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不獎勵出「白眼狼」?

《媽媽是超人》里軒軒媽曾給倆孩子設置了一個獎勵方案,孩子們每做一件家務就獎勵為數不等的零花錢。這一做法遭到了姥姥的強烈反對,認為家務本來就是孩子應該做的事,不應該給報酬。目前國外也非常流行各種貼紙/積分獎勵制度,孩子們通過完成一定的期望行為獲得貼紙/積分,累積到一定數量後可換取實質的獎勵。這一方法也被現在很多年輕的爸爸媽媽們所採用。然而也有不少爸爸媽媽對這些方法有疑慮。有次講座結束後一位媽媽提問:「我以前一直用獎勵的方法來激勵我家孩子好的行為,但是我逐漸發現我現在讓他幫我做什麼事,他都會問『那你能給我什麼?』我感覺我獎勵出了一頭白眼狼!到底哪裡出了問題?」

獎勵真的會消解孩子的內在動機嗎?爸媽們的擔心是有道理的。不少心理學實驗的結果顯示答案是:是的。這些心理學實驗的設計往往是第一次讓兩組人完成一項任務,一組人給獎勵,一組人不獎勵。第二次讓同樣兩組人再來完成同一項任務,但告訴他們這次任務沒有獎勵。結果發現之前給獎勵的那組人對任務的興趣降低,而之前沒有獎勵的那組人依舊保持了對任務的興趣。

如果我們現實生活中也如實驗設計中一般只是簡單地告訴孩子「如果你做……就會得到……」,然後完全依賴獎勵本身的話,那麼我們很有可能會獎勵出「白眼狼」:做任何事情都索要獎勵,如果沒有獎勵就撒手不幹了。好在生活不是實驗室版本,在實際操作中,我們可以做以下這些事來避免獎勵出「白眼狼」。

1. 獎勵行為的選擇

事事都獎勵,不如不獎勵。爸爸媽媽們太過依賴獎勵,容易讓孩子造成凡事必要回報的處事習慣。爸爸媽媽們要對獎勵的行為有所選擇哦。其實獎勵本身的意義在於幫助孩子形成那些難以自然建立的行為。當孩子沒有足夠的內在動機去實踐某個行為,TA可能沒有機會體驗到完成這一行為帶來的那些積極結果和感受。而獎勵正是在此時作為一個助推力的暫時措施。當孩子的行為得以建立時,該行為本身帶來的結果和附加感受就可以轉為支持孩子繼續保持該行為的動力,獎勵就可以適時撤出。

比如說,寶寶早上賴床或拖沓,導致上幼兒園總是遲到。爸媽建立一個獎勵系統,一周中寶寶有三天按時起床,周末就可以和爸媽一起去動物園玩。有了這個助推力,寶寶開始每天早上努力按時起床,迅速穿衣洗漱。寶寶逐漸發現,當TA這麼做時,TA有了更加充裕的時間好好吃飯,爸爸媽媽也不會每天早上對TA大喊大叫了,到幼兒園後有了更多的時間和小朋友一起玩,老師還會表揚TA呢!現在每天上午TA的心情就很好,不用像以前那樣在和爸媽的爭吵和哭鬧中度過。而這些體驗到的感受都可以逐漸轉化為支持孩子保持該行為的內在動力。

2. 耐心解釋獎勵背後的邏輯,配合對行為本身和內在動機的關注和表揚

在建立獎勵的過程中,如何同時激勵孩子的內在動機,那麼就需要我們爸爸媽媽們向孩子耐心解釋獎勵背後的邏輯,配合對行為本身和內在動機的關注和表揚。

  • 要告訴孩子獎勵是幫助TA建立行為的暫時措施,而不是最終目的。

  • 要解釋需要TA建立這一行為本身的內在意義。比如如果你好好吃飯,這樣身體就不會生病了。如果你不遲到,就不會影響其他小朋友上課了。如果你願意和其他小朋友一起玩你的玩具,那麼他們也會更願意和你玩,也會願意分享他們玩具,那你們就可以玩得更開心了,等等。

  • 要關注行為過程,強調內在動機。比如爸爸可以說:「我真高興看到你在學習每天按時起床,我知道每天按時起床你做了非常大的努力,真棒!你一定也很有成就感吧?我感覺你又長大了呢!」這樣的對話幫助孩子感受到TA可以為TA的努力以及完成這一行為本身的成就感而感到高興,而不是為得到獎勵這件事。

