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道品導引手冊-——四正勤
- 四正勤
「正勤」的定義是:能夠非常地努力實踐,稱為「勤奮」(Padhana)。
能夠適當地、非常努力地實踐諸「法」,稱為正勤(Sammapadhana)。沒有任何勉強成分的努力,稱為「正勤」,也可以稱為「熱切的精進」。這種努力會引起身心巨大的痛苦。而這種努力具有四項特徵。這四項特徵:
「寧可讓我的皮膚、筋肉、骸骨乾枯,寧可讓我身內血肉涸竭,我都不會放棄精進地努力,直到自己證得以人類的能耐、努力與勇決精進所能證得的境界為止。」(譯按:見《增支部》二集·刑罰品)。
這些特徵可以精簡方式表達如下:
—、寧可讓皮膚乾盡。
二、寧可讓筋肉乾盡。
三、寧可讓骸骨乾盡。
四、寧可讓身內血肉涸竭。
這種努力會喚起一種決斷力量:「如果以人的努力可以證得終極真理,那麼,在尚未澄得之前,我決不會放逸。」首樓那尊者(Sona,譯按:見《律藏》大品·第五·皮革犍度;Sammohavinodanl Atthakatha P.159 《分別論註疏》)以及護眼尊者(Cakkhupala,譯者按:見《法句經》,第一偈的故事的主角)就是發揮這種精進努力的典範。
只有當一位修行人已經按佛陀一生所教誨的,窮其一生努力精進了,可是還是沒有證得禪定、道、果,那麼,才可以說未能證得的原因是這個時代的本質上,或者這個人是「二因人」的緣故(譯按:只有兩種無貪、無嗔的根本條件),或者過去世缺乏足夠的波羅蜜。
在這個世界上,有些人與佛陀所指示的精進程度,相距甚遠,他們甚至不想嘗試修行,以便有效地安住在「念身」(譯按:觀身體三十二種成分),來治療盲目飄蕩的心靈;他們說,他們之所以無法證得「道」與「果」是時代使然。有些相同狀態的人則說,現階段的男眾與女眾,缺乏足夠的波羅蜜,可以讓他們證得「道」與「果」。還有些相同狀態的人表示,現階段的男眾與女眾是「二因人」。這些人之所以會如此說,是因為他們不了解處於未了行者階段的人,是由於缺乏「正勤」,才無法證得「道」與「果」。
如果適切的「正勤」,再加上「專心致志」(Pahitatta),一千位修行人付諸實踐,其中會有三百、四百或五百位修行人付諸實踐,那就有三十、四十或五十位修行人可以證最高的成就。在此「專心致志」是指「終其一生努力不懈,縱使犧牲生命,還是努力不懈。」
首樓那尊者的努力情形是,在雨安居的三個月當中長坐不卧、警醒不寐,只有採用禪坐與經行;護眼尊者努力的情形也是一樣的。弗沙天尊者(Phussadeva,譯按:見Silakkhandha-vagga Attakatha,P.159,《戒蘊品註疏》;Mula- pannasa Attakatha,Satipatthana Sutta Vannana,P.262),經過同樣的勤奮,努力二十五年之久才證得「道」與「果」。在摩訶濕婆尊者(Mahasiva,譯按:見《長部》《帝釋天所問經》)的例子中,他則精進努力了三十年。
在現階段的時代中,特別需要這種「正勤」的努力典範。勇於精進的行者,往往缺乏充份的經教基礎,而有經教基礎的行者,往往身陷比丘俗務的障礙中,例如他們居住在村落中,需要論法、開示與著述。這些修行人是難以在一段長時間中毫無間斷地「正勤」。
有些人會說,當他們的波羅蜜成熟了,時機到了,他們就可以輕易從世間的痛苦中解脫。因此,當他們還沒有辦法確定這種努力是否會獲得解脫,是不會付諸努力的。他們很顯然沒有比較三十年努力所產生的痛苦,與未來可能會面對的痛苦,誰重誰輕。這種未來的痛苦是,如果萬一在證得解脫之前,墜入地獄十萬年的話。他們很顯然沒有想到,三十年的努力精進所引起的痛苦,這比不上僅停留在地獄三個小時的痛苦。
他們可能會說,如果經過三十年的努力還是沒有證得解脫,情況還是一樣呢?但是,如果這位行者機緣成熟了,就可以解脫,藉由精進努力,他可以證得解脫;如果還沒有成熟,他可以在來生證悟解脫。縱使他們沒有在今生佛法時期中證得解脫,由於心靈—再精進所產生的積聚業力(bhavana acinna Kamma)是一種有力量的業。藉由這種業力,他可以避開三惡道,而且可以在善趣再生之後,遇見未來佛。對於那些不願付出努力的人而言,縱使他們機緣成熟了,經過三十年的努力就可以證得解脫,卻因為不願努力精進而失去解脫的機緣,他們沒有獲得什麼,並且失去一切。因此,願一切眾生獲得「慧眼」,並且警悟到危機。
