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生」原是渣男,鶯鶯該謝不娶之恩
提到崔鶯鶯、張生、紅娘,很容易聯想到《西廂記》「願普天下有情人的都成了眷屬」的大團圓結局,孰不知真實版的鶯鶯與張生的故事是一段始亂終棄的悲劇。
託名張生的負心人便是唐代大詩人元稹。如果為元稹不算高壽的一生(享年53歲)貼標籤,要貼兩列,一列是「元和體」、「新樂府」、「元白唱和」等,一列是「鶯鶯」、「韋叢」、「薛濤」,「劉采春」及諸多無從考證的女子姓名,因為元稹是那樣的「性溫茂,美風容」,又是那樣的「真好色」。
元稹是後魏昭成皇帝十五世孫,為鮮卑族,祖姓拓跋,後改姓元。元稹自幼聰慧,九歲能寫文章,十五歲考取明經科。明經科是唐代科考種類之一,較為容易考取,一般通過率是10-20%,而進士科是1-2%。但考過明經科卻不容易獲得官職,所以元稹必須繼續努力學習,參加進士考試。他備考期間,曾借住姨母家,由是發生了《鶯鶯傳》(又名《會真記》)。
初遇鶯鶯時,元稹二十三歲,「未嘗近女色」,鶯鶯十七歲,「垂鬟接黛,雙臉銷紅而已。顏色艷異,光輝動人。」見到鶯鶯的那一刻,元稹「驚」。姨母家的豐裕生活、鶯鶯的天人姿容都令元稹傾慕不已。在元稹的多情攻勢下,有了和鶯鶯的「朝隱而出,暮隱而入」、「斜月晶瑩,幽輝半床」的西廂約會。元稹雖在溫柔鄉,卻「道性尤堅固」,不忘科考,「將之長安」,而鶯鶯「宛無難詞,然而愁怨之容動人矣」。也許,鶯鶯已經預感到元稹的不可靠。數月後,元稹又去姨母家小住,再度與鶯鶯相聚,而分別時不訴衷腸,只是嘆息。鶯鶯察覺到元稹的訣別之意,反而說「愚不敢恨」,並主動為元稹彈奏琴曲《霓裳羽衣》,可是傷慟欲絕,彈奏的琴聲「哀音怨亂」,曲不能終。
為何元稹能這樣迅速狠心拋棄鶯鶯?是因為他去長安科考成功後,被望族招親,並被選為校書郎。「一夢何足雲,良時自婚嫁。當年二紀初,嘉節三星度。朝蕣玉佩迎,高松女蘿附。韋門正全盛,出入多歡裕。」
義無反顧地離開後,出於思念或僅是良心不安,元稹給鶯鶯寄信,並捎去口脂、花勝,鶯鶯複信至誠至深,「則當骨化形銷,丹誠不泯,因風委露,猶托清塵。存沒之誠,言盡於此」,回贈了從小佩戴的玉環和一枚竹子的茶碾子,希望「因物達情,永以為好」,還再四囑咐元稹「千萬珍重」。而元稹竟然拿鶯鶯的信向他的那些朋友們炫耀,引發了一波文人詩潮。更不可思議的是,元稹為了給自己解脫,還將鶯鶯比作妖魅,將自己離開鶯鶯的動機說成是「予之德不足以勝,是用忍情」。
在和鶯鶯鴻雁傳書的同時,元稹應該是和愛妻韋叢一同跟隨岳父韋夏卿住在洛陽。韋叢是父親的掌上明珠,故韋夏卿去洛陽為官時,將韋叢夫妻帶去。而元稹仍利用公出或其他什麼出行的機會,以表兄的身份去探望了已為人婦的鶯鶯。這一次,鶯鶯堅辭不見。元稹動容地懇請,鶯鶯也只是寫了兩首詩給他,且高潔地勸誡他「還將舊時意,憐取眼前人」。
元稹也確實是「憐取眼前人」,他和韋叢琴瑟和諧。可惜婚後七年,韋叢病逝,元稹寫下了感人詩歌悼念亡妻,其中多句被後世傳頌,如「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並因沒有給妻子好的物質享受,「誠知此恨人人有,貧賤夫妻百事哀」而傷懷,還要「惟將終夜長開眼,報答平生未展眉」。種種成為後人經典的真情告白似乎都不足表達元稹對亡妻的思念。但就在韋叢病逝的同年,元稹又和薛濤開始了新的感情,而非如自己的詩中所寫「取次花叢懶回顧,半緣修道半緣君」。彼時,元稹作為御史派去蜀中,薛濤為蜀中的官伎,經常被派去接待元稹。薛濤「頗有姿色,通音律,善詩文」,元稹在未見之時便已慕戀,可想交往中的熾烈。一年後元稹離開時,蜀中節度使沒有發話讓薛濤跟著元稹走,元稹也不敢帶走薛濤,只能是斷腸惜別。
旅途中因為與宦官爭驛館的房間,元稹被宦官用馬鞭抽打而遭貶謫,由此開始了十多年仕途顛沛。兩唐書中對誰打了元稹的記錄不同,《舊唐書》記作劉士元,《新唐書》記作仇士良。無論是誰,憲宗朝宦官勢力已非常猖獗。宦官自德宗興元元年(784)掌握禁軍兵權延續至唐末,能「廢立人主」,如憲宗、敬宗之死,文宗、武宗 、宣宗 、懿宗 、僖宗 、昭宗之立,都由宦官操控。既然當年能在一往情深時為了韋叢放棄鶯鶯,那麼在領教了宦官的厲害後,投靠宦官也不需要猶疑。不過投靠之後,官運也沒有立即轉好。一直到了憲宗末年,元稹才被召回長安。穆宗登基,因為作太子時就喜歡元稹詩歌,後宮的妃子也喜歡吟唱元稹的詩歌,元稹被重新重視。
薛濤中年脫了樂藉,著道士裝獨居浣花溪,門前種著菖蒲。元稹在離開蜀地後,沒有再與薛濤見面,只能靠寫詩寄託相思,「別後相思隔煙水,菖蒲花發五雲高」。等到元稹被外放到浙江時、在相別十三年後,元稹想起來去接薛濤。元稹的第二任妻子裴氏是在韋叢死後兩年娶的,夫妻兩人仍是齊眉舉案。但元稹終究未與薛濤團聚。不是「賢明知禮」的裴氏阻撓,而是元稹所在的官府來了新的樂工周季崇和妻子劉采春。采春「歌聲徹雲」,名震一時,唱的詩篇都是當代才子所作,雖不如薛濤會寫詩,但比薛濤漂亮多了。元稹於是移情采春,為她寫詩,為她傾倒。
不知道采春之後,元稹又有何新歡。從浙東調走兩三年,元稹暴病,一日後死於任上。留下裴氏和未成年的孩子,獨子只有三歲。元稹與白居易「死生契闊者三十載,歌詩唱和者九百章」,而於女性,元稹早已看透,「盡委窮塵骨,皆隨流波注」,他只是逢場作戲而已。其實當年鶯鶯真的嫁了她的張生,也未必會好到哪裡。說不定半生之後,鶯鶯還是要謝「不娶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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