3. 選擇合適的獎勵物

在《媽媽是超人》軒軒媽把錢作為獎勵物,我們是不鼓勵的。首先,可以看出軒軒和皓皓對數字大小都還沒有建立概念,他們的認知水平還沒有達到能理解這種獎勵的水平。其次,與物質獎勵相比,我們更鼓勵爸爸媽媽們使用社會性獎勵,比如:邀請其他小朋友來家裡玩;和爸爸媽媽去動物園/博物館/公園/野餐;10分鐘和爸媽額外的遊戲時間;10分鐘額外的睡前故事時間;可以坐在爸爸或媽媽的椅子上吃一次飯;等等。這些都僅供參考。爸媽們可以根據自己對孩子的了解發揮創造力。獎勵制度有效的關鍵之一是這個獎勵是孩子想要的獎勵。一個孩子感興趣的事很有可能另一個孩子並不感興趣。因此在制定獎勵計劃時最好讓孩子參與進來,傾聽孩子的想法,一方面可以保證獎勵物確實對孩子有吸引力,另一方面孩子也會更願意實施自己參與制定的獎勵計劃。

4. 不要把獎勵變成收買

例:媽媽去朋友家接在那裡玩的寶寶回家。寶寶正玩在興頭上,大哭大鬧不肯走。媽媽勸說無效,只好不耐煩地說:「我一會在路上給你買個冰淇淋吃,你快乖乖跟我走吧!」

獎勵和收買最重要的區別在於獎勵給出的時機。上述例子中,媽媽在孩子還在大哭大鬧的時候給出獎勵,是典型的收買行為,而不是獎勵。孩子從中學到的信息是「我大哭大鬧可以得到獎勵。」甚至在以後TA有可能學會通過自己的行為來「要挾」父母給出TA想要的獎勵。

另外一個方法是,這個媽媽可以在一個大家都平靜的時候和孩子溝通:「媽媽知道你每次在別人家玩得開心的時候都不想走。但是我們不可以一直待在別人家,他們也要休息,我們不可以打擾到人家。不過媽媽也不喜歡每次都因為這個沖你發火,這樣我們倆都不高興。我想到一個辦法可以幫助我們。從現在開始,我都會提前半個小時打電話過來告訴你我要來接你了,然後你就可以有一個準備,等我到了後如果你可以安靜地和我回家,到家後我就可以給你一個獎券,這個獎券可以是額外15分鐘單獨和爸爸或媽媽在一起的時間,也可以是去樓下公園玩一次,你可以自己選擇,怎麼樣?」這種情況下,獎勵是在孩子做出合適行為後才給出的,就不是收買了。

5. 獎勵的撤出

造成很多孩子依賴獎勵的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很多爸媽知道怎麼引入獎勵機制,卻忽視了獎勵的撤出。正如開始所提到的,獎勵是作為「幫助孩子形成那些難以自然建立的行為」的助推力的暫時措施。當在行為形成過程中,行為本身帶來的積極體驗逐漸轉化為支持孩子保持該行為的內在動力時,正是獎勵「功成身退」的時候。這個時候就不需要再用獎勵來激勵孩子業已形成的行為了。如果爸爸媽媽們在獎勵引入之初就已經對孩子解釋了獎勵作為暫時措施的意義,並且在獎勵計劃實施過程中始終注重幫助孩子建立行為的內在動機,那麼獎勵的撤出也就沒有那麼困難了。比如對每天都賴床的孩子來說,剛開始一周三次按時起床就可以得到獎勵,逐漸地,隨著行為的形成,可改為一周四次,慢慢地再改為一周五次。等一周五次按時起床的行為基本穩定後就可以撤出獎勵了。這個時候爸媽們可以和孩子有一個慶祝儀式,肯定孩子在這段時間的努力,成長成了一個可以不需要外在的幫助就可以按時起床的寶寶,爸媽很為TA驕傲!

總的來說,我們要把獎勵看作「幫助孩子形成那些難以自然建立的行為」的助推力的暫時措施。不要把獎勵作為管教孩子的慣常措施,尤其不要對孩子本身能做到的事或者可以激發內在動機去做的事進行外在獎勵。父母們要細心觀察和甄別孩子的哪些行為是需要助推一把的,並且注意獎勵實施的方式和在過程中結合激發孩子的內在動機,並在適當的時候撤出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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