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有沒有權利批判政府?
02-09
我一直覺得政府就是拿來批判的,像菩薩一樣供著的話,實在感到噁心。難不成政府履行了它的義務,我還要跪謝「父母官」為我做了點實事?
明確的說:有可是架不住小粉紅們說你沒事就罵政府,你行你上之類的話
不是一直宣傳"人民公僕"么主人批評下僕人怎麼了
人民有監督和批評政府的權利。憲法是這樣規定的,人民有批評和監督權。具體規定,其第二十七條 一切國家機關實行精簡的原則,實行工作責任制,實行工作人員的培訓和考核制度,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反對官僚主義。 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經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繫,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
人民和公民定義其實是不一樣的。公民和人民在我國的區別主要有:第一: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第二:公民比人民範圍大,公民包括全體社會成員,人民不包括全體社會成員,依法被剝削政治權利的人和敵對分子不屬於人民。
總得來說,人民還是可以通過各種途徑來發出自己的聲音,並不存在天天供著的說法。批判有鳥用,鬥爭才有用
要看是什麼樣的政府了,民主政府是任人評判的,獨裁政權無恥政客則剝奪公民的言論自由權,不許批判他們的政府,因為這些狗雜種覺得政府是他們的私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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