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拙劣到驚人的譯作——論《夢之隊》於嘉譯本

一本無稽的譯作,一串無奈的問題,一場註定無用的批評

——題記

大約兩年前,我買了一本英文版的《Dream Team》。

這本書的作者是Jack McCallum,《體育畫報》——美國最重要的體育雜誌——籃球專欄首席寫手。夢之隊是1992年的事情了,McCallum在20年後重新回顧了那支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籃球隊,還給出了很多內幕消息和獨特看法。除了內容吸引人外,McCallum的語言也非常之棒。有的章節,我讀完後就迫不及待地想跟其他籃球愛好者分享,還在虎撲上翻譯了其中一章。

大約一年前,我又買了譯文版的《夢之隊》。

因為事情太多,之前那本英文版的書,後半本沒有讀完。所以在網上看到中譯本的時候,我非常高興,馬上買了一本。讀中文還是比英文暢快得多——尤其是對於我這樣喜歡一邊讀一邊翻譯的人來說——大概一兩天的時間,就很順暢地看完了整本書。

但很讓我在意的是,在閱讀的過程中,我察覺到了兩個低級錯誤。

63頁:「……羅賓遜加盟了海軍學院。在位於印第安納波利斯的校園裡……」

美國海軍學院位於安納波利斯(Annapolis),而非印第安納波利斯(Indianapolis)。

290頁:「在第二戰之前的夜裡,喬丹飛到了亞特蘭大的賭場,豪賭了一個通宵。」

美國對開設賭場有嚴格的限制,絕大多數城市都不能開設賭場。喬丹飛去豪賭的一定是大西洋城(Atlantic City),而非亞特蘭大(Atlanta)。

這讓我產生了兩點想法:(1)這譯者有一種「我不認識的城市都不存在」的自信,只有擁有NBA球隊的城市才有資格在他的書里存在。(2)這譯者的用心程度還比不上那些用谷歌翻譯來糊弄差事的傢伙,哪怕是在百度里搜一下「Atlantic City」,也不會搞錯成「亞特蘭大」呀。

之前說過,我有邊讀書邊翻譯的習慣。於是翻出了自己過去的譯稿,比對了一下。

結果令人震驚。僅僅第一章,按我的譯文是3206字,就出現了大大小小22個錯誤。

下面摘取幾條。

原文:...he had come on behalf of FIBA.

譯文:過去的一半歲月里,他都在FIBA供職。

錯誤:認錯單詞,將behalf(代表)誤認為half(一半)。

參考譯文:他這次是代表FIBA前來。

原文:In the Balkan area of Yugoslavia... the people measure eras not by 「war and peace」 but by 「war and non-war.」

譯文:(巴爾幹地區)在這裡,人們耳邊最常聽到的,不是「戰爭與和平」,而是「戰或不戰」。

錯誤:認錯單詞,將era(時代)誤認為ear(耳朵)。

參考譯文:在巴爾幹地區,人們區分各個時期時,用的不是「戰爭年代和和平年代」,而是「戰爭年代和停戰年代」。

原文:And for the next decade and a half, no one except Boris Stankovic went were.

譯文:隨後十多年裡,斯坦科維奇再沒去過美國,因為沒有人希望他再去那裡。

錯誤:認錯單詞,將except(除了)誤認為expect(期待)。

參考譯文:接下去整整一十五年里,沒有人再去過美國,除了鮑里斯·斯坦科維奇。

原文:...Robinson hit the social glass ceiling in his high school years.

譯文:在高中的時候,羅賓遜的社會學成績在班上名列前茅。

錯誤:看錯單詞。把glass(玻璃)誤為class(課)。

參考譯文:高中時代的羅賓遜撞上了社會的玻璃天花板。

除了這些中考英語不及格水平的錯誤,譯文中還有大片大片的漏譯,比如第一章中的下列句子,在譯文中完全不見蹤影。

「with a bow tie, a lit cigar, and a dictator』s fist」

「The type of meat Stankovic most liked to inspect, though, was the cured leather on a basketball」

「He was just an outsider trying to learn the nuances of American basketball while also trying to learn how to order a hamburger」

「given the sicio-political sports climate」

「a loathsome individual, a clear number one on the list of tin-pot despots who have run sports over the centuries」

再來看下面這個例子:

原文:It was not the result of a crusade by the NBA』s marketing demons to sell $200 Authentics in Europe, even though that was an eventuality.