「正勤」共有四種,分別是:
一、已生惡令滅。
二、未生惡令不生。
三、未生善令生。
四、已生善令增長。
已生惡業與未生惡業
在輪迴中飄流的眾生中,都具有兩種惡業,稱為:已生的惡業。未生的惡業。
「已生的惡業」是指過去與現在的惡業,其中,包括了在以前輪迴所作的惡行。
在這些惡業中,有些人在三惡道中轉世,荒廢時日;有些人在三惡道期待轉世機緣,投生三惡道是長劫受苦難的。
每位深陷「身見」的眾生,無論是人類,或是天人,或者梵天,都儲存了過去無盡的罪債,因為如此的惡業具有潛能會再淪入最底層的無間阿鼻地獄。同樣地,他們還含藏了其他的業,可以轉世到其他的三惡道。這些過去的業等到機緣成熟,可以轉世投生,並且生生世世伴隨,一直到這些業報被清除為止。這就是所謂的「已生」(uppanna)。
這些過去的「已生惡業」是根植在「身見」當中,只要「身見」存在,還沒有產生業報,這些惡業就不會消失。可是,當直觀到「無我」,行者就可以消除「身見」。從當刻起,一切「已生惡業」都失去了潛能,並且從儲存過去惡業的庫藏中消失。從此以後,行者就不會在未來的輪迴甚至夢境中,再轉世到三惡道。
「未生惡業」是指未來的惡業。從今生的下一個剎那開始,不論是今生與來世的機緣里,一個人將要作的一切新惡行,都稱為「未生」(anuppanna)。一個人在今生所作的新惡業會綿延無數個世代。
所有這些「未生惡業」都根基於「身見」。
一旦「身見」消失了,一切將要造的新「未生惡業」會在剎那間消失,沒有留下任何痕迹。在此處,「消失」是指將犯的惡業當下失去在未來延續的生命與輪迴中現起的機緣。在來生的輪迴中,這些眾生,即使在夢中也不會犯下諸如殺生等惡業。
如果「身見」依舊存在,即使他是宇宙之王,操控了整個宇宙,他還是夾在前後的地獄之火當中,受到「已生惡業」與「未生惡業」的包圍。因此,他純粹是地獄熱火里的生命而已;同樣地,帝釋天,忉利天的天王、色界、無色界梵天的梵王,都是地獄熱火里的生命。他們是被地獄與三惡道鉤住的生命,在輪迴的大漩渦中,沈浮不定。
在無止盡的輪迴中,眾生必須開發出想要遇見佛法的慾望,不過,這是非常難以達到的。在「已生惡業」與「未生惡業」的地獄火焰前後包夾之下,他們必須堅決地將這些火焰撲滅。因此,那些遇見佛法的眾生,為了未來的福祉,唯一的任務便是撲滅「未生」、「已生」的地獄火焰。
消除「已生惡業」、「未生惡業」的任務,就是澈底擺脫一個人的「身見」。如果「身見」根絕
了,這兩種惡業就會完全消除。
證入「預流道果」的聖人,例如毗舍佉(Visakha)與給孤獨長者(Anathapindika),已經在人類、天人、梵天轉世無數次了,可是,從根除「身見」的剎那開始,他們就從輪迴大漩渦的漂流中解脫出來。他們是證得第一階段涅槃的眾生,稱為「有餘涅槃」(譯按:五蘊依舊存在的涅槃)。雖然他們還會輪迴,卻不再是凡夫,他們是出世間的聖者。
在此處結束了有關「已生惡業」與「未生惡業」的討論,而預流果聖人是從這兩種惡業中解脫的。
- 已生善業與未生善業
現在我將「善業」分為「已生善業」與「未生善業」。首先是關於戒、定、慧三學,其次是關於戒
清凈、心清凈、見清凈、度疑清凈、道非道清凈、行道智見清凈、智見清凈。
當我們說,輪迴非常可怕,因為「已生」與「未生」的惡行(duccaritas)是以身見為基礎的。所謂的沒有隱蔽處,沒有天堂,無處可依,因為惡行與「身見」是相同一致的。
當「身見」根除了,新舊的惡行,也就滅絕了;當新舊的惡行滅絕了,就可以從三惡道的輪迴中解脫,只剩下生為人類、天人或梵天較高的境界。既然眾生為了保證可以從三惡道與新舊惡行中解脫出來,因而想找尋佛法。現在,遇見佛法了,就要根除「身見」大惡。
眾生的「身見」,立基於三種層次:
一、犯罪(Vltikkama)。
二、纏煩惱(Pariyutthana)。
三、隨眠(Anusaya)。
這三種層次是「身見」的領域,可以分別稱為「粗糙的身見」、「中等的身見」,與「微細的身
見」。
現在我將指出十種惡行的身見種子,是如何成為「身見」?
