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律是否受儒家思想影響?

如題


是在搜其他問題時看到這個問題,增加一些補充。

這個問題解釋比較好的是瞿同祖先生的名著《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在導論中,瞿先生明確指出,中國古代法律的主要特徵表現在家族主義和階級概念上。二者是儒家意識形態的核心,和中國社會的基礎,也是中國法律所著重維護的制度和社會秩序。

當然這裡說的是古代中國的情況,當然現代中國法律也是受到儒家思想影響。主要是對婚姻與奸非罪的相關處理上。


屁,受蘇聯影響。


儒家思想對法律有沒有影響?

我想說:影響之深,絕對比題主提問時的心理預設深得多。

君臣父子的尊卑思想太過淺顯姑且不提。仁義禮智的品質要求太過露骨姑且不提。我單單說從古至今的刑法的數量。

夏:墨、劓、剕、宮、大辟。

周:墨、劓、剕、宮、大辟、贖、鞭、撲、流。

秦:太多不提。

漢:太亂不提。(但是這個點開始獨尊儒術了,注意)

南朝:死、徒、笞、罰金、贖。

北魏:死、流、徒、鞭、杖。

北周:杖、鞭、徒、流、死。

隋:笞、杖、徒、流、死。

唐宋元與隋相似,在刑等上有微調。

清:死刑(斬、絞)、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留、罰金。

清末:死刑(斬)、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留、罰金。

民國: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褫奪公權、沒收。

上述只列出主刑,而沒有列附加刑。有沒有發現什麼問題?就是從古至今刑法一直是五種,除了秦朝太6和周朝湊了9個。

按易經的說法,這個世界由陰陽兩性構成。奇數為陽,偶數為陰。同時陰中有陽,陽中有陰。

陽凸陰凹。男生的,凸出來。女生的,凹進去。

你摸摸你的鼻子是一個,陽的,凸出來的。眼睛兩個,陰的凹進去。

然後陽中有陰,陰中有陽。鼻孔兩個、陰的、凹進去。眼珠,一個,陽,凸出來。

拇指一個,兩個指節,陽中有陰。

四指四個,三個指節,陰中有陽。

所以按照儒家的說法,大陰之物要有陽氣存在其中,大陰之物也要有陽氣平衡。

刑法自古以來,奪人性命,陰氣太重。因此各朝各代,不管社會狀況如何,一定要把刑罰數量湊到五個,一個極陽的數字來平衡。哪怕生搬硬套。

中華人民共和國: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說白了還不是徒刑?然而要分開。

死刑、死緩分明不能一概而論,然而不能分。

再者終身監禁為何是無期徒刑的變體而非新刑罰?

答案很簡單,圖個吉利。


幾乎貫徹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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