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富士山下

一個人,一隻行李箱,一隻離家出走背包,到日本走了一趟。

簡單說兩句吧,就說說——富士山

去富士山的那天,一大早就起來了,前一天是住在京都的,路程還是蠻遠的。

在路上的時候我一直在聽陳奕迅的《富士山下》,這首歌是我手機酷狗的下載歌曲,聽過千千萬萬遍。整個人當時都是蠻激動的,我五音不全,也不會唱歌,更不會粵語,可是卻忍不住唱起這首歌。

富士山是一座很神奇的山,有的人去好幾次都不一定能看到,因為會有雲。

車子在一合目停下,因為積雪未化,只能到一合目,上面封山了。可是還是很幸運的,雖然走在路上的時候看到富士山被大團大團的雲遮擋著,可是到了停車場,就看見白皚皚的山頭清晰得就在眼前。

它是一座活火山,600年前爆發過,可是此刻卻很是安靜,它就在那裡,雲都離它的山頭遠遠的,好像不願意去打擾。它也似乎是孤獨的,並沒有連綿起伏的山巒與它為伴。

導遊告訴我,有賣富士山空氣罐頭的,我轉遍了整個駐車場也沒有找到小賣點,這是我一個遺憾。

富士山腳下有一家很大的奧特萊斯,我買過東西出來一回頭,拍下了這張照片。

日光即將在它身後消散,兩朵雲點綴著空曠的天空,它似乎很遠,卻一抬頭就在眼前。看著這個畫面,周圍隨時人頭攢動,卻覺得甚是安靜平和。

天黑了,那晚入住到富士山腳下的一家溫泉酒店,吃了生魚片、裸浴一番,睡了長長的一覺。

第二天吃早飯的時候,別人問我有沒有去後院,說在後院可以看見富士山,沒有雲,很好看。

我去後院拍下了這張。

不是個有文採的人,不能很好地表達自己的感受,只能說,關於富士山的一路,是期待、欣喜、感動交織錯雜的。

林夕有個蠻經典的富士山愛情論。

其實,你喜歡一個人,就像喜歡富士山。你可以看到它,但不能搬走它。你有什麼辦法可以移動一座富士山,回答是,你自己走過去。愛情也是如此,逛過就已經足夠。

我不算逛了富士山,我只上到了一合目,可是還是很開心。在林夕筆下陳奕迅歌里的它,走近了看到了,哪怕是遠遠地。

沒有人為我唱《富士山下》,勸我放下和釋懷曾經。可是這一路自己也走過來了,見到了絕美的風光。有的人既然是過去就該放下,好的不好的都該忘記,世界這麼大,富士山,是個遲來的終點也是一個新的起點。

富士山這麼美,我會刻在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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