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無法通過模式來解決

很多人都在說P2P是普惠金融,幫助解決了部分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值得鼓勵和支持。我不是不認同這個觀點,只是想跟大家探討一個問題。我自己也沒有想明白,上次跟北大滙豐管理學院的魏院長在談尤努斯的時候,他提到一個點跟我思考的點竟然是如出一轍。

他說他看了三十多年的孟加拉國家的信貸情況,尤努斯在這個國家致力於貧民貸款,獲得了諾貝爾和平獎。但是就是這個國家,三十多年過去了,當初是窮光蛋的人三十年後也是窮光蛋,我去孟加拉的時候也關注到了這個點。

我也曾經就這個問題跟我國以前的佃農制度做比較。

許多人借了小額貸款之後,用於手工作業。賺了微薄利潤之後,其實絕大部分是作為利息支付出去的,最終留存部分的資金金額僅夠勉強過日,無法形成財富積累,最終形成的結果其實是資金出借方成為了食利階層,而借入方一輩子所處於的境地都是被奴役著,基本無法改變這種狀況。這種財富積累一輩子都無法改變現狀。

如同我們古代的佃農制度,依靠地主的田地種田,大部分收穫歸地主所有,僅僅剩餘一點糧食過日子,還需要把多出的體力去地主家打工,從而的情況就是大部分的佃農是只能依附地主而生存。一輩子都只能是依附關係,無法通過勞動改變這種狀態。

當然不同的是,資金借貸而作為資金借出方,其實我們也發現的點是,他們收取高額利息也是迫不得已的事情。因為他們需要高額的利息來覆蓋借款違約的風險。最終這個模式就是資金借出方和借入方都處於非常尷尬的境地,這種模式歸根到底是一個好人為壞人買單的模式,核心在於風險是無法通過模式來解決,只能通過相對高資金利息來彌補。

目前在很多現金貸業務上非常明顯,過高的借貸成本使得社會財富成為了風險補償的方式,於是演變社會財富的極大創造之後卻形成總體財富,只是轉移的尷尬境地。

之所以舉這個例子,其實是想說,信貸在中小企業融資里所起的作用,並不如同大家想的那麼大。所謂借貸其實一定是有錢賺借錢賺更多的概念,而不是你不賺錢給你錢,你就賺了的概念。不能過於誇大借貸在現實中的作用,畢竟他的成本極高,反作用也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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