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經常強調的「互不干涉內政」是正確(合理)的嗎?

以前總能聽到我國的政府發言人要求他國不得干涉我國內政,我原來也一直認為國與國交往中就應該這樣。但是最近又仔細思考了一下,覺得這種要求好像並不是那麼合理。

設想:A國在B國有很大的投資,或者有很多A國的企業在B國有業務,那麼B國的經濟政策就很可能會影響到A國的利益,那麼我覺得A國就有權要求B國制定對自己更有利的經濟政策,否則就可以採取從減少投資到全面撤資等一系列的措施。這是否應算作干涉他國內政呢?

再進一步:A國對B國的「干涉」如果不僅僅局限在經濟政策方面,而是以減少投資或者撤資為籌碼干涉B國的其他方面的政策。這又該如何評價?

再再進一步:假設A國採取了全部撤資的措施仍沒能達到影響B國政策的目的,於是A國對C國D國……(假設這些國家同時都和AB兩國有貿易往來)同樣採取以減少投資或者撤資為籌碼要求他們和自己一起來「干涉」B國政策,這又該如何評價?


我先說下這三種情況是否構成干涉內政。國際法意義上,是否構成干涉內政的關鍵在於強制(coercion)。所以說只有使用武力手段才能構成了無可辯駁的干涉。其他手段,比如經濟手段,就要看具體情況。

1。A國在B國有很大的投資,或者有很多A國的企業在B國有業務,那麼B國的經濟政策就很可能會影響到A國的利益,那麼我覺得A國就有權要求B國制定對自己更有利的經濟政策,否則就可以採取從減少投資到全面撤資等一系列的措施。

這種經濟互相依賴很常見。比如美國總是施壓中國要人民幣升值,背後難道沒有討價還價。但我國政府並沒有指責美國在這個問題上干涉了中國內政。實際上,我國加入WTO, 就是把一部分經濟主權讓度了出去。

2。A國對B國的「干涉」如果不僅僅局限在經濟政策方面,而是以減少投資或者撤資為籌碼干涉B國的其他方面的政策。

這個通常以經濟制裁的形式出現,帶有一定強制性,通常可以算作是干涉。常見的情況是,某國發生了內亂或者叫人道主義危機,干涉者希望該國政府改變現行政策,使用了經濟籌碼

3。假設A國採取了全部撤資的措施仍沒能達到影響B國政策的目的,於是A國對C國D國……(假設這些國家同時都和AB兩國有貿易往來)同樣採取以減少投資或者撤資為籌碼要求他們和自己一起來「干涉」B國政策。

腦海里暫時想不出當代有這種現象。接近的,歐盟成員國常常聯合對第三國施以經濟制裁(和第二種情況一樣構成干涉)。但這種聯合併不是靠主導國(比如法國)威脅達成的。

那麼到底不干涉原則合理嗎?我國這麼堅持又正確嗎。分別簡單回答下。

1。不干涉內政原則是近代國家主權原則的衍生,各國不分大小強弱原則上平等。所以目前排第一的答案提到商周時期的例子,個人覺得並不能叫做干涉內政。商朝和周王是什麼關係?肯定不是平等的國家間關係。中國人有國家概念,那都是19世紀後的事情了。

不干涉合理嗎?冷戰後西方就一直在試圖修改這個原則,比如提出保護的責任:主權不是權力而是責任,一國政府如果不能保護本國人民甚至蓄意謀害,那麼在緊急情況下(比如盧安達的種族屠殺),國際社會就要干涉,甚至使用武力維和。聽上去蠻合理對吧。但這類干涉的理由容易被濫用,比如英法美2011年在利比亞,說是保護平民,其實是政權更迭。

從這個意義上說,不干涉內政應該是合理的常態。危急時刻能不能干涉,這裡要強調多邊主義,聯合國安理會或者相關的地區組織說了算。而不是「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單邊決定。

