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庸來自傲慢

最近想給一些朋友推薦幾本英語書。很實用的,中英對照,有翻譯有注釋的。於是,我買了一堆書,從中挑選。其中有一個英漢對照「非常男人」,「非常女人」系列,挺有意思。內容是一些名人的訪談、演講。包括喬布斯、巴菲特、奧普拉等等。讀起來不累,其中卻有大量有用信息。

昨天讀到《比爾蓋茨:坐在世界巔峰上的人》,看到裡面有件很有意思的事。起初覺得有意思,細讀發現問題很嚴重。以至於必須動筆說一說。

這本書里有一節題目是《蓋茨是一位貪婪的「閱讀者」》,內容是蓋茨自述成長經歷,第一手材料。裡面有一段話引起了我的關注。下面是這段話的中英文對照,其中有玄機。

Q:Were you always good at math? 記者問:你的數學一直都很好嗎? Bill Gates:Math was the thing that came most natural to me. And you know youd take these exams, some of which were sort of nationwide exams, and I did quite well on those. That gave me some confidence, and I had some teachers who were very encouraging. They let me read textbooks, they encouraged me to take a college course on symbolic math, which is actuallly called algebra. So I felt pretty confident in my math skills, which is a nice thing, because not only the science, but economics, a lot of things if youre comfortable with math and statistics and ways of looking at cause and effect, thats extremely helpful. 比爾.蓋茨:數學對我而言幾乎就是本能。我們都要參加數學考試,有一些還是國家級的考試,我對這些考試一向遊刃有餘。這讓我有了一些自信。一些老師也常常鼓勵我。他們讓我讀教科書,鼓勵我參加有關符號數學的大學課程,也就是所謂的代數學。因此我對我的數學技能充滿自信,這很不錯。因為如果你對數學和統計學,以及看待因果的方式很拿手的話,這不僅僅對科學,還包括經濟學在內的許多事情都大有裨益。

這段話大體翻譯是對的。但是,有一個詞的翻譯是離譜的,出現在最後一句話的倒數第二個單詞。這個離譜的翻譯使得比爾蓋茨的這一大段話幾乎變成了廢話。

那個詞就是「extremely」。這段文字把這個單詞翻譯成了文縐縐的「大有裨益」。如果是大有裨益,那麼絕大多數人都會理解為,數學有很大的好處。但實際上,extremely的本意是「極度的」。蓋茨後面這幾句話在強調:數學和統計對於許多事情來說極度有好處。

這個詞兒幾乎表明,數學的重要性在比爾蓋茨看來無以復加。他就差點兒說,他賺錢,造就微軟帝國,全賴數學了。當然還有編程。事實上,比爾蓋茨讀了哈佛大學的數學系,雖然中途退學了。

如果說,譯者把extremely翻成「極度的」。那麼這段話會讓讀者立即注意到,數學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而不是僅僅是帶來大好處而已。因為,能帶來大好處的事情有很多,不一定非學數學不可。

那麼,譯者為什麼把這個詞兒翻成了「大有裨益」呢?

顯然,譯者根本不知道數學在生活中的威力究竟有多大,也從未體會到。在這個方面,普通的翻譯者是很難有體會的。對數學的威力有認識的人太少了。雖然大家都是從幼兒園開始學了十幾年數學,但沒有多少人真心在生活中去運用。所以,這個方面的缺憾彌補,太難。

但,數學素養的缺乏,不是本質,譯者的面子和自以為是,才是問題的核心!

顯然,extremely的本意是「極度的」。那麼譯者為什麼偏偏不用本意,而是用了個文縐縐的「大有裨益」呢?顯然,大有裨益會顯得有水平一些。為了顯得有水平,不惜扭曲extremely的本意。這種扭曲,在他看來沒什麼,因為他覺得,極度有好處和大有裨益,看起來差不多。

但事情就壞在「差不多」上。

如果是一位母親讀到這篇文章,可能就因為這樣一個詞,影響對待孩子數學角度的態度。對於一位少年也是如此,或許他本來準備放棄數學,但就因為這個「極度有用」,幫他堅持了一下,過了幾道坎,把數學拿下來了。很有可能就因為一個詞的差別,影響到世界上多了或者少了一個科技精英。

對於學習者而言,實際上,人與人之間的差別,就是從這些細微處拉開的。

這讓我聯想到日常生活中經常出現的情景。我常常聽許多家長抱怨,說孩子寫作業寫到11/12點鐘,老師留的作業太多。許多會了題目還要做,浪費時間。我經常聽到一些同學跟我提問,說:會了的題目總是出錯,怎麼辦。

其實,大家有幾個誤會。

比如說考試。當你是閱卷老師(或者是閱卷機器),你根本不在意這個學生實際上會不會做這道題,事實上,你也無從知曉。決定給分扣分的是,答案是否正確,解題步驟是否標準。他們(它們)看到的是你展現出來的結果,他們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蟲知道你在想什麼,究竟實際上會不會那些知識。所以,你感覺會或者不會,其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給出正確的結果。

