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婚假、產假、年假、病假…休多少天你清楚嗎?

作為一名稱職的HR,應該隨時了解企業職工法定休息休假的權利。2017年,探親假、婚假、產假、年假、病假髮生了一些變動,讓我們一起來理一理!

婚假和產假

16省份均取消晚婚假 部分地區增加婚假

年假

  ①員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②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③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④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支付標準是:每應休未休1天,按本人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的300%支付。

  ⑤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工傷假

  ①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③工傷員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病假

  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給予3—24個月的醫療假期。

  ①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員工,病假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②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員工,病假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③職工在醫療期內,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不讓休息?這是犯法知道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在法定節假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並不得以調休、補休替代。

  在休息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調休或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在工作時延長勞動時間的,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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