2。我國開始談不干涉原則是54年時提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當時之所以提出不干涉,有的答案已經談到是因為當時一窮二白,害怕被美帝顛覆。再補充一點國際背景,50-70年代是民族自決和反殖民運動的高潮,我國在對外關係上是和亞非拉打成一片,所以當時大家都強調主權和不干涉內政。至於說中國不也武裝干涉了朝鮮和印支了嗎。我國的理由是保家衛國自衛反擊,這是反對霸權國家已有的干涉(美國對朝鮮,越南對柬埔寨)。當然還要看到,當時黨的對外政策(支持共產主義政權)和政府的外交政策(團結一大片不干涉)是有區別的。

好了,為什麼這個原則到現在還在堅持,習近平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發表60周年紀念大會上的講話(全文)都大國崛起了難道還怕美帝顛覆嗎?我們在海外這麼多利益難道不需要進行干涉嗎?我同意外交政策在根本上取決於實力的說法。但是從實力的變化反映到外交政策的調整,這個過程從來不是迅速和直接的,而是要受一系列國內外因素的影響。比方說國內製度的路徑依賴,反對干涉這麼多年了能說改就改嗎?外交部改了,教育部是不是也得跟著改教科書啊。比方說國際上我們和西方,和發展中國家的關係,難道要跟西方穿一條褲子,去干涉發展中國家?與其改弦更張帶來不確定的風險(和收益),還不如蕭規曹隨不出大的紕漏。


題主和我默念:

窮則共同開發

達則自古以來

窮則和平共處

達則普世人權


贊同 @鍾准 的觀點,但是補充一下,所謂干涉是必須做出實質上的行動的,比如有針對性的外交,軍事,經濟政策。對他國的政策的評論,意願的表達是不算干涉的。外交部往往聽到他(有時候甚至只是他國的公民而已)發出一些聲援,表達一下支持就立馬像迴音一樣跳出的那句「互不干涉內政」其實是非常牽強的,也非常不合理。評價某個事物是任何人的權利,只要不是惡意詆毀,捏造就可以。

任何規則應該只規制行為,不針對思想和言論,應該是基本準則(教唆性質的言論不算在內,因為鼓動他人做某個行為,等於是自己在利用他人做某件事,和命令是差不多的性質)。


此時正確,彼時不正確

美國一度攛捯中國共治世界,為此還送了條Bench,為的是讓中國承擔一大部分軍事外交支出。

老大的眯縫眼可不是白長的,心裡明明白白的,即便說一時沒明白,麻麻是個多麼冰雪的女人啊。

所以說,在國內結構性問題沒能克服之前,人才準備沒有充分完成之前,我國也還會光榮地堅持中國特色的孤立主義外交政策---「和平共處五項原則」


商紂王暴虐無道,濫殺無辜,武王干涉,牧野誓師,起兵伐紂。

即便以上故事可能為文人所編。華夏民族,干涉他國內政,古已有之,且深入人心,成為認可的價值觀。

共和國建國初年,因為選擇了馬列主義,國家又弱,無實力干涉他國內政,總被別國干政。所以周總理提出互不干涉原則。這是聯合弱國,規避風險的高招。同時或之後的領導不是一直在干涉其他更弱領國的內政嗎?越南,柬埔寨,朝鮮等。

政治口號罷了,不當真。


互不干涉內政的意思是:

我還窮,我還小,我還干涉不了你,你tm也別來干涉我。

等我富了強了,這都是我的內政,你tm干涉試試看; 這這這,這些都不是你的內政,是國際事宜,我tm明裡暗裡就干涉了,怎麼著吧


小農經濟時代各國尚時需往來,因此各自內政亦多有交錯,做不到「零干涉」,如今全球商貿,你又加入了WTO,從經濟聯繫來說,大部分國家的「內政」直接影響到其他各國的民生福祉,不干涉更不可能了。

關鍵是干涉的手段是怎樣的:是一言不合即兵戎相見,還是盡量以國際間共識進行溝通協調?


