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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雞

我愛吃雞,就像黃鼠狼愛大米。

生於廣州,自覺對吃雞應該有那麼一點點發炎拳。同樣生於廣州的家慈一向對街頭斬料檔的出品十分鄙夷,因此從小我也跟著鄙夷起來。

家慈唯一承認外面做的雞比自己家做得好的,是東江飯店,就是大學鞋店旁邊那家。我媽帶我去吃的時候含著雞股骨說了四個字:骨都有味。然而可憐的我才吃過兩遍,就徹底的喪失了方向感,後來揣著幾斤糧票在中山四路走了九十多遍都沒找著這店。無奈,周末要去外婆家吃飯的時候,有時候我也拽著錢幫忙去企街斬料。

玻璃櫃里的斬料店中,燒鵝燒鴨永遠都是主角。總給人「白籟噻,唔多老藜"感覺的白切雞一向都是配角。因此我排隊的時候不是很擔心自己相中的那隻會被選走。「叼那星,快兮D啦,我丟黎老母,你以為宜家選港姐啊,仲揀!斬兮埋你就諳了!叼你個撲街冚家鏟!冇陰公啰,唔知幾點先得開飯」這段話,我現在都能很流利的背誦,就是在排隊時候學會。當時我默默練習了半年多,才學會。可見我吃了多少白切雞。

帶著一顆鄙夷的心食雞,一隻通常都是不夠的,畢竟三桌子人呢。於是周末聚餐,我通常能吃到三家店的出品。可能是周記、九爺和一德路上的「粵語文化雞」,可能是大南永漢交界的路邊雞、清平和維新路上的「粵語文化雞」。狹路相逢,比的就是……呃……姜蔥蓉!等等,那個周記的異端!劉備。其餘部分叉出去!叉出去!

那個年代,味精是介乎於補品和毒品之間遊走的神物,記得家嚴第一次去中英街回來,神秘兮兮的掏出一大包日本產味精,我趁著某日家中沒人給拆了嘗鮮——啊呸,難吃死了。從此,家裡再也沒有這個用氨水作為氮源生產的物品。對於我來說,能大規模攝入的情況,就是食白切雞的時候。姜蔥蓉中味精的多寡,直接影響到我對雞肉味道的判斷。

後來雖然很少再吃外面售賣的白切雞。但我也知道了其實白切雞是白滷水,講究的是三浸三冰,雖然各有各的處理,但歸根到底還是味精二字,不是在雞上,就是在姜蔥蓉上。再後來,很多奸商為了節約成本,發明出一種很工業化白切雞浸泡術,不用費錢去藥店配白滷水原料,只需要剝幾十瓣蒜丟進大鍋,和八角草果什麼的加滿水煮開,再倒入適量味精,分出兩鍋。一鍋保持蝦眼水三浸泡,一鍋則是三冰。如此反覆,出來的味道竟然也是不差的。時至今日,我確定仍用白滷水浸雞的店,是珠璣路和十三甫路交界的財記。

對於我自己來說,我一般親自去挑選雞。同一個品種,我更喜歡圓身一點的,而不是其他饕餮喜歡的長身的。圓身的雞肌肉纖維略短一些,口感更加誘人。長身的,則是外形清俊,比較適合華麗擺盤。膛雞,在褪毛的時候浸一次熱水,出來的時候沖一次冷水,開膛後再沖洗一次,回家再細細洗凈一次。這已經是雞肉上桌前沐浴的極限了,再反覆的沖洗和浸泡,只會讓雞味流失。如果讓我決定,我會儘力與相熟的雞檔協商,讓整雞遇水的次數減少到兩次。在鄯善吃個很好的大盤雞,人家那巨雞隻洗令人驚嘆的,一次。

處理好光雞,用細鹽仔細的全身內外擦拭,順便檢查一下漏拔的毛管和皮屑,用鉤吊起在上風口盪鞦韆。此時擦鹽目的不是入味,而是讓鹽吸收水分。待到雞皮呈半透明狀,水滾下鍋隔水蒸。根據雞的尺寸和重量,時間大約控制在11分半鐘到13分半鐘,左右。

出鍋後,會得到大半碗的咸雞汁,和一隻金燦燦的美味整雞一隻。那碗雞汁是我的最愛,如無意外,我會挑選一大把最嫩的豌豆苗用此汁燙軟,趁著大桌上推杯換盞的空擋吃得一乾二淨不留半點痕迹。呃,剩下的雞,可以即刻上桌,現場用刀分解數塊,醮著自己做的沒有味精的薑蓉大口吃肉;也可以依然吊起,在通風處放涼,再用報紙圍了身子斬好拼盤上桌。若是時間緊急,我通常都會出動風筒降溫。據部分食客反映,用了風筒,雞皮更加緊緻,吹彈即破。

最後我想問一句:吹雞風筒哪家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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