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富城為什麼不娶熊黛林娶方媛?

前幾天杜琪峰給徐克頒發了亞洲電影大獎終身成就獎。

發表獲獎感言時,徐老怪順便祝福了劉德華早日康復。

沒錯,就是這個劉德華。我早年做他的跟班,拍了很多爛片。

後來香港娛樂圈打造出「四大天王」的概念,我是其中之一。

那段日子我還是挺得意的。

大陸的歌迷說,張學友是最會唱歌的,劉德華是最帥最全能的,公子哥黎明是歌迷最多的,而我是歌伴舞跳得最好的。

身為歌壇天王的舞技最好,頂你個肺啊!

香港回歸以後,我消沉了很長時間。

因為唱片不賣了,多棲發展我也不在行,不懂主持、不會寫書、不敢經商,我只對跑車感興趣。

很多年過去了,張學友成了「歌神」,黎明養尊處優,劉德華拿了金像獎、娶了白富美。

似乎沒有人記得我是誰了。

我開著跑車去兜風時,使勁想了想,我曾經唱過一首《對你愛不完》,拍過一部《風雲》。

當年跟我一起拍過《風雲》的舒淇,拿了影后大紅大紫。

當年跟我一起拍過《風雲》的鄭伊健,甩了兩個妞兒終於大婚,閑雲了野鶴淡泊了名利。

我是誰?我應該是誰?在一浪賽過一浪的娛樂圈追尾下,我有一點自卑和忐忑。

舞壇冒出了羅志祥、歌壇躥出了周杰倫,我開始接拍很多類型的電影。

終於,在扮丑拍完《三岔口》之後,我拿到了一塊娛樂圈免死金牌:金馬獎影帝。

再次擁有演藝圈一席之地,我心裡總算鬆了一口氣,可以踏踏實實享受人生了。

對車厭倦了,於是我把興趣點轉向了愛情和女人。

林林是一個小我15歲的天秤座女人。她陪伴我走過了事業上升期很關鍵的八年時間。

在這八年里,我先後參演了《父子》《風雲2》《白銀帝國》《最愛》《寒戰》等多部電影。

但是對於喜歡健身、賽馬、足球和賽車的男人來說,鞋子合不合腳真的很重要。

所以在試穿了八年之後,我悟出一個道理:無論麥當勞還是焗蝸牛,吃多了都會膩。

我聽說劉德華拍戲之餘練書法,李連杰業餘時間看佛經,於是我也開始激勵自己多學習。

有一次去內地拍戲,我專門買了一本電子書強迫自己在手機上閱讀。

我很早就出來工作賺錢,文化水平不高,大部分內容我都看不太懂,但是有一句話我很贊同。

「愛情只是為了物種繁衍而糊弄我們的鬼把戲。愛情是一種疾病,我只認可性慾。」

這本電子書的作者是一個外國人,名字叫毛姆。

「毛先生還說:我是個男人,有時候我會想要女人。等到我的激情得到滿足,我就要做別的事了。我希望將來能擺脫所有的慾望,能夠不受阻礙地、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創作中。」

這一番話像一道閃電擊中了我。我默默思考了很久。

在事業上升期間,我陸續又拿到了兩岸三地很多提名獎和金馬、金像最佳男主角獎。

空窗一年之後,我再次翻出手機上那本電子書。

「等到我的激情得到滿足,我就要做別的事了。」

既然我做了這麼多的事,那麼我的激情也有權再次得到滿足了吧?

這是名人名言,我覺得按照聖賢哲人說的做,不會有錯。

於是在拍完某名導的《道士下山》之後,我認識了現在的老婆當時的新一任女友方媛。

媛媛是一個小我22歲的巨蟹座女孩兒。充滿母性光輝和似水柔情的小鮮肉。

媛媛以模特身份出道,以日系名媛風格寫真脫穎而出。

第一次看到她拍的日系寫真,就讓我想起了藤原紀香,感覺很親切。

很多人問我為什麼不娶林林而娶了媛媛?

就像鄭伊健為什麼不娶梁詠琪而臣服了蒙嘉慧。

原因其實很簡單,我說兩個小事兒吧。

媛媛給了我和林林在一起時從未有過的新奇的感覺。

首先在事業上,媛媛有商業頭腦,自強獨立,幾乎沒怎麼花過我的錢。

媛媛不止是一個藝人,她有互聯網思維,懂得打理電商店鋪,可以在社交網路上玩轉粉絲。雖然賺的不如一線明星多,但我在她身上看到了不一樣的東西,新鮮的生活方式,很有魅力。

其次在生活上,媛媛是一個很賢惠、能持家、懂得照顧人的好女人。

雖然小我22歲,但在她面前,我會情不自禁地像一個孩子,很享受被她照顧的感覺。

拍攝《孫悟空三打白骨精》的時候,一身猴毛的特效化妝非常辛苦。

媛媛提醒我說:「什麼都可以不帶,連飯都可以不吃,但是一定要時刻帶著藥膏和治療皮膚過敏的藥物。」

拍戲期間,她推遲了新寫真的拍攝計劃,經常來劇組探班。

我問她:「你這樣不會耽誤自己的工作么?」

她笑道:「現在是移動互聯網時代,所有碎片化時間都可以利用起來辦公嘛。我又不是明星,沒那麼多慾望。我可以在手機上打理網店,主要照顧你這個天王大男孩兒。」

每當我上妝、卸妝時,媛媛都會從包里取出大大小小的她店鋪賣的護膚品推銷給我。

等我終於明白過來,她已經貼心地把護膚霜幫我塗在了手臉上。

我哭笑不得,只能無奈地搖頭。

「你這是在打廣告啊!本天王可以私下裡使用,卻不能公開幫你宣傳的。」

媛媛沉吟片刻,盈盈一笑:「你喜歡跑車,你開車,是因為車好自己舒服?還是因為他們每一家都給了你宣傳酬勞呢?不需要你宣傳,偷偷留著用,照顧好自己就行啦。」

類似這樣的場景經常會讓我無言以對。這是一個有智慧的女人。

能代言,會賺錢,能持家,不亂花。這樣的女人是不是應該娶回家?

徐老怪和霑叔合唱過一首《滄海一聲笑》。

我想借用裡面的歌詞說一句:愛情是只記今朝笑,婚姻卻是滔滔兩岸潮。

在低調的婚禮現場,岳父大人對我說了一句高調的話:「我是聽你的歌長大的。現在我把女兒交給你,希望你好好對待她。」

我的歌陪你長大,你的娃陪我白髮。

我還是挺得意的。哈哈。

#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值得歌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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