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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銀行雙保理大鬥法~魔鬼就在細節裡

  博主每次上課講GRIF,舉實際案例說明的時候難免會想起一個兩岸保理商鬥法的一段往事... 趁今天心情不錯,把這個故事分享給廣大的讀者們「聞個香」!

  話說前些年某月,博主在大陸進行一場保理業務會議的交流,當時大陸銀行對保理業務瘋狂的熱衷,上自工農中建交,下至深發浦發廣發民生招商中信,沒有一家不在大力推廣保理業務.有一家大型的商業銀行負責保理業務的負責人老王跑來找博主攀談,他說:「叢老師,你們台灣人做保理的沒有一個是好東西!」博主當時聽了嚇一大跳,趕忙追問原因,原來是這家大陸銀行做保理被台灣某銀行給忽悠了,賠了好幾百萬美金.

  故事原委是這樣,大陸某個出口商出貨給台灣的某上櫃公司,交易結算條件是賒銷120天,出口商找到了這家大陸銀行做了保理,除了要求要承擔台灣買方的信用風險外,還要求提供融資.這家大陸銀行找上了同屬FCI會員的台灣C銀行合作,由台灣C銀行擔任進口保理商,承擔買方的信用風險,大陸的銀行則負責擔任金主提供融資.

  一年多過去,台灣這個買方生意急轉直下,甚至發生了跳票紀錄,很多銀行開始抽這家公司的銀根,C銀行自然也不例外.由於擔心萬一這個買方如果發生財務危機不能付款給大陸的供應商,這樣C銀行就要負責賠償大陸供應商的損失.今天是星期五,下周買方又有幾張票款要到期,聽說買方急著四處籌款,看來狀況實在不妙!

  台灣C銀行的保理產品經理-老甘,先寫個伊媚兒給出口商開戶的大陸這家銀行(出口保理商)的分行,告訴該分行保理崗的人說:「貴行客戶(出口商)目前出貨給台灣未到期的幾筆應收帳款我們銀行稽核覺得有點問題,要求要看一下所有交易的貿易合同的正本,以及提單的副本,能不能麻煩貴行撥冗跟客戶聯繫一下,盡速提供?」

  收到這個伊媚兒之後大陸銀行也沒有太在意,隔了一兩周才連繫出口商的客戶經理.出口商說:「啥!要貿易合同正本?我們這半年跟台灣客戶生意做熟了,現在都不簽合同了,他們傳真形式發票過來,我們老闆簽個字就回傳了,沒有合同!」「出貨提單我們都放在船公司那邊,該寄的寄,我去問一下我們Shipping,看她那邊有沒有留副本」

  就這麼你推我、我推你,銀行跟出口商都沒有把這件事情放在心上.銀行想:「這個出口商生意很好,現金流很穩定,在本行又有足夠的擔保品,不用擔心會倒帳」.出口商的客戶經理忙著做生意、交際應酬,那兒來的閒工夫去幫台灣的銀行蒐集這些文件,反正台灣C銀行又沒跟我往來,管他的呢!

  這樣一拖就一個多月,老甘趕緊寫了一封伊媚兒給大陸銀行說「有鑑於本行於30日前已經發出通知要求貴行提供相關交易資料,迄今未獲貴行回覆... 依據貴我雙方Inter-factor agreement約定,按GRIF第X條第X款,本行得不承擔上述應收帳款之買方信用風險,謹此告知,甚感德便...」

  其實老甘在發出這封伊媚兒的前一周,這個買方已經因為公司董事長以公司名義開票借錢,連續跳票1.4億,並發布重大信息公告,股價連跌七根跌停板,馬上要被被打入全額交割股!

  老王跟博主說:「他媽的!你們台灣的銀行太不地道了!」「也不提醒我們GRIF有個30天的限制,再加上本行跟客戶簽的保理協議也沒有約定客戶若30天不回覆我們就有權反轉讓,害的本行只好自己吃下這筆幾百萬美金的損失!」「後來我們委託台灣的律師去幫我們要債,買方已經倒閉了,破產管理會天天爭吵不休,我看我們能收回債權的概率相當渺茫...!」

  其實這件事情還真不能只怨嘆台灣的銀行太奸詐!博主跟老王說:「你們做國際保理,竟然連GRIF都不熟悉就敢做!」「再加上你們銀行跟客戶簽的保理協議其實就只是一個融資協議,保理商的權利義務隻字不提,以至於當你們被台灣C銀行擺道之後竟然無法歸責於客戶,讓自己面臨賠付的窘境」「這次學了一個乖,以後做業務前還是先了解清楚遊戲規則後再推動業務...」

  老王說:「我已經打算辭職,要去一家保理公司搞ABS,以後再也不碰國際保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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