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被狗咬應不應該打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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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這篇文章講的貓狗咬人是否傳染性的問題,不是狂犬病是否致命的問題,OK?第二,那些謾罵偽科學的人,在你們說別人偽科學之前敢不敢先好好查查資料再論斷?我只能這是說國際上的正統說法,而你們身處天朝,天朝你懂?!第三,我並非阻止你們被貓狗咬後去打疫苗,只是盡量試圖提醒你們是否必要性,如果是家貓,特別是打過疫苗的是不可能帶傳染性,如果不是你可以盡量去觀察,十天後它們沒有死於狂犬病,你後面的針不必打。如果你說你有錢你不在乎那幾百塊,您隨意打針親自便,但是我要告訴你的是狂犬疫苗本身對人體有害。第四,不要太無知,貓狗並不會自身存在狂犬病,它們也是被傳染才會有,懂不懂被傳染?
最後,狂犬病是兇猛發作無可救藥,但這篇文旨在提醒國人,日常被貓狗抓咬是否就一定存在狂犬病傳染的可能,是否有必要打疫苗,是否有必要在被咬後就要把貓狗當作瘟疫一般對待?為什麼轉這篇文?我只想替貓狗說兩句話,它們也很無辜,它們不生產狂犬病,卻總背負狂犬病生產者的罪名,有時候,你們真的不必太驚恐不必太緊張。)原文比較長,我先來個概要。
首先,健康貓狗是不攜帶狂犬病毒的;第二,咬你的貓狗十天內沒有死亡,那說明咬你的時候它不攜帶狂犬病毒,患有狂犬病的貓狗三四天內就是快速死亡。最後,為何國內這麼時興打狂犬疫苗,請試想一下這個行業帶給某部分人的巨大利益,以及醫院醫生對狂犬病的虛假誇大吧。具體的原文都說的很清楚,希望大家認真看一遍:首先,世界上至今還未發現一例健康犬帶病毒的,健康貓至今仍沒有發現有病毒攜帶者。
按照WHO建議:如果是一級暴露(體表咬、劃傷等),不作任何治療;如果是二級暴露,注射狂犬疫苗;如果是三級,注射狂犬疫苗加免疫血清。同時,觀察狗或貓10天。如果狗貓依舊健康。治療可以終止。這時,狂犬疫苗已經打到第三支(Day0,3,7)。可作為未來咬傷的暴露前預防(好處是,再次咬傷,就不用再打價格昂貴的血清了)WHO有一個理論很清晰:如果你曾被狗或者貓咬傷了,而狗或貓在你咬傷後10天內還沒有死去,那就證明咬你的狗或者貓在咬你的時候,唾液中是不含有狂犬病毒的。你當然也不會得狂犬病死去。
遺憾的是,這條在國際上通用的國際狂犬病標準。在中國卻被任意誤解,造成健康犬(貓)也攜帶病毒的歪理學說。媒體也進行大肆渲染,造成全國性的對狂犬病恐慌。為什麼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董關木的說法是錯誤的??請看證據:這個回答明顯是有問題,泰國的一位世界著名的獸學博士面對同樣的諮詢答覆是,根據WHO的調查,中國和泰國的情況是一致的。同樣,在WHO的暴露後(傷口處理)建議中,也沒有提到要區分是不是高發區。博士的結論是通過實驗室證實和長達二十幾年的觀察得來的(1985-2005)。質疑「健康貓狗不攜帶狂犬病病毒」以及「如果你在被狗咬傷後,狗在10天內還沒有死去,那就證明貓狗在咬你的時候體內是不含狂犬病毒的」兩個世界衛生組織狂犬病防禦中心明確標明並已經在其他國家廣泛實踐的理論和實踐,包括非疫區的歐美和疫區的泰國和印度尼西亞,非洲等國,本身就是荒謬的。(請查世界衛生組織狂犬病防禦中心,可找到相關資料)難道世界上別的國家的人不怕死嗎?誰會拿自己的性命開玩笑?若不然,肯定有許多人由於放棄治療,死於狂犬病,要找WHO打官司了。國外的醫療制度之嚴格,大家都是知道的。當然,目前我國狂犬病中國衛生部與CDC不負責,默許有關部門販賣狂犬病疫苗獲得暴利。
確實處於上升時期,由於好多醫生對10天觀察期不好掌握,不宜採用勉強可以說得過去,但是斷然決絕10天觀察期的合理性,是非常粗暴和不負責任的。而且,董關木還是確定我國健康犬不帶病毒的三位科學家之一(其餘兩位是張永振和俞永新)(世界衛生組織從沒有發現一例健康貓攜帶病毒的例子)。(可以查他們的言論,他們也是承認健康狗貓是不帶毒的)所以,我們可以認為我國衛生部和中國CDC故意不正面澄清健康犬、貓不攜帶帶狂犬病毒的問題,任由一些所謂專家、專業人員,縱容、刻意誇大狂犬病危害,不從實際出發,隨意說狂犬病例子不僅僅是一種對科學不認真的態度,更是對有關機構販賣狂犬病預苗獲取不法暴利的默許。