「犯罪的粗糙身見」是藉由公開的言行構成惡業,「纏煩惱的中等身見」是發生在思想中的罪惡,「隨眠微細身見」的罪惡是經由無盡輪迴而含藏在眾生中的自我里。不過,這種罪惡還沒有在行為、言語或思想中顯現出來。
我們可以用火柴盒的三種火焰加以說明。第一種火焰隱藏在整個火柴盒當中;第二種是火柴磨擦後點燃的火焰;第三種火焰是藉由與火柴的火焰接觸,擴散到其他對象上,這種火焰是燃燒垃圾堆、衣物、房屋、寺院、村落的火焰。
擴散到其他對象的火焰,就像是「粗糙的犯罪身見」。火柴燃燒的火焰,就像是「中等的纏煩惱身見」,每當碰觸到思想的對象時候,才會在心靈中顯現出來。火柴盒含藏的火焰,就像是「細微的隨眠身見」,藉由無止盡的生命輪迴。潛藏在有情的生命中。
含藏在火柴盒中的火,只要火柴的頂端沒有與火柴盒上硝石的表面摩擦,就不會迸發出火焰。縱使與火藥等易燃物放在一起,也不會引起任何的傷害。同樣地,「隨眠身見」,只要不與惡的思想對象或其他惡之因接觸的話,就會長埋在人身當中,不會顯示出來。不過,當惡的思想或其他惡因,進入六根當中,「隨眠身見」就會被擾亂,因而顯現在意根當中,或者經過意志的作用,發生在「纏煩惱」的層次。在這個時候,如果能以善巧的教誨來克服這些徵兆,它們就會從「纏煩惱」的層次消失,退回「隨眠」的層次,宛如潛在的本性一樣,停留在那裡。如果無法加以克服,它們會持續以意志的作用顯現出來。如果它們(在「纏頭惱」的層次)進一步被擾亂,就會以惡言或惡行的形式顯現出來。
在這個世界上,如果一位修行人可以在「犯罪」與「纏煩惱」的層次上自我控制;並且,如果他的行為、言語與思想,因此而潔凈、不受污染,這個人可以稱為善良、虔誠或者有道德的人。但是,這種人沒有覺察到「隨眠」的層次。如果「隨眠」層次還沒有根除,縱使在「犯罪」與「纏煩惱」的層次上加以完整的控制,這種控制只能是一種暫時性的。如果這個人強而有力地遵行良好的規範,這種控制可以延續一生。但是,來生無法確定依舊如此,因為「犯罪」、「纏煩惱」這兩個層次可能再次浮現。
貪、嗔、痴也各有三種層次。為了徹底摧毀「身見」的這三種層次,人們必須在戒、定、慧三學上勤奮精進。他們必須修習「七清凈」。
正如一般人所理解的,戒律是指「活命戒」(Ajlvatthamaka-slIa)。「布薩戒」(八關齋戒)與十戒則是常戒的精緻化。能夠觀照這些戒律是一件好事,如果不能觀照,也不會有太大的麻煩。對身穿黃袈裟的行者,「活命戒」與「十戒」構成了所謂的戒律。「八關齋戒」則包括在十戒當中。對於比丘而言,「四遍凈戒」(即比丘戒。譯按:指波羅提木叉、活命遍凈戒、根律儀戒、資具依止戒)構成了所謂的戒律。
由於全心全意安住在身體(如吸入呼出)與骸骨上所生起的「遍作定」、「近行定」、「安止定」(也稱為「八定」),構成了禪定。
四種世間的「清凈」(譯按:即「見清凈」、「度疑清凈」、「道非道清凈」、「行道智見清
凈」)從見清凈開始與出世間的智見清凈結合,構成了智慧。
在身見的三種層次當中,戒律可以摧毀「犯罪」的層次,這就意謂著如果一位行者擁有戒清凈,言行舉止上的身見就不會生起。禪定可以摧毀「纏煩惱」層次上的身見,這就意謂著如果「修習作意」(譯按:即制心一處)已經安住了,思想上的「身見」就不會現起。智慧可以根除「隨眠」層次上的「身見」,這就意謂著如果直觀證得,整個身體指是「名」、「色」的聚合,只是無常、苦、無我的聚合,依照人、有情、常、樂、我方式顯現出來的潛在「身見」,就會消逝殆盡。只要這種「隨眠身見」依舊存在,由戒律所摧毀的「犯罪」層次,以及由禪定所摧毀的「纏煩惱」層次,都只是暫時現象而已。