譯文:這也不是NBA一次可以載入教科書的經典市場推廣案例,儘管它最終產生了這樣的作用。

參考譯文:不是NBA營銷部的惡魔們為了發動將AU球衣200美元一件賣到歐洲去的遠征——雖說這件事情後來確實成真了——而造成的結果。

在我看來,作者就是跳過了「crusade」(十字軍遠征)、「demon」(魔鬼)、「Authentics」(指AU球衣,又稱球員版球衣/多層電繡球員版球衣,是NBA正品球衣中價格最高的)這些(超過高中水平)單詞,光盯著「NBA」「marketing」「sell」,生生創造出了「NBA一次可以載入教科書的經典市場推廣案例」的譯文。

至此,我已經很難區分譯者到底是在翻譯還是在二次創作了。而這種肆意創作,常常傷害了原文的韻味。比如這句:

有一次他去參加派對,當天花板上的七彩激光球開始旋轉時,有人對他說:「好了,大衛,你現在可以當裁判了。」

我想,大部分讀者跟我一樣,不知道這句話在說什麼。實際上,原文講的是美國青少年中流行的一種遊戲,大家圍成一圈,其中一個人轉瓶子,瓶口指向誰,誰就要跟轉瓶子的人親嘴。大衛·羅賓遜會收到白人孩子的邀請,去參加派對,但在轉瓶子這個遊戲環節,白人孩子們卻會很自然的說:你來當裁判。

通過這個小小的情節,我們可以更好地理解大衛·羅賓遜的成長曆程和性格形成。至於所謂「天花板上的七彩激光球」……真不知道是哪兒冒出來的。

我們可以看到,這位譯者的翻譯套路是這樣的:

遇到沒聽過的城市名,就翻譯成另一座以前聽過的城市;

遇到不認識的單詞,就當成另一個拼寫差不多的單詞接著翻譯;

遇到沒聽過的事情,就找一出以前聽過的事兒給安上;

遇到讀不懂的句子,就……這回倒是沒換,直接就給刪掉了。

然而,更神奇的地方在於,在這本書的最後一頁,我讀到了作者的後記:

這是打著我的名字出版的第五本書……第二本是翻譯的……第四本是翻譯作品……到了這一本,就算是我出書的巔峰了……這本書是我出的書里的巔峰。不為別的,因為我愛籃球;而書里的所有人和事,就是我愛上籃球的原因。」

我先不吐槽這位譯者出於對籃球的愛而出版的巔峰之作就是這麼個玩意兒這回事兒了。我更驚訝的是,為什麼能有這位譯者有這麼好的資源,會有三本書稿找上他來翻譯?

更讓人驚訝的是,這本書中,有整整12頁的推薦序,分別來自賴聲川、張衛平、徐濟成、姚明和張佳瑋。這些人的名字和推薦語也同樣印在封底上。

為什麼一個連glass和class、era和ear都分不清的人,能接二連三地得到翻譯出版的機會,還能請到那麼多大咖前來推薦?

答案其實很簡單,就在護封勒口的譯者簡介上。

不是「於嘉」這兩個字,而是「中央電視台體育頻道(CCTV5)著名主持人」

挑幾個錯,掛出來,不是難事,也算不上本事。

我寫東西,總還是希望,能提出幾個問題,給出一些答案,給讀者以啟發,給愛好籃球的朋友們一個深入思考的契機。

在這裡,我想簡單就籃球領域談一談:我們為什麼會拿到這樣一本糟糕的譯作?我們該拿這樣一本糟糕的譯作怎麼辦?

