。根本我就否認宇宙間要解釋。」另一方面又說:「莎菲生活在世上,要人們了解她體會她的心太熱太懇切了,所以長遠的沉溺在失望的苦惱中。」她其實知道:「自然,我也不願有人知道我暗地所想的一些不近情理的事,不過我又感到有別人了解我感情的必要。」但是她潛意識裡覺得別人不可能知道自己,而自己又放不下臉、屈不了尊,終於無法向別人開誠布公;在這種言行矛盾下,她當然只有這種心理:「誰能了解我,抱我,撫慰我呢?是以我只能在笑聲中咽住『我又糟踏我自己了』的哭聲。」這種病症,就如她自己所說的:「但又受理智,不,我就從沒有過理智。」

我們知道,莎菲自視甚高,認為自己的誠實與清白高於俗眾,但卻在優越感與性衝動(或說愛情的力量)下,耍些「技巧」,比如一開始借搬家「糊裡糊塗」欺騙朋友,撒謊要凌吉士替她補英語,這讓她感到「好像扯謊也是(自己的)本能一樣。」當然,莎菲女士日記中最矛盾、最扯謊的是她對凌吉士的感情與態度——換句話說,就是自欺欺人與性心理的矛盾。因為這種自欺欺人與矛盾,事實上就是上文所論述的莎菲女士的所有特性的「交錯混雜」,具有總結性意義,所以有相當的必要略加詳述。

莎菲女士對凌吉士的態度游移,在上文已經有論述,但是對她具體的複雜心理,則沒有詳細的例證。這方面的例子,最具代表性的是莎菲女士的最後一篇日記。她在日記中寫道:

自然我不會愛他,這不會愛,很容易說明,就是在他丰儀的裡面是躲著一個何等卑丑的靈魂!可是我又傾慕他,思念他,甚至於沒有他,我就失掉一切生活意義了;並且我常常想,假使有那末一日,我和他的嘴唇合攏來,密密的,那我的身體就從這心的狂笑中瓦解去,也願意。其實,單單能獲得騎士般的那人兒的溫柔的一撫摩,隨便他的手尖觸到我身上的任何部分,因此就犧牲一切,我也肯。

我應當發癲,因為這些幻想中的異跡,夢似的,終於毫無困難的都給我得到了。但是從這中間,我所感到的是我所想像的那些會醉我靈魂的幸福嗎?不啊!

理智上,莎菲女士痛恨凌吉士的卑劣人格,可是情感上,卻深陷在「愚人的國度」(對他的感情)中不能自拔。出於壓抑的性心理,她一方面幻想與擁有「丰儀」的他「欲仙欲死」,另一方面卻始終囿於嚴格的道德追究與脆弱的戀愛心理怯於行動,自始至終,都是如此。那麼為了擺脫巨大的精神矛盾,最後的結果當然只有「半死不活」與離京南下。

不過,從莎菲的日記來看,她之所以掙扎於對凌吉士的迷戀中,並不只是在於凌吉士的內外不一,更為主要的或者起決定性作用的,是她自己種種特性矛盾的交錯混雜。比如在還沒有感覺到凌吉士的卑劣前,她就嘲笑朋友的愛情:

她嘲笑毓芳和雲霖蒼白無力的愛,驚訝他們為什麼會不需要擁抱那愛人裸露的身體?為什麼會壓制住這愛情的表現?為什麼在兩人還沒睡到一個被窩之前,會想到那些不相干足以擔心的事?我不相信戀愛是如此的理智,如此的科學!

這句話當然與她講究「愛的技巧」有一定程度上的出入,理智的她還是經不起感情的檢驗:

在很早的從前,我懂得對付哪一種男人應用哪一種態度,而現在反蠢了。當我問他還來不來時,我怎能顯露出那希求的眼光,在一個漂亮人面前是不應老實,讓人瞧不起……但我愛他,為什麼我要使用技巧?我不能直接向他表明我的愛嗎?並且我覺得只要於人無損,便吻人一百下,為什麼便不可以被准許呢?......我無法制止我狂熱的感情的激蕩

莎菲女士的前衛愛情觀只是日記的佳話、現實的假話。比如她自己初識凌吉士不久,就變成了「膽小的人」,頗有顧忌,「強迫的去拒絕引誘」,表現得「那樣拘束,不調皮的在應對」,以後的幾次見面,也都是如此。

矛盾的莎菲一方面表現出對愛情的極大渴求,另一方面卻又對愛情游移不定。她說自己不會「為了無意識」愛上一個人,其實,她的愛與不愛都可以從「無意識」中找到依據。無意識里,她對愛情表示了極大的懷疑乃至害怕(不屑就是害怕);但是哪裡有壓抑,哪裡就有反抗,在無意識的壓抑下,在性心理的催促下,她只是如和尚尼姑一流的「色中餓鬼」,對愛情反而有著更狂熱或者病態的需求。無意識來自於以往經歷,這在她的日記里也有體現:

近來青年人在一處時,老喜歡研究到這一個「愛」字,雖說有時我似乎懂得點,不過終究還是不很說得清。至於男女間的一些小動作,似乎我又太看得明白了。也許是因為我懂得了這些小動作,於「愛」才反迷糊,才沒有勇氣鼓吹戀愛,才不敢相信自己是一個純粹的夠人愛的小女子,並且才會懷疑到世人所謂的「愛」,以及我所接受的「愛」......