區分「已生」與「未生」有兩種方法:
一、以今生為起點的區分。
二、以過去輪迴為起點的區分。
現在我將陳述以今生為起點的區分方法。在今生從未修習戒律的人,不具有「已生戒律」;在今生或某段時間修習戒律,這種戒律是「已生」的。同樣地,禪定與智慧的例子中,過去已經證得的,稱為「已生」,過去從未證得的,稱為「未生」。
在以過去輪迴為起點的區分方法中,共有兩種戒律,也就是「世間戒律」與「出世間戒律」。「世間戒律」是「已生」的,因為任何一位眾生在過去輪迴的某段時間,不會沒有修習過「世間戒律」。但是對於凡夫而言,「出世間戒律」是「未生」的戒律。
禪定也有兩種,稱為「世間禪定」與「出世間禪定」。既然「世間禪定」在過去輪迴中已經證得
了,就稱「已生」。對於凡夫而言,「出世間定」是「未生」的。
智慧也有兩種,稱為「世間智慧」與「出世間智慧」。「見清凈」、「度疑清凈」、「道非道清
凈」、「行道智見清凈」,是「世間智慧」。這些「世間智慧」,對於那些在過去生中遇見佛法的人而
言,是「已生」的,不過,對於從未遇見佛法的人而言,是「未生」的。
「智見清凈」是「出世間智慧」。對於凡夫而言,「出世間智慧」是「未生」的,因為在過去輪迴
中從未曾證得「出世間智慧」。
- 現在我將陳述「精進」的四種要義。
只有遇見佛法,一位行者才會生起澈底自我檢查舊的「已生惡業」的機緣。只有遇見佛法,一位行者才會生起制止一系列存在所呈現的「新惡業」的機緣。輪迴無限,如果一位行者沒有遇見佛法,就沒有機緣檢查這兩種惡業。因為自我檢查這兩種惡業的工作;與根除「隨眠」層次的「身見」是一致的。而且,根除隨眠層次的身見,是一種「無我的禪修」。只有當一位行者遇見佛法,才會生起這種「無我的禪修」(Anatta-bhavana)。
授記為獨覺佛的人,與佛法相遇的時刻,首先需要的是取得「無我的禪修」的種子。一旦佛法在世界上消失了,即使是「無我」的聲音也都聽不見。所謂「無我」的聲音,是指色、名、蘊、處、界與緣起的聲音;整部阿毗達磨論藏充滿了「無我」的聲音,整部論藏注琉也是一樣的。
「無我的禪修」,首先需要具足「戒清凈」,然後安住在「念身」上,之後,凈化並且控制自己狂妄不安的心靈,在禪定與直觀上努力精進。只有透過這種努力,才能根除了「隨眠」層次的「身見」,所有「已生身見」、「未生身見」與惡行才會消除殆盡。
讓未出現的善業出現,以及讓已出現的善業增長的精進努力,是指安住「念身」之後,圓滿具足「無我的禪修」的努力。
- 已生戒律與未生戒律
「未生戒律」,是指在過去無數輪迴中從未在凡夫眾生出現的戒律,包括了「正語」、「正業」、「正命」,這三種戒律納入所謂的「預流道」當中,並且以涅槃作為他們的目標。這種戒律摧毀了在行為、言語上流露出來的惡行,以及錯誤的維生方式。從摧毀的剎那開始,在行為、言語、維生流露出來的惡行就不會再出現了;即使以後的生生世世當中都不會再出現了。
當一位行者成功地修持「無我的禪修」,才會證得這種出世間的戒律。身處佛法時代,眾生就必須努力去成就這種「未生戒律」。這就意謂著,從建立「戒律清凈」的剎那開始(譯按:與「念身」一起修持),一直到圓滿具足「無我的禪修」,眾生必須努力修習(毫無鬆懈)三十七道品。