中國衛生部以及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必須出來正面澄清為什麼在我國,健康犬帶毒,這樣的極端個案在醫生護士人員口中卻成了常見,普遍?真有那麼高數目的健康帶毒犬?這個有疑問么?能確定么?缺乏任何依據,比如詳細的記錄調查,實驗室證據。如果沒有充分的證據,國家CDC發言人憑什麼信口開河說「中國健康犬帶毒普遍,WHO的10天觀察期不適合中國」?是散播謠言製造恐慌還是瀆職?如果有充分的證據,那麼公布出來,上報WHO,重新改寫狂犬病預防方面的內容(結果是10觀察期將廢除),為什麼至今中國沒有一個人向世界衛生組織提交證據呢?無論是對於學術,還是消除公眾的恐慌問題上,健康犬帶毒將是一個很重要很嚴肅的問題。一個國家的CDC不因該如此草率的把沒有證據的結論當作權威公布。被國內教材引用,被媒體不斷渲染,造成犬傷患者的心理負擔,也是非常大的損害。一個國家的權威部門,對待一個如此嚴肅重要的問題的時候,完全應該早日徹底調查清楚,做出正確的權威的結論。該消除的恐慌因該消除(如果健康犬帶毒沒有狂犬病控制上的意義),該警惕的情況因該引起警惕(如果真有高發的普遍的在中國存在健康犬帶毒情況)。中國通用狂犬病2個誤區
誤解1:10天觀察期只適用於非疫區。這是錯誤的。印度尼西亞和泰國等國,都是疫區,和中國沒有分別。這一點,普斯德(法國)中心的科學家,經在給我的回信中,確認了這一點。誤解2:被觀察動物要有健康的接種史。這是錯誤的。10天觀察期的制定,是根據狗和貓的自然史(10天內,出現狂犬病癥狀會死去)而不是接種史確定的,和有沒有接種沒有關係。正確的表述,應該是這樣的。如果狗或貓有二年以上的穩定接種史,且最後一次接種,在一年內,可僅僅觀察動物(狗或貓),而不必開始治療。
一旦動物有異常,立刻啟動治療程序。如果動物(狗或貓)的接種史大於一年,在觀察動物的同時,同時注射血清和狂犬疫苗,10天後,動物健康,可停止治療。治療的3針狂犬疫苗,可用於下次的預防治療(不必再注射免疫血清)國外醫師對於狂犬病信件答覆1。這取決於是否有對狂犬病的正確認識和醫師的專業性(是否可以停止暴露後治療)我們學院(QueenSaowabhamemorialinstitute)是世界著名的治療人間狂犬病(暴露後治療)和動物診斷機構,有84年的歷史,同時我們也是世界衛生組織(WHO)狂犬病機理預防合作中心。我們會停止對患者的治療,如果狗在10天後還保持健康的話(沒有一個病人為此而死去)。病人僅僅獲得3支疫苗(在當天,第三天,第七天),而這3支疫苗對未來的預防已經足夠了,將來就不用注射免疫血清了,如果再次被瘋動物咬傷。(我們已經知道,3支疫苗僅能起到預防作用,不能起到本次治療作用,因此對於本次咬傷來說,打和不打是一樣的)我在這裡研究動物狂犬病(包括發病機理和傳染機理)已經有24年時間了2。對於人們講狗咬人後,人死狗不死。
在泰國,我們能證明是患者搞錯了狗(被咬抓不止一次獲間接感染),這是真實案例。狗是帶菌者或病毒攜帶者,這僅僅是學術觀點,在現實案例中沒有。
必須指出的是:在泰國,人用狂犬疫苗是免費的)事實證明,健康犬帶毒是不存在的。在理論上可能有,但對狂犬病的傳播,是沒有任何實際意義的。
支持健康犬帶毒的,也僅是國內的部分不明真相的醫生而已。前面我已提到,如果健康犬真的帶毒,WHO的10天理論在整個亞洲都是站不住腳的。因為整個亞洲,在犬類動物中,只有I型傳統狂犬病毒。國內報道的狗咬人,人死狗不死。不客氣地講,有一大部分,是疫苗公司和極少部分不法醫生的誇大宣傳,其經濟目的不言而喻。還有一些極特殊的案例,存在誤診和間接感染。還有一個可能,就是狗處於發病初期。如果一個狗在發病前的幾天,也叫健康犬的話,那沒辦法了,醫生都沒有搞清楚什麼叫健康犬。
轉貼的全文完,本文轉自天涯網站
本文目的並不是鼓勵大家不打狂犬疫苗,而是如果你以前被狗貓咬傷或抓傷,同時明確知道狗貓活過了10天,就不用再杞人憂天了。
在我國,健康犬、貓帶毒說,簡直是一場自編自導的鬧劇,只是,浸透著犬傷者的血淚和少數人利益的滿足。廣大的基層醫生,出於對患者安全考慮或被虛假的數字引導,成了只會打針的醫生,人為誇大對狂犬病的恐慌,自覺不自覺起著推波助瀾的作用。(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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