再說考試。當許多人糾結於自己會不會做一些題目的時候,他們都忘記了,考試是計時的。也就是說,你需要在規定時間內把卷子交上去。所以,即便能做正確,都是不夠的。還要儘可能快的寫出正確過程和結果。越快越好。所以,平時就得練效率。怎麼練效率?已經會了的不斷提高速度,才能連效率啊。

所以,考試是殘酷的。

但比起生活中的真正殘酷,考試的殘酷只是小巫見大巫。

而比起人的內心鬥爭的殘酷,社會生活的殘酷也只是表面現象。

回到剛才那個問題:會做的題目,為什麼會出錯?僅僅是粗心嗎?

我們剛才找到了一個原因,認知方面的原因:沒有看到考試的殘酷性。只要你想考高分,你就必須適應這種殘酷性。因為你改變不了外在大環境。起碼暫時改變不了。

而更深刻的原因在自己。

所謂粗心,本質上是你不想把題目做正確。至少,不是那麼的想。

為什麼?因為,你其實有許多理由的。比如,「明明會做還要做,這是浪費時間嘛」。這種心理出現在平時的練習過程中。比如,看到題目就覺得自己會了,然後不動筆,不做了,跳過去。實際上未必會。這也出現在平時。再比如,「這個題目我會,趕緊做完,處理更難的題目」,這種心理出現在考試過程中。類似的心理千奇百怪,千變萬化。

總之,一個人可以有無窮個理由把看起來簡單的、容易的東西,不去做,不去確保做正確,做到位。其結果就是,關鍵時刻失手,掉鏈子。

歸根結底,是傲慢。

從內心深處,你不屑於把簡單的事情做好,做到位,做到極處。

然後,在實際生活中,你會處處感受到這種「不屑」返回來的作用力。

你真的對他們不屑,他們對你真的不客氣。

其實,這根本不限於考試。

有個故事,我總是一再回味。

有一天半夜,電話鈴聲響起,凱文.凱利接到喬布斯的電話。凱利從床上爬起來,聽到電話那端的喬布斯跟他說一件事。喬布斯剛剛想到一個主意:把蘋果電腦裡面的螺絲換掉。從鋼質材料換成鎳質的。鎳質的更好。凱利一直記得那件事。他知道,那個螺絲在機箱裡面。顧客買回電腦,是看不見裡面螺絲的。

喬布斯表面看起來狂妄,但他對自己做的事情,是敬畏的。

還有一個故事是喬布斯自己講的。

小時候,喬布斯的養父在家裡做衣櫃。喬布斯在旁邊看,感到好奇。因為,他的養父把柜子靠牆的那一側也用了同樣好的木料。按道理說,靠牆的那面,別人看不見,不必用好木料。喬布斯問了這個問題。他的養父回答他說,「別人看不見,但是我們心裡知道。」

後來喬布斯做蘋果電腦。那時候蘋果公司已經很大了。有一款電腦,喬布斯很不滿意。因為主板上的線路比較亂,看起來不美觀。喬布斯就讓工程師改。工程師拒絕了。那時,喬布斯不是那款產品的負責人。後來,喬布斯拿過那個項目親自負責。他又讓工程師改主板線路,要讓它們看起來也是整齊美觀的。工程師就問,「用戶又不會買來拆開看,為什麼要弄好看?」

喬布斯回答說,「別人看不見,但是我們自己心裡知道」。

「我們自己心裡知道」是什麼意思呢?

這件事真的那麼重要嗎?

在有些人看來,這件事一點兒都不重要。

而在另外一些人看來,「自己知道"這件事,無比的重要。

因為,自己心裡知道,那是高級貨,還是粗糙的應付差事的東西。

如果自己心裡知道,自己在造一件藝術品,那麼,在所有的層次、所有的方面都是高標準的,要做到極致,做到完美。

如果自己心裡知道,主板是粗糙的是應付的,那麼做一切相關的事情,就都是粗糙的、應付的。結果出來的東西不可能是極品,只能是平庸之作,甚至是垃圾。

許多人都說追求極致多麼多麼重要。

實際上,沒有多少人知道追求極致付出的代價與心力。

還有,人們沒有看到事情的另一面。

敬畏產生極致。

反之,正是粗心,不走心,產生了平庸。

而粗心的根源竟然是傲慢,是不屑。

所以,

傲慢造就了平庸。

恐怖的是,那不是表面上的高調傲慢,而是深深隱藏起來的,或者毫不起眼不宜察覺的那種「不屑」,那才是真正的傲慢。

如果人人生而偉大,如果每個人本來都是生命的奇蹟。

那麼,傲慢毀掉了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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