在過去無數輪迴中經常出現的「已生戒律」,是指「世間戒律」或「欲界戒律」。當我們說,一位行者必須努力達到戒律的穩定狀態,我們必須知道「世間戒律」有兩種層次,也就是指「定法」(niysma)與「不定法」(aniyama)。聖人的境界,就是「定法」的層次,凡夫的境界,就是「不定法」的層次。
在「預流道」的聖人中,「欲界世間戒律」達到了「定法」的層次。「預流道」的聖人,縱使在夢中也不會違犯「活命戒」,經過輪迴,終於證得完全的涅槃。
不過,在一般凡夫,「欲界世間戒律」還是處於「不定法」的層次。這些凡夫在過去無數的機緣中,已經是具有德行、倫理的修行人,他們曾在無數的三惡道中受難;而在其他的無數機緣中,他們曾經是有德行的仙人與比丘。然而,在過去生中,他們未曾從墜入三惡道的危機中解脫出來。甚至現在,身處三惡道的眾生,還是難以計算的;瀕臨三惡邊緣的人類、天人、梵天,也是難以計算的。因此,具足「欲界世間戒律」的眾生,還是「不定法」,也就是說還是處於暫時擁有的時刻,正當佛法的時代,他們應該轉化為「定法」。他們應該安住在「念身」,一旦成就了,就應該修習「三十七道品」,一直到圓滿成就「無我的禪修」為止。
有關善業的兩種戒律,就說列此。
- 已生禪定與未生禪定
禪定也有兩種層次,就是「定法」的禪定與「不定法」的禪定;同樣地,智慧有兩個層次,也就是「定法」的智慧與「不定法」的智慧。
當一位修行人達到「阿那含」的境界,「安止定」才是「定法」的禪定,而這種「安止定」是八種定或九種定(譯按:「八定」加上「滅盡定」)。而只有證得阿羅漢境界,如如不動的智慧才變成「定法」的智慧。
現在我將陳述「預流道」聖人所契入的禪定與智慧。
正如《有明大經》(譯按:《中部》第四十三經)所說:「預流果道上的正精進、正念、正定,是以涅槃為目標,因而稱為出世間的禪定。」
這三種禪定(譯按:指「遍作定」、「近行定」、「安止定」)是依「舍斷」(samuccheda-pahana)的力量,堅決地根絕了貪婪、嗔恚的內在邪惡,而這種邪惡是以邪精進、邪念、邪定為根源的。從舍斷的剎那開始,縱使再經過輪迴,這種貪婪、嗔恚的內在邪惡不會再生起了。當顯現「無我的禪修」時,這種禪定只能在佛教中才能成就的。因此,現在他們遇見佛法了,眾生應該在與佛法緣盡之前,努力去證得「未生禪定」,切勿懈怠。這就是說,從「念身」開始,他們應該修習「三十七道品」,一直到成功地具足證得「無我的禪修」。
過去無數輪迴的「已生禪定」,包括了「欲界禪定」、「色界禪定」以及「無色界禪定」。當我們說,努力精進以形成「定法」的「已生禪定」,就必須知道「世間禪定」有兩種層次,也就是「定法」與「不定法」。聖人所擁有的世間正精進、正念、正定,是建立在「定法」的層次。以後的來生,乃至最後證入涅槃,這些聖人即使在夢中,貪婪、嗔恚等邪惡行為都不會生起。
凡夫所擁有的世間禪定,是在「不定法」的層次。在無數的過去輪迴中,這些人曾經是入定的凡夫、入定的仙人、入定的比丘,在多生累劫中,擁有飛天入地等等的禪定與神通力。每個世界系統的生命周期,可以分為四個「劫」(Kappas),每一劫都是漫長的。在這些劫當中,這些凡夫曾在梵天中是梵王。每一個這種世界系統當中,也都會出現三惡道。相同類型的梵天充滿了這些三惡道,沒有別的眾生。這些眾生曾經是梵天王、餓鬼、地獄的眾生、畜生以及阿修羅。從無盡漫長的輪迴來看,每個世界系統的生命周期;就像一轉眼之間而已。