這不正是知呼崇尚的不評論他人生活的最好例子嗎


這個邏輯太簡單了:因為中國干涉不了別國內政,所以把這個口號喊出來,我干涉不了,你也別干涉。

這個干涉,不包括協商,六方會談不就是干涉朝鮮內政么……對中國來講,干涉一般就指兩個事情:武力干涉、吃飽了沒事兒干指手畫腳。

這兩個都好解釋,中國曆來強調要政治談判解決,其實這就是干涉嘛……不過談判是一個協商的過程,武力和指手畫腳都是未經協商的單方面行動。

之所以反對這兩個,因為武力上中國沒能力出國維護自己的利益,卻天天被指手畫腳~~~

題主提的事兒呢,屬於A方的投資選擇,和B方的投資環境建設。這個過程中雙方各取所需,公平交易,並無干涉一說——這就和今天的中國招商引資工作一樣。

但是如果A方以武力或者其他手段壓制B方,讓B方制定對A有好處卻對B有害處,甚至無需有害,只要B不滿意的政策,那麼就是赤裸裸地干涉了——這個事兒在中國百年前層出不窮。

PS:當然了,總有人相信,干涉別國內政是為了對方好,什麼打老婆之類,我就只能呵呵了~~~至少在歷史上,直到今天,沒看到任何相關的例子,倒是老婆被人「保護」幫人生娃的事兒層出不窮。

「啊美利堅家在華家代言人鄭重表示:啊美利堅攻打伊拉家絕對不是為了搶他老婆,因為事實證明,他老婆這些年一直在家,而且接了很多紳士的客戶,賺了很多錢給家裡。」


不合理。互不干涉內政,這是中國弱小時用來自保的「道德原則」,別國干涉我就譴責。而自己也沒能力干涉別國。

但國家強大了,利益在海外。互不干涉就是純粹自討苦吃了。比如朝鮮得不到中國的核安全保證,不自己搞核?不丹等也得不到中國的安全保證,印度就控制了。你不干涉別國內政,讓這些小國如何自立?到頭來還是自己受損。

對干涉別國內政,西方國家有套「人權高於主權」的理論,就是本著西方普世價值,就可以作為正義的借口響噹噹地干涉別國內政,維護自己的利益。而以往蘇聯,也曾經有套「有限主權」論來干涉別國內政。因為無產階級專政國家么,是正在消亡的國家,主權也將逐漸消亡。而共產主義將會到來,輸出革命,主權有限,所以也是響噹噹地干涉別國內政。

為何中國不能改變下僵化的外交規則?也是可以的。只不過現在需要個好借口——就是也得要掌握普世價值。不能說自己是去維護自己的利益而干涉,而是來「主持正義」的。中國需要一套自己的正義標準。就是普世價值。

金融共產主義學堂:eziv587


話說隔壁有個王老五,天天在家裡暴打自己的老婆孩子。這邊有個正直的李老六,要過去勸一下,阻止王老五的暴行。這個時候,王老五齣來說,這個打老婆孩子,屬於一家內政,外人不得干涉。王老五的小兒子正要出來求救,這是大兒子就說了,這個小兒子是受到隔壁勢力的煽動,是叛徒啊。


題主你問題本身就不成立。

國與國之間不像人與人之間,人跟人是有感情的,但國與國就只有利益。因此一切外交政策都只是利大於弊或者弊大於利,並無什麼合理不合理這一說。

這就是森林法則。


別國稱讚你國好算干涉內政嗎?

如果不算,那別國批評你國不好算干涉內政嗎?

如果都算干涉內政並且反對,那乾脆兩國之間別來往了。


合理個毛球呀!

(反話) 我打我老婆,關你們外人何事,你們的法律怎麼可以干涉我家內政呢?

(正話)為什麼不可以干涉?所謂 路見不平 拔刀相助


我們能叫干涉嗎?這裡自古以來就是我們的 。

我們能叫干涉嗎?這叫有爭議但是共同開發。

我們能叫干涉嗎?這是為了國際友誼提供援助。

我們能叫干涉嗎?講道理看地圖,按照海岸線起起伏伏的曲線的梯度以及長江流過入海口的平均速度加上一定的歷史因素做權值算出來這兒本來就該我們管,什麼,你說你在東南亞,離長江遠?主要是珠江入海口那兒我們加了個常數,你說差多少?差多少我加多少。

再說一遍,我們不干涉別國內政。

我們只管我們力所能及的自己的事!


這不廢話么,本國的人都干涉不了,什麼時候輪著吃飽了沒事幹的歪果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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