在我稍微有點懂事的時候,便給愛我的人把我苦夠了,給許多無事的人以誣衊我,凌辱我的機會,以致我頂親密的小伴侶們也疏遠了。後來又為了愛的脅迫,使我害怕得離開了我的學校。以後,人雖說一天天大了,但總常常感到那些無味的糾纏,因此有時不特懷疑到所謂「愛」,竟會不屑於這種親密。........這種無味的嫉妒,這種自私的佔有,便是所謂愛嗎?.....並不是我願意別人虛偽,做作,我只覺得想靠這種小孩般舉動來打動我的心,全是無用。

另外,蘊姊的死去,作為一種心理暗示,更是深化了她既有的無意識。在蘊姊去世前的一個月左右,她收到了她的來信,信上寫著蘊姊婚後的悲傷:「我的生命,我的愛,都於我無益了......」這種暗示的力量是巨大的,它使莎菲從對愛情的虛無感發展到人生的虛無感:「多無意義啊!倒不如早死了乾淨......」而莎菲後來幾次產生「假使我竟無聲無息的死」「悄悄的死去」的想法,與此不無關係。借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學來說,莎菲就是深陷在自我、本我、超我不可緩和的精神困境之中,而她種種特性矛盾的交錯混雜,就是病根。

錢謙吾認為,莎菲這個Modern Girl所表現出來的「近代人歇司迭里亞(筆者按:即歇斯底里)的病的狀態」,就是所謂的「『世紀末』的病態」。他認為這種病態的表現有:

第一,肉體上已有和常人不同的特徵,自我觀念很強,容易為一時的衝動所動搖。第二個特徵,容易動情緒,對於毫不相干的事,笑著哭著。第三個特徵,依其人的周圍狀況,或為厭世悲觀,或對宇宙人生的種種生恐怖心,常常象困憊,倦怠,煩悶。第四的特徵,(筆者按:原文如此,下同。)活動上表現很憂鬱的狀態。第五的特徵,作無止境的夢想,不能注意於一事,來判斷追求統一思想的腦力,因此專耽於漠然,曖昧,無順序,短片的妄想。第六是懷疑的傾向,對於種種問題,懷抱疑惑,詮索其根底,而不得解決煩悶者。最後一個特徵是神秘狂,即Mystical delirium的狀態。

錢謙吾的這篇文章作於1930年8月,算是與莎菲同時代的人。錢先生所概括的「世紀末的病態」雖然不只是針對莎菲女士而言,但是具有相當的參考價值,照本文的論述來看,他的說法在好幾個方面與筆者的若合符節。筆者無意從本文的話語系統脫離開來,對錢謙吾的說法進行比對,對於一個參考來說,這是不必要的,好比選美大賽,並不看外表以外的東西。那麼,最後的問題出來,莎菲女士究竟是什麼樣的女人呢?筆者的答案是:

莎菲女士是一個現代化女人,她有現代人的無聊與焦躁,也有女人的敏感。莎菲女士自我意識濃重,個性極強,她的存在,同時有著女性特有的神氣活現,她的存在,就是為了追求一己之樂,以緩解生活的無聊與焦躁,展現自己的神氣與個性。這就是她為什麼是自我主義者而不是戀愛至上主義者的原因。莎菲女士追求戀愛,從目的上看,就是為了使自己快樂,並且為了達到快樂的目的,她也會做出與自我認同矛盾的事情,比如扯謊,運用「愛情的技巧」。從心理上看,這是一種出於壓抑的矛盾的性心理的表現,一種無意識作用。而莎菲女士的這些特性的交錯混雜,又是她產生思想行為矛盾或者說精神分裂的原因。這種矛盾與分裂,就像是弗洛伊德所謂的自我、本我、超我的不統一,表現在行為上,就是言行的不一致,既以道德自命,又做不道德的事;表現在戀愛上面,就是矛盾的性心理、困惑的愛情觀(既懷疑又害怕);表現在精神上面,就是歇斯底里的癥狀,比如莎菲女士多次的自殺念頭,最後對凌吉士的決絕時的「癲狂」表現。莎菲女士當然是有反抗的,這是她的個性與思想使然,不過,她的反抗也是孤獨的,無論是她的處世,還是她的戀愛,都是如此。她一直都是孤零零的,一直都只有自己——因為她只在乎自己,她不相信別人,或者說,她不敢相信別人。至於她的神氣活現,是不是虛張聲勢,是不是某種表象——她自己知道。莎菲女士抱怨自己「我這無用的人」,或許有更深層的心理機制。

主要參考文獻:

一、《丁玲全集》第三卷,丁玲著,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12月第一版。

二、《中國文學史資料全編現代卷:丁玲研究資料》,袁良駿編,知識產權出版社,2011年4月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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