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普通公民有權查閱自己的個人檔案么?

貌似是根據現行立法,個人不能查閱本人的檔案...那麼檔案的目的是什麼?


謝邀。

公民個人沒有途徑查閱自己的檔案。

關於檔案的目的,我想推薦一篇文章來間接回答這個問題:吳強(K博士)的《斯塔西檔案解密20周年:佔領檔案館》http://view.163.com/12/0221/10/7QPEO3Q000014MO9.html


我都懷疑有沒這東西的存在,考慮到在編人員以及廣大百姓的數量。

從小備案讀書經歷什麼的等等,存儲的空間也是極大的資源佔用啊。


按照國家人事檔案管理法規的規定,個人不得查看本人的人事檔案。最初的原因是為了防止個人篡改自己的檔案,比如政治成分、個人評定、獎懲記錄等等。

但是直到現在,這種出於政治目的的要求並沒有改變。所以這也是現在人事檔案的尷尬所在。

隨著現在體制內外的區別和距離越來越小,檔案的政治作用已經不如以前那麼明顯了。現在的人事檔案主要還是用在體制內,比如政治審查。對於體制外的人來說,檔案主要用來退休計算工齡了。當然除此之外還有其他非常規的作用,比如公檢法執行公務需要,也是可以查看人事檔案的。


這個個人檔案的概念很廣泛,不僅包括個人的人事檔案,還有包括一些涉及本人信息的其他種類檔案,如婚姻檔案、社保檔案、宅基地檔案等等。人事檔案本人是不能查閱的。但是,像婚姻檔案,《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則有明文規定,個人是可以查閱自己的婚姻登記檔案。所以說中國普通公民有權查閱自己的個人檔案這個說法顯得不準確。

檔案的目的,哈哈,就和樓上所說,因為檔案具有真實客的特點,因此具有作為原始憑證,情報參考的價值。所以不僅是涉及個人福利的問題,還有為以後潛在的科研、社會調查提供情報信息的作用。


首先,本人不屬於自己人事檔案資料的查閱主體。《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第二條第(二)項規定,「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事檔案」,屬於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第十四條第(一)、(四)項則分別指出,「查閱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應辦理審批手續。查閱單位應申明查閱理由,管檔單位根據規定和需要確定需提供的檔案材料。」「任何個人不得查閱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的檔案。」也就是說,有權查詢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主體只能是單位,任何個人不論基於什麼原因、什麼理由均沒有查詢的權利。朱先生屬於典型的流動人口,因而不能以個人的身份要求現掌握其人事檔案的人才交流中心提供查詢服務,對方有權拒絕。
其次,個人人事檔案資料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的範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製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而人事檔案資料並不一定是行政機關所收集、製作、保存,其所針對的只是個人而非公眾,記載的也是個人的人生軌跡,與公眾無關,公眾也難於通過單個的人事檔案資料直接了解政府的整個相應行為,亦不能成為公眾監督政府的依據,如果公開可能泄露個人隱私,所以,本人也就不得要求政府公開或提供人事檔案。

據我所知有固定工作單位的人,檔案也是不供本人查詢的,主要供用人單位查詢或者上級部門查詢。

假如題主問得是檔案館保存的檔案,類似國企的職工查自己的工齡檔案一般憑身份證是可以查的,具體因地方而異。


這樣看哪方面的檔案了,金融誠信方面可直接到銀行去查,學歷檔案可上網查詢,不過違法檔案不能直接到公安機關查


檔案的目的就一句話,原始憑證性

比如,退休的時候要核算退休工資,拿多少錢跟社保繳納年限有關的,這個時候怎麼知道你什麼時候上班的呢,就得查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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