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生活,是有選擇的權利
最好的生活,是有選擇的權利01
01
最好的生活是什麼樣子,網友的回答五花八門,有人說最好的生活是「每天有自己的小計劃,然後完成它,給自己滿滿的成就感。完成應該完成的事,其他時間想怎麼嗨怎麼嗨」;有人認為是「滿簾風雨一床書」的詩意生活;有人覺得雙十一能清空購物車就是最好的生活。
有一個小姑娘,上周給我發微信,她說:「我對現在的工作感到厭惡,每天上班就像完成任務,工資更是少的可憐,還不夠租房的,每次看著我同學曬朋友圈我都心酸,別人化妝品都幾千塊了,我卻還在省吃儉用,真不知道我什麼時候能逃出這種生活。多少次都想狠下心來不幹了,可是,不做這個我真的不知道自己還能做什麼,我別的什麼都不會,我成績不好,能找到這個工作已經算幸運了,我該怎麼辦」,另附了一個攤手的表情。我能理解為一份工作苦苦掙扎的無奈,剛畢業的時候大多都是這個感覺。
很多人,在自己不喜歡的地方,做著自己不喜歡的事情,跟自己不太喜歡的人,過完了差不多的,湊合的一生。
龍應台在寫給他的兒子安德烈的信中說:孩子,我要求你讀書用功,不是因為我要你跟別人比成績,而是因為,我希望你將來會擁有選擇的權利,選擇有意義、有時間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謀生。當你的工作在你心中有意義,你就有成就感。當你的工作給你時間,不剝奪你的生活,你就有尊嚴。成就感和尊嚴,會給你快樂!
所以,生活還是要努力啊。可能,努力的日子,每一天都很難,但以後的日子會一年比一年容易。不努力就是目前每一天都很容易,可是未來的生活或許會一年比一年越難,難到只好為了生存而選擇,而不是為了生活而選擇。
02
前段日子,和朋友L姐一起吃飯,她說,她要開始創業了,是她非常感興趣的項目。從她的言語中,我能感受到她的激動、喜悅、堅定。L姐在某211大學碩士畢業後就去了一家國企,工作輕鬆,待遇優厚,在我們眼裡,她一直過著「談笑有鴻儒,往來無白丁」的生活。我停了幾秒,問她,「你現在工作不好嗎,怎麼想去創業呢。」她說:「在這個單位,我20多歲就能看到自己50歲的樣子」。這話簡直戳中我的心,我也有過這種想法。
她繼續說:「剛畢業時我沒長大,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我的確可以做這份不喜歡也不討厭的工作,就這樣度過一生。可我知道,只有在自己喜愛的事業里,才能發光。」我一時語噎,因為太贊同她的話,半天憋出一句:「創業要很努力……」。「嗯,也許會失敗,但我還是覺得挺值得的,大不了重頭再來嘛。」我抬頭看了一眼她,顧盼生姿,燦若春華形容那時的她最恰當不過了。她二十多年的努力,換來了創業的底氣。努力過,才有選擇的權利。
富蘭克林有句名言是,很多人25歲就死了,直到75歲才被埋進土裡。這句話還有更文藝的表達方式,就是羅曼·羅蘭的一句話:大部分人在二三十歲上就死去了,過了這個年齡,他們只是自己的影子,此後的餘生則是在模仿自己中度過,日復一日,更機械,更裝腔作勢地重複他們在有生之年的所作所為,所思所想,所愛所恨。
所以,為什麼要努力呢?
因為不想日復一日,把一年365天過得和1天+364份複印版一樣,因為看到了一個更好的自己被禁錮在牢籠里,想把她救出來,因為每個人都值得過更好的生活。
03
工作中、生活上、社會裡,可能我們會碰到很多不欣賞、不認同、不贊成的人,卻又不得不與他們交往。這些可能是我們的領導、同事、下屬、客戶或是有利益關係的其他人,在每一次交往中我們都必須做出選擇:是為了自己的想法與他們抗爭,還是妥協?抗爭,有沒有意義?妥協,能不能心安?在信仰與現實之間,我們必須做出選擇。最根本的也是唯一的方法,是通過努力,使我們有能力做出順遂信仰的選擇,選擇適合自己的生活。
每一種生活都值得被尊重,但是被迫選擇的生活和主動選擇的生活,完全是不一樣的兩種人生。
然而生活的辛苦是一樣的,年輕的時候不願意努力學習,不願意熬夜加班,人到中年還是要承擔風吹日晒、雞毛蒜皮的苦。通俗一點說就是,今天不走,明天就要跑了。
朋友們,努力吧,你值得過更好的生活。此文,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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