一本糟糕的譯作,責任編輯有責任,國內出版環境有責任,國內翻譯環境也有責任,但究其根本,最大的責任還是在譯者身上。

我認為,於嘉先生在主觀上確實是認真對待這份稿子的——如果他只是想著交差了事,乾脆「谷歌翻譯」一下,正確率也會比現在高——這恰恰說明了他的親力親為。然而認真對待卻只翻譯出了這麼個玩意兒,只能說明……

第一,於嘉先生的英文水平實在不過關。

第二,於嘉先生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這首先要歸咎於懲罰機制的缺失

根據出版總局的《圖書質量管理規定》,圖書質量包括內容、編校、設計、印刷四項。內容質量只關乎內容是否危害國家統一、國土完整等。編校質量,也只有「知識性、邏輯性差錯」這一項擦到邊,但處罰的對象是編輯和出版社。因此,在現行圖書質量管理體系內,譯者胡亂翻譯一氣並不會得到任何處罰。

不要說「處罰」,哪怕讓步到「道歉」的程度,恐怕也是奢望。中國的籃球媒體從業人員在專業方面犯的錯誤,已經多到不足為奇的地步。不久前,就在兩三天時間裡,前有評論員不識單詞、亂翻譯新聞、引導輿論,後有外派記者在採訪中現場編造球員言論。這些事情還是因為發生在名人身上或關鍵戰中才被抓住的。更不用說不知名比賽中不知名媒體人員的錯誤。但有哪一次,我們得到過一個乾淨利落的道歉?

其次是流動機制的缺失

籃球界有句名言——「你行你上啊」。這句話其實預設了一個有著豐富流動機制的環境:如果你的能力更強,環境就會歡迎你來取代專業能力不如你的前任。籃球運動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這樣流動性極強的環境,板凳末段的球員抓住機會就能進輪換甚至首發。

與之相反的是,國內的籃球媒體流動性卻非常低。體制內自不用說,因為「編製」的存在,流動性更低,得等到孫正平退休,才有機會空出缺來,補上黃子忠。體制外也差不多。這些年,從新浪到騰訊,無論解說還是嘉賓,來來去去就那麼幾個人,而且無論犯下什麼錯誤,除非違法亂紀引來政法機關,否則都還是端坐不動,不會被他人取代。

在這樣的環境下,「能力」的重要性降低了,讓位給了「關係」

這也就是為什麼人人見到glass和class不分的於嘉先生,都要稱一聲「老師」,還有那麼多人為這本糟糕的譯作寫序。央視至今仍然是曝光度最高的媒體,維持與央視的關係自然是最重要的事情。

諷刺的是,身在其中的人物自己倒看不清,常把自己所處的「位置」和「能力」混為一談。所以每每在被指出錯誤時,第一反應不是反思,而是對對方的鄙夷,而且是對地位的鄙夷,字裡行間透出來的都是「你算老幾」。

另一方面,這種環境還造成了專門化程度低、分工不清的情況。

以NBA媒體為例,有專門負責講解場上情況的解說,有跟球員打交道、呈現球員剪影的雜誌記者,有爆料、搶發新聞的新聞記者,有對戰術、數據等進行評價和分析的專欄寫手。互相之間偶爾也干點別人的活計,但主要還是做自己專門的事情。

反觀國內的籃球媒體,直到今天,解說和嘉賓之間的分工都還沒搞清楚。每個人都試圖做全才,既做實況解說,也寫球評分析,還兼著賣衣服的副業,來個翻譯的活兒也不推辭。

國內的圖書市場本就不大,再細分到體育領域下的籃球領域下的譯作,數量就更少。在這麼狹窄的市場里,那些真正通曉籃球、認真翻譯、用心對待作品的人,卻得不到多少機會。出版社尋找譯者,不知道如何分辨能力,只知道循「頭銜」尋之。因而,專門化程度不高的人卻能屢屢跨界為之,如此一來,我們得到這樣一本糟糕的譯作,也是正常的事了。

這篇文章的前半段,也就是挑錯的部分,我很早就完成了。後半段,竟寫了將近一年。一是因為這其中的弊病太多,千頭萬緒,互為表裡,想找出造成此種現象的關鍵源頭,卻實在很難理清。二是因為就算理清了,也沒有用——本文的主題,不就是在分析為什麼這篇文章一定沒有個結果嗎?

想來想去,還是要把這篇文章寫完。儘管沒有用,發出吶喊聲總是好的。吶喊替代不了火光,無法照亮黑暗。但把沉靜在黑暗裡的人們叫醒,才有機會,想出點亮火光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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