因此,趁我們還身處佛法的機緣當中,努力將「不定法」的世間正精進、正念以及正法(在過去無盡機緣中所獲得的),改變為「定法」的世間正精進、正念、正定。一旦安住在「念身」之後,我們必須修習「三十七道品」一直到圓滿成就了「無我的禪修」。
有關善業的兩種禪定,就說到此。
- 已生智慧與未生智慧
正如《有明大經》所說:「預流果道上的正見與正思惟,是以涅槃為目標,因而稱為智慧。」
這種智慧摧毀了「隨眠」層次的「身見」,並且以舍斷的決定力量清除一切邪見、邪思惟的遺迹,堅決地斷除惡行、邪命。邪業的舊庫藏也會完全消除,進而從三惡道的輪迴中解脫出來。從此刻起,邪見惡行的罪惡,在未來生中不再生起。
只有在佛法中,當「無我的禪修」生起了,智慧才會生起。因此,已經遇見佛法的眾生應該在佛法還存在的時候,努力證得這種「未生智慧」。這就是指,從「念身」開始修習「三十七道品」,一直到圓滿具足「無我的禪修」。
聖人的世間正見、正思惟是建立在「定法」的層次上。從他們安立的剎那開始,經過一系列的生化轉世,一直到證入涅槃為止,這些聖人都擁有「業自性」的正見智、經教智、實踐智以及四聖諦。
不過,凡夫所擁有的世間智慧是建立在「不定法」的層次。凡夫在無盡的輪迴中飄蕩,他們有時候在「法」中修習,有時候從修習中獲得聲譽,有時轉世成為大長老、大物理學家,其他時刻,他們也會生為蝸牛、蛔蟲、水蛭、虱子、昆蟲、蛆、扁虱等生物,只求生存而已。
因此,當眾生有緣遇見佛法,必須努力精進,以便將「不定法」的智慧(譯按:短暫或剎那間擁有)轉變為「定法」的智慧。這就是指,從「念身」開始修習「三十七道品」,一直到圓滿具足「無我的禪修」。
有關善業的兩種智慧,就說到這裡。
長久以來,經過無盡的輪迴,「身見」已經在我們的人格中塑造出來了,未被摧毀,而貪、嗔、痴等煩惱依舊激烈、雜多、有力。它們可說是住在我們心中的原住民。在這種情形下,作為這些煩惱敵人的戒律、禪定與智慧,反而像是偶而造訪的客人。他們的造訪就像外來敵人侵入阿羅娑迦鬼(Alavaka)食人國(譯按:見《相應部》〈夜叉相應〉的〈阿羅娑迦鬼經注〉)這些食人鬼,個個孔武有力。以前,外來的侵入者往往淪為這些鬼的食物,住所也被摧毀。曾經有一次,五百位入定的仙人,從須彌山來到阿羅娑迦鬼住處,這些食人鬼逐一抓住仙人的腳,丟進恆河當中,五百位仙人就這樣被消滅了。
因此,凡夫、仙人與比丘們,有幸在今生遇見佛法,並且期望來生脫離罪惡,又希望在他們身上安穩建立諸如「戒律清凈」的法,他們應該以適當的正勤修習四念住,來摧毀「隨眠」層次的「身見」。
如果他們希望從愚痴中解脫出來,而這種愚痴是指陷入缺少智慧的黑暗當中,以及拔除了對佛法僧神聖特質的憶念和弘揚佛法的尊貴情操,在來生中,沒有留下任何的痕迹;如果他們希望從巨大的「邪法」中解脫出來,而這些「邪法」曾在過去無盡的輪迴中,引導他們去親近、禮敬一切假的佛法。因為,對於凡夫而言,他們不認識真實的佛、真實的法、真實的僧。如果他們希望從今生今世開始,證得「信」、證得「慧」,並且,藉此可以生起禮敬之情來對待真實的佛、真實的法、真實的僧;如果他們希望這一切成為「定法」。就必須以適當的正勤修習四念住,來摧毀「隨眠」層次的「身見」。因此,適當的修習正勤,是指諸如「寧可讓皮膚、骸骨乾枯等」的堅決來完成的。
有關「正勤」的